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怎樣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2023年11月01日

- txt下載


一、怎樣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1)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常用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
(2)加強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服務意識。
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準,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病人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行醫,養成良好的服務態度,與病人建立親人般的醫患關係,擺脫“醫家至上,病家求治” 的傳統觀念,在診療活動中尊重患者的意願,向患者履行告知義務,使患者及時了解有關診斷、治療、預後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對疾病診治的相應權利,減少由於病人對醫療行為不理解而引發的糾紛。
(3)醫務人員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操作規範、常規是醫學實踐長期經驗的科學總結;是醫療服務質量的重要保證;是評判醫療護理工作是否存在過失的準則。因此,醫院應該把建立健全醫院規章制度、各級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和加強對醫務人員診療技術操作規範的培訓,作為院、科兩級管理工作的重點,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使醫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的軌道,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2 醫療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醫療質量事關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醫療糾紛的發生與醫療質量的高低成正相關關係。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醫院應該健全醫療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和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狠抓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的三級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於未然,很抓“三基、三嚴”的培訓,才能確保醫療糾紛不發生或少發生。
3 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
病歷是疾病的診治經過及療效的原始記錄,是進行醫學研究的原是資料,也是判斷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是否得當的法定證據。它不僅涉及到醫學技術問題,還涉及日後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後,病歷將成為認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民事法律責任的一種重要依據。鑒於病歷在醫療及法律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醫院應成立病歷質量管理委員會,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病歷在醫療糾紛處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認識,加強對醫護人員書寫病歷基本功的訓練,提高病曆書寫質量,確保病歷的客觀、真實、完整。其次,要對病歷質量實行層層負責,嚴格執行三級查房制,主治醫師把關修改,科主任、醫務處、病歷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杜絕有缺陷的病歷歸檔。這些措施將無疑對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起到初步把關的作用,也對日後可那能發生的醫療糾紛提供抗辯證據。應當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聰明,為掩蓋有過失或有缺陷的醫療行為而違背客觀事實塗抹、篡改病歷資料,否則,很可能會要承擔更加嚴重的法律責任。法院僅憑這一點(提供虛假證據——舉證不能)就可判定醫方敗訴。
4 重視醫療以外的其他安全問題,減少非醫療因素引發的醫療糾紛。
醫療以外的安全問題在近幾年醫療糾紛的投訴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請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現意外;患者在醫院內的摔傷、燙傷、自殺;精神病人在院內傷人、或外逃傷人等,依據國家的法律,醫院雖對患者沒有監護責任,但應負有監管責任,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證明醫院完全沒有過錯。所以,重視和防止醫療以外的其他因素引發的意外情況的發生,是新時期給醫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醫院各部門應協調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項醫療以外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對在院病人的管理,堅持各種“告知、協議”制度,做好入院須知教育,並應取得患者及家屬的支持,堅持“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原則,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思想,不僅要滿足病人必須的醫療服務,還要最大限度地滿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醫療因素。


二、處理醫療糾紛的基本原則


1、堅持不以醫療事故鑑定為前置的原則
最高法院規定,審理醫療糾紛案件不再以醫療事故鑑定為前提,並不僅只是個程序上對當事人的安慰,給一個平息不滿情緒的緩衝,而是對過去這一作法的否定。因為以醫療事故鑑定為前置,無疑等於醫療事故的鑑定就等於法院的判決,因為沒有或者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不但不能勝訴,你連起訴的資格都沒有。而過去的醫療事故鑑定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由於鑑定委員會常由當地的醫療專家組成,由其進行鑑定,無異於讓他們自己給自己鑑定,其公平性大打折扣,患者也很難相信。
2、堅持醫患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
醫生是醫院的主宰,是患者的上帝。可以說是掌握著患者的命運,有的醫生往不認為自己是給患者治病,為患者服務的,而是患者有求於自己。
3、堅持過錯原則
這裡的過錯原則,不僅是在對患者治療中的過錯,包括在履行醫療合同整個過程中的過錯。即在履行醫療合同中違反了合同法的一般原則,即屬於有過錯。實質上就是合同約定的誠實信用原則。如果合同的某一方違反了合同原則,就要承擔違反合同的責任。


三、醫療糾紛多發的原因


1、部分社會輿論及媒體誤導
近年,當某些醫療糾紛發生時,有的輿論與新聞媒體肆意誇大醫療糾紛的負面影響,使病人產生錯誤認識,以致病人及家屬誤認為所有的醫療行為,如檢查用藥、治療,都要經過病人了解同意,甚至病人可以自行點藥,而一旦某些病人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滿足,特別當治療效果不佳或病情惡化時,病人及家屬容易與醫方發生衝突,要求追究責任及賠償。
2、醫院管理力度不夠
隨著醫院各種服務項目的增加,醫院沒有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部分管理人員忙於應付上級檢查、外出開會、處理日常事務,而對醫療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沒有認真學習研究,所以一旦遇到醫療糾紛往往敷衍塞責,持"病人大鬧多賠、小鬧少賠、不鬧不賠"的想法,使得社會上有些人產生了"要發財,找醫院"的念頭,想方設法找岔子,一旦達不到目的,又到處造輿論,使得越來越多的病人或家屬為索賠而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另外,法院對某些醫療糾紛判決賠償過高,成為病人及家屬要求索賠的誘因和依據,也增加了處理醫療糾紛的難度。"經濟補償"成了導致醫療糾紛的"導火線"。
3、醫務人員敬業精神不足
個別醫生、護士不遵守規章制度,缺乏嚴謹的工作態度,責任心不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治療前不履行必要的談話簽名手續,以及醫患雙方相互溝通等方面沒有處理好,均會誘發甚至激化醫患矛盾。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