靜網PWA視頻評論

中西方法治理念下的政府公共行政比較研究

2023年09月25日

- txt下載

內容 提要 本文運用比較 研究 的 方法 通過對中西方不同法治理念的比較 分析 ,在較深入的層次上研究了法治與政府公共行政的關係,揭示了不同的法治就會有不同的政府公共行政。在此基礎上,結合當今世界 經濟 一體化、市場化和 政治 民主化的 發展 趨勢,分析和論證了我國轉軌時期的法制建設與政府公共行政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重塑政府機構、謀求政府工作效率和對 社會 公眾負責的公共行政改革,最終都取決於法制建設的成功。
關鍵詞 法治 法治理念 政府公共行政
一、中西方法治理念的比較分析
法治(TheRuleofLaw)作為西方國家政治 法律 制度首要的、普遍的原則,也是西方國家政府公共行政的核心原則。法律最高和政府權力要受法律限制與約束,是它最基本的理念。其基本內涵是指政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組織、職權以及公共行政活動的原則、制度、程序、方式等各個方面,都由憲法、法律加以規定,政府行政機關嚴格依照規定設置機構、劃分職權、配備人員,依法組織與管理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以及政府行政組織內部事務。這充分體現了法律既獨立於政府和它的執行者之外,又與國家公共權力密切相聯的關係。
概括起來,西方國家法治的內容主要表現為:
第一,維護社會公眾的基本權利是法的根本目的。法治原則在承認法律的最高權威、要求政府依法行使行政權力的同時,提出了一切法律必須以保護人類固有的權利為目的;否則法律只會成為專制統治的工具,同法治的目的背道而馳。規定公民享有基本權利,是作為一切立法必須遵循的標準和政府權力行使的限制。
第二,政府行使權力,必須依據正當的法律程序。法律對社會公眾基本權利的規定,是在實體方面對政府權力行使的限制,但還必須在程序方面對政府權力的行使加以限制,才能有效地保護公民的權利。「不按照正當的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①。
第三,暢通、有效的司法救濟渠道。這是指在社會公眾的利益遭到政府不法行為的侵犯以後,有一套完整有效的司法救濟措施。包括建立司法審查制度、撤銷制度、違憲審查制度、權力制約與監督制度、律師制度等。
西方國家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與精神體現在法律制度和具體的法律規範之中,體現和貫徹實施於政府公共行政活動之中,且歷時變遷。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與反對國家干預的自由主義統治方法和議會至上的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相適應,法治原則的基本精神表現為:①行政權的作用不得與法律相牴觸;②行政權沒有法律依據,不得使人民負擔義務,或為特定人設定權利;③行政權沒有法律依據,不得免除特定人在法律上應負的義務,或為特定人設定權利;④法律經各個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時,其裁量權的界限,仍須受法律限制。一切行政權力的行使都必須根據法律,服從法律,遵守法律。這充分體現了資產階級「無法律即無行政」的政治格言和法治行政的精神。
隨著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的發展,資本主義所固有的矛盾日益激化並開始危及其統治。這在客觀上迫使政府公共行政的權限範圍以及公共行政活動所依之法發生了變化,法治原則明顯表現為:①凡規定有關人民自由、財產權的法規,應受法律的支配;②以法律指導行政,行政行為與法律相牴觸時,不產生效力;③行政活動雖非必須全部從屬於法律,但基本權力的限制非以法律制定不可。
與西方國家不同,構成 中國 傳統政治文化的「法治」是以性惡論為基礎,認為人性本惡,而且人的這種惡性是其自身所無法克服和改變的。因此,要使人能夠遵從社會秩序,特別是遵從封建統治秩序就必須用一種人之外的強力來對人的惡性予以遏制,這種來自於人之外的強力便是法。所以,法家學說的代表人物,如商鞅韓非子等都強調「一切斷於法」,「一民一軌,莫如法」(《有度》)。構成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法治」是以法治人的簡稱,其根本目的是維護君主至上的封建專制統治法是君主進行統治的基本手段和最重要的工具;法是治理好國家的根本,也是決定國家命運的關鍵。「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難三》)「治民無常,唯治為法」(《心度》)。「故法者,王之本也」(《心度》)。「國無常強,無常弱。因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國弱」(《有度》)。以法治人是中國「一切斷於法」的「法治」傳統的核心理念。
顯而易見,構成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法治」,是作為封建專制統治的工具與手段而存在和發生作用的,甚至包括群臣在內,都無任何權利可言。同時也表明,並不是有法、「一切軌於法」就有法治。如果構成法治的法不是以維護社會公眾的基本權利為目的,反映和體現社會公眾意志的法不具有最高的權威性,也不是法治,而是「人治」。因而,在中國的「法治」傳統中,西方概念中的法治理念並不存在。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我們這個國家有幾千年封建社會的 歷史 ,缺乏社會主義的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法制。現在我們要認真建立社會主義的民主制度和社會主義法制。只有這樣,才能解決 問題 。」①一切以君主的利益為轉移的「人治」傳統,導致了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不注重製度的設計與完善,或者對已設計的制度不重視執行,只注重謀略、策略等鮮明特點。所以鄧小平同志又說:「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②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