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公安民警玩忽職守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2023年10月26日

- txt下載

導讀:公安民警玩忽職守罪量刑標準是會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情節比較嚴重惡劣的情況下會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玩忽職守說的是國家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跟企業單位工作人員沒有任何的關係。
一、公安民警玩忽職守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徇私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玩忽職守罪立案標準詳情
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律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史30萬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 100萬元的;
3.詢私舞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4.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5.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6.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巨額外 匯被騙或者逃匯的;
7.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8.拘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三、玩忽職守罪區分濫用職權與玩忽職守的界限
濫用職權是行為人意識到自己在行使權力,不該用而用,該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職權而濫用職權的行為;而玩忽職守則為行為人意識到自己是履行職責,由於各種原因而不履行職責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因此,完全的擅離職守不會理解為濫用職權。只有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濫用職權才會與玩忽職守發生競合,不易區分。關鍵還是要看行為人的主觀態度,即濫用職權者認識到自己是在濫用職權,明知不該用,該用而不用,因此,對危害結果則是採取放任的間接故意;而後者則意識到自己在履行職責,該履行而不履行或不認真地履行,其對危害結果,則是出於過失。有時候,玩忽職守與濫用職權的行為結伴而行,這時要認定其性質,則更要看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認識程度,如出於間接故意,則屬濫用職權,否則則為玩忽職守。
國家機關單位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進入的,首先不但要自己非常優秀,家人背景也要非常的清白。國家機關單位福利好待遇好,最重要的是面子也大。在機關單位工作的小夥伴,一定要為國家好好的做貢獻,有任何的違法行為都會開除公職。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