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2023年10月29日

- txt下載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都知道當我們進入一家企業單位工作的話,用人單位是會與我們簽署勞動合同的,那麼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仲裁流程是怎樣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仲裁程序分為受理、組庭、開庭、裁決四個階段。
  (一)受理階段仲裁程序是以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起始。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發出仲裁通知書及附件。
  (二)組庭階段。
  (三)開庭審理階段。

  二、建設工程糾紛約定仲裁是否有效


  有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約定仲裁條款是有效的,約定仲裁條款是屬於解決爭議的方法的內容,出現糾紛是可能申請仲裁的。《民法典》第三編合同【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六條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後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仲裁機構是哪個


  建築工程合同糾紛仲裁機構為工程所在地。
  仲裁條款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仲裁法》第16條第2款規定,仲裁條款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主要是指雙方當事人將他們之間的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解決的一致表示和共同願望。這是仲裁協議成立的前提。
  (二)仲裁事項
  仲裁事項,是指雙方當事人同意提交仲裁解決爭議的事項,即通過仲裁來解決什麼爭議問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雙方可以採用概括約定仲裁事項為合同爭議,即基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成立、效力、變更、轉讓、履行、違約責任、解釋、解除等產生的糾紛都可以作為仲裁事項,也可採用明確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合同成立、效力、變更、轉讓、履行、違約責任、解釋、解除等其中一項或幾項為仲裁事項。須注意的是,仲裁機構僅有權對仲裁條款中提及或明確的仲裁事項或仲裁請求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越權裁決部分可被法院撤銷或被拒絕執行。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仲裁實行協議管轄,沒有地域管轄或級別管轄。在仲裁條款中要明確由哪個仲裁委員會對爭議進行仲裁。
  從上面的文章我們可以了解到,建設工程糾紛約定仲裁是有效的,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