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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繳稅款退稅為什麼沒退利息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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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繳稅款退稅為什麼沒退利息
《稅收征管法》未規定稅務機關發現應當退還利息,但根據國稅發54號貌似應當退還利息。但是,應當退還利息:一是國不與民爭利,二是利息僅是活期存款利息,不是滯納金,兩種相差10多倍。
退還多繳稅款的規定
1、《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
第二款規定,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2、《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規定: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問題的通知54號)規定:"五、關於計退利息,對納稅人多繳的稅款退還時,自2001年5月1日起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的利率計退利息。新《征管法》第五十一條對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稅款的退還,不包括預繳稅款的退還、出口退稅和政策性稅收優惠的先征後退等情形。"。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納稅人多繳稅款及應付利息辦理退庫的通知502號)規定:"一、自新征管法實施之日起,凡納稅人申請退付多繳稅款,各級稅務機關應根據多繳稅款數額和開具"收入退還書"當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隨同多繳的稅款一併辦理退付手續。計息時間從納稅人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至稅務機關開具"收入退還書"之日止"。
看完了多繳稅款退稅為什麼沒退利息講解後,也清楚知道在多繳稅款後退稅時只會退回多餘的稅費,利息是不退的。對於退稅的流程或是退稅的條件當事人有疑問的話,通過網可以進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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