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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標調的是什麼amp;nbsp;——上篇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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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起草時,先定名為「剩餘浮力的當今思考」,等文章寫完了,覺得還是換個名對比好。因為,自打「剩餘浮力」這詞兒問世以來,「理論界」好象就從沒消停過,圍繞它所引起的爭論此起彼伏,沒完沒了。這幾年,報刊媒體或網絡如果悶了,拿它出來磕打磕打,准能熱鬧一陣,披掛上陣的各路好手隨時踴躍。在池釣理論上,「剩餘浮力」問題,恐怕算得上「爭議之最」了。但議來議去卻還是結論渺茫,甚至越議越懸!致使有些實戰派釣魚愛好者對它失了興致,或乾脆判個子虛烏有、故弄玄虛的罪名,槍斃了………所以,題目興許關乎俺這破文章的命運,弄不好內容會被題目牽連冷遇,冤! 儘管「剩餘浮力」招牌不太討人喜歡,然而有人卻認為:浮標調來調去還真離不開「剩餘浮力」,您信嗎?最近無事,翻出03年第8期舊[作釣]看,台灣李嘉亮先生寫的「一拖一觸狙羅非」,記得曾是我非常欣賞的一篇好文章!切身經驗、具體詳實、堪稱經典。但今再品李先生有關軟硬尾浮標調法不同方面的一段敘述,卻恍添了些「美玉微瑕」的感覺......文中說:硬尾標調「一拖一觸」與軟尾標方法不同,因硬標尾本身沒有浮力,所以必須提前預調出少量標體......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李先生認為:硬標尾之所以能像大家看到的那樣立在水上,是由於標尾與水面接觸處的附著力(表面張力)及風線牽制等在起決定作用!否則硬尾標調過漂身就將「隨意平衡」,或「應該」下沉。 此說法,有違客觀常識,俺只能表示異議了!鐵船的水上部分(包括乘客和金屬桅杆等),之所以能浮在水上而不隨意平衡或下沉,是因入水船體所受浮力已經平衡掉了整船的所有重力(包括乘客),就「船-水-地球」這個平衡系統而言,水上部分的重力已不會二次體現!否則,倒霉的乘客們恐怕就有被「隨意平衡」入水的危險了。 硬尾標原理相同!隨意平衡現象另有其因!一般以整標浮力過小不足以克服表面張力(尤其冬季低溫)影響情況居多(還有漆層親水性等),小號軟尾標同樣存在這個問題。 繼年初對「剩餘浮力」的又一輪大討論之後,05年6月和9月兩期[作釣]上,刊發了北京胡先生具有總結性的文章。就軟硬尾浮標信號差異問題,進行了水上標尾動態入水過程中「可轉換浮力」方面詳細的論證甚至強調。似認為:硬標尾在水面以上時具有下壓的重力,一旦被拉入水,在「失去」重力的同時又增加了排水浮力;而軟尾標水面以上部分基本沒有重力,入水後能體現「額外」浮力。因胡先生的文章寫得十分具體,又有圖例分析,為此,我倒很費了一番腦筋反思推敲……胡先生最終在運用規律方面的認識,寫得對比客觀;但這「可轉換浮力」論點本身,首先背離了浮標整體意識!又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標尾局部,這就如同坐在船上單獨掂量失重乘客的體重(平衡系統配重之一)一樣,宏觀方向走偏!因此所闡述出的觀點必然有違基本重浮力平衡原理。試問1:不論軟標尾硬標尾,在水上或是水下,它們還有「重力」嗎?試問2:假如依君所述:硬標尾在水上時具有重力,入水後(除排水增量外)則失了重力,重力到哪去了?被水吸收了嗎?