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怎樣告知

2023年10月31日

- txt下載

一、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怎樣告知
1、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告知的規定如下:
(1)應噹噹場告知當事人家屬實施強制措施的公安機關、理由、地點和期限;
(2)無法當場告知的,應當在實施強制措施後立即通過電話、簡訊、傳真等方式通知;
(3)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屬聯繫方式或者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
(4)告知、通知家屬情況或者無法通知家屬的原因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五十五條
二、行政強制的實施程序
一是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前,當事人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的申辯。
二是告知。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必須當場告知當事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救濟途徑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在採取人身強制措施時,行政機關應噹噹場告知或事後通知當事人家屬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機關和地點,告知和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
三是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兩名以上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執法人員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及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規定,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要告知當事人的家屬。一般是當場告知,無法當場告知的,應當在實施強制措施後立即通過電話、簡訊、傳真等方式通知。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