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犯罪未遂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構成犯罪未遂必須具備的條件:
1.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所謂著手,是指犯罪分子開始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故意殺人的開始舉刀、掏槍,投毒的開始放置毒物,盜竊的開始伸手竊取等,這些行為開始的一瞬間就是著手。
2.犯罪沒有得逞。
所謂犯罪未得逞,是指行為人的行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所謂意志以外的原因,即犯罪未得逞並不是犯罪分子自願的,而是由於不可克服的其他原因造成的
二、犯罪未遂的量刑標準
犯罪未遂的量刑標準:
1.實施終了的未遂犯,造成損害後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未造成損害後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未實施終了的未遂犯,造成損害後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未造成損害後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三、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區別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
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後,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
3.刑事責任不同。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於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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