在下感覺,剩餘浮力問題,長期以來之所以觀點難一,久爭不下,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剩餘浮力的定義!最早大師們創出「剩餘浮力」這個新名詞兒時,意義所指是一支浮標的先天固有承載力,也就是大家習慣所稱的浮標「浮力」。後來,「調目剩餘浮力」和所謂「釣目剩餘浮力」等引申概念相繼產生!大家想一想:一個「剩餘浮力」名詞兒,同時可指三個不同概念,若在一篇文章中交相出現,而又不予具體前置說明的情況下,能倖免不暈的讀者有幾個?第二方面:後來引申出的,經無數釣魚愛好者體會至今的「調釣剩餘浮力」概念,實際上具有靜態和動態雙重內容,而以往則把它們混為一談!造成公說公有理,婆死活不能認!因為倆人說的不是一碼事!一、靜態剩餘浮力有人說,釣魚愛好者運用的不是阿基米德浮力定理,這話肯定有人反對……1、剩餘浮力最初的造詞「定義」把鉛皮直接裹在標腳上直至標尾平水即將下沉,忽略鉛皮體積的排水浮力不提,則鉛皮的重量即可稱作這支浮標的「承載力」,其大小=全浮力-浮標自重。也許有人懷疑,承載力是不是浮力呢?當然是嘍!任何比重輕於水的「浮體」都具有水上或水中承載力。就像輪船的承載力是水的浮力作用結果一樣,浮標的承載力也是水對浮標所產生的浮力、除平衡本身重力之外的「剩餘量」。如果我沒領會錯的話,大師們最初創造「剩餘浮力」這個新名詞時,其意義就是指浮標的「承載力」。其實說白了,它無非是釣魚愛好者平時掛嘴邊上的浮標「浮力」而已。如「5號標比1號標浮力大」,誰都明白說的是什麼。這「粗線條」的日常習慣用語,雖然有點不太符合科學定義,但長期以來大家約定俗成,倒也相安無事,況社會上也統統是這個叫法……相反,假如有人平時說話改成這樣:「5號標比1號標剩餘浮力大」,或「兩支標沒入水之前,就有不同的剩餘浮力」,我看多數人要暈!尤其是那些愛較真的知識形釣魚愛好者或專家們,免不了會問:按阿氏定律來說,浮力,是水給浮標的,浸入多少獲得多少。沒下水,何來剩餘?承載力,屬浮標本身因材質密度、體積及做工不同的先天能力表述詞,且與浮力概念不相矛盾,即可用來表示一支浮標的總承載量大小,如:「這隻標的承載力比那支標大1克」;又可泛指浮標的承載能力,如:「中空標比實體標承載力大」等。在「調釣剩餘浮力」概念已逐漸被大家認識、運用的今天,若仍按大師意圖,非把浮標的固有水中承載力強稱「剩餘浮力」,解釋起來會相當矛盾!況一詞多用,尤其不妥!我看不如還「浮力」或「承載力」本來面目對比好……有時候,通俗也是真理。2、調目剩餘浮力浮標經釣組懸浮配重後調在一定目數上,就浮標的未完全入水而言,大家習慣稱它為「調目剩餘浮力」,其靜態大小如果需要衡量的話,應等於浮標的剩餘承載力,也就是水上剩餘標尾的純體積排水(重)量。同條件的軟硬尾兩支浮標,甚至還可引申到標身體積不同、承載力不同的任意浮標,只要標尾直徑、體積相同,又調在同一目數上,其靜態「剩餘浮力」都相等!剩餘加鉛量相等,載餌能力也相等!即:同調目時硬尾標加定量的鉛如果下沉1目,那軟尾標加同樣的鉛也應下沉1目,大標下沉1目,小標也下沉1目,沒有不同!因軟硬標尾密度不同所造成的重力差、或因兩標大小不同所造成的承載力差,其實已在致使兩系統達到同調目平衡時的不同鉛皮配重上提前「找補」過了……剩餘浮力除我們經常運用的-牽控餌重、控制鈎餌狀態的靜態剩餘載力作用外,還有許多深層的動態實質內容,但我覺得不宜把它們與靜態平衡概念矛盾起來,否則將是咱釣魚愛好者的悲哀。3、重浮力平衡原理及浮標整體概念把硬標尾剪下來單獨扔水裡,它會沉底,這說明其密度大於水,是沉體;而軟標尾單獨扔到水裡卻能浮著,是浮體。此即所謂軟尾標「兩浮一沉」,硬尾標「兩沉一浮」的說法來源(標腳也是沉體)。遺憾的是,部分釣魚愛好者常以此為依據,誤認為軟標尾本身有「浮力」,硬標尾本身沒有「浮力」是造成同條件軟硬尾兩支浮標信號差異的直接原因,並由此導出:「同條件軟硬尾兩浮標載餌能力不同」,或類似「水面以上的硬標尾還有重力」等錯誤結論。