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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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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婦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醫療費:按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6、殘疾用具費:憑醫療機構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流程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鑒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鑒會提起再次鑑定。


三、醫療事故鑑定收費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由誰支付:
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法院首次委託鑑定的,由醫療機構繳付;
5、對首次鑑定不服,再次申請鑑定的,由申請再次鑑定人繳付;
6、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上面的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產婦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怎樣的的相關知識。綜上可知,如果產婦因為醫療事故死亡的,當事的醫院和醫生都需要對這個醫療事故進行一個負責。可見多了解法律知識對我們的生活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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