對上述推論,我們不妨用一個簡單實驗來檢驗一下:把一支硬尾標搭配釣組調到準確5目,然後用剪刀直接剪掉水面上的3目標尾,結果會如何呢? 浮標一定會上升,高於原來的5目!這說明:3目硬尾的「重力」在沒被剪掉之前,已經作用在原調5系統中了!對平衡系統而言,硬標尾所謂的「重力」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即已被浮力平衡了!所以,當我們剪掉3目的「重力」後,原平衡系統自然會恢復一定的浮力而上升。 同理,如果我們不剪標尾而剪掉(假設等質等徑的)一段標腳試驗,結果基本是一樣的!平衡系統都會因失去了部分重量,恢復相應的浮力而上升(標腳的比重大於水)。 二者不同僅在於:標腳是在水下的,比水面以上的標尾多了一些體積排水浮力,在我們剪掉「重力」的同時,這部分排水浮力也隨之被「剪」了。因此,剪掉水下標腳後系統的回升幅度會比剪掉水上標尾稍小,僅此而已。說實話,這個實驗我也是僅憑基礎知識和邏輯思維推理出來的,如果有哪位釣魚愛好者不心疼自己的浮標,不妨親自動手實做一次,看看是不是真的?俺覺得,長期以來不少朋友在此問題上產生相同迷惑的主要原因在於,割裂了浮標整體!把目光單獨盯在不同特點的標尾上了,因此才會舍易求難,因點失面,導致「阿牛」簡單二力平衡原理認識方面的障礙。其實,不論軟尾硬尾甚至「鋼尾」,一旦與標身標腳結合為一個整體,我們就應該以一個大的「浮體」來看待這個整體!此浮體(浮標)一旦通過配重達到某一平衡,則該浮體的全部重量(水上部分也在內)都已被浮力所平衡!所以我們才稱這個系統為靜態「平衡系統」。此時,水上和水下標尾已無密度或自重可聊意義(失重狀態),而僅剩下體積和直徑可比性了!體積關乎排水量,而直徑決定動、靜態浮標行程。 系統由這一平衡點變化到新的平衡點,比如:由調4到調3或到釣2等,仍屬靜態問題,與附加魚口等外力之後的系統動態分析不是一碼事,不宜混淆思考,背離基本定理。4、「釣目剩餘浮力」名稱問題剩餘浮力一詞「原產」於浮標,靜態的調目剩餘浮力是系統懸浮狀態下,重浮二力平衡後的剩餘承載力概念(另還有潛含的動態意義後面單談)。而底釣組中,已有池底支撐外力參與進來,另還有鈎落底失重後的系統浮力回升,餌重變化,及不同釣組的動態參數差異等複雜要素在內,早已跨越浮標感官「剩餘浮力」解釋範疇,若以視覺釣目入手則極易造成判斷假象。如:針對不同的鈎餌、線組、及浮標,可以有相同的調2釣4狀態,但它們的「釣目剩餘浮力」到底是多少呢?是4目還是2目?或是2-4=-2目? -2目在這裡又能表明什麼意義呢?大標小標粗尾細尾、大餌小餌粗線細線,同樣可以調2釣4,看釣目辨認「剩餘浮力」有什麼用?個人認為,動態剩餘浮力概念實難量化確論!否則數年來釣界也不會因此頻生爭議。一詞濫用,更容易造成困惑!這就像調目與釣目的原始定義一樣,二力平衡組成固定的調目;而浮力、重力、支撐力、餌重、天時水情等要素共同作用後形成變化的釣目,不能醉論雜談是一個道理。因此「釣目剩餘浮力」究竟該如何準確命名,是個遺留並面臨著的問題!本人傾向沿用台灣運哥先生在「細說依魚情調釣」一文中系統「殘存」之稱謂,它化繁就簡,拋開眾多不確定變數,完全從實踐入手,直指綜合要素共同作用後只有魚知道,而我們只能從浮標信號上感知,魚吃鈎餌所反映出的,系統「動態上牽制力」大小。北京李歌——05年11月警告個別網站:轉載本站作品請標明出自《中國釣魚頻道》及作者暱稱,如再次發現轉載本站作品不標註來源、裁減本站圖片水印等不尊重本網站及本站會員權益的行為,中國釣魚頻道將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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