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什麼時候可以進行法定繼承?哪些是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人順序是怎樣的?第二繼承人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繼承?
律師解答:
法定繼承順序
一、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指由繼承法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二、以下情況下發生法定繼承:
① 被繼承人生前沒有訂立任何遺囑及遺贈撫養協議;
②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為明示放棄;
③ 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如不放棄需明示;
④ 遺囑繼承人因殺害被繼承人等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
⑤ 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繼承人死亡。
⑥ 遺囑全部或無效部分後,無效部分所處分的遺產;
⑦ 遺囑或遺贈協議沒有處分的遺產。
三、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㈠、第一繼承人
⒈ 配偶
必須是與被繼承人死亡時與其保持合法婚姻關係的配偶,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一審已判決離婚,但法律文書還未生效情況下的配偶;
同居、去世時已離婚的“配偶”不具有繼承權。
⒉ 子女
⑴ 婚生子女
① 自然血親的子女
② 准自然血親的子女,即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只和母親一方有自然血親,和父親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但和父親之間也不存在收養關係,成立一種類似擬制血親的父子/父女關係。
③ 非婚生子女
包括婚前、婚外性行為所生子女、丈夫事前不同意事後不追認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能繼承其親父母的遺產,上述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不能繼承其親父的遺產,但可繼承母親的遺產。
④ 養子女
養子女和養父母的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完全等同,只有在解除收養關係後,才喪失繼承人資格。
養子女和其親父母之間不存在繼承關係,在解除收養關係前只能繼承其養父母的遺產。
⑤ 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扶養教育關係的,相互之間享有繼承權。
繼子女有權繼承其繼父母的遺產,也有權繼承其親父母的遺產。
確定繼子女與繼父母間是否存在繼承關係主要依據是否形成撫養關係:
a、繼子女未成年時和繼父母長期生活在一起,繼子女手受繼父母的扶養、教育,相互為法定繼承人;[page]
b、生父母再婚後, 未成年的繼子女不和繼父母共同生活,不受其扶養,則不存在繼承關係。
⑥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撫養義務的,也屬於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⒊ 父母,包括養父母、具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㈡、第二繼承人
⒋ 兄弟姐妹
①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③養兄弟姐妹、④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相互繼承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⒌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第一順序 的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可繼承遺產。
相關法律法規: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
律師解答:
法定繼承順序
一、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指由繼承法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二、以下情況下發生法定繼承:
① 被繼承人生前沒有訂立任何遺囑及遺贈撫養協議;
②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為明示放棄;
③ 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如不放棄需明示;
④ 遺囑繼承人因殺害被繼承人等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
⑤ 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繼承人死亡。
⑥ 遺囑全部或無效部分後,無效部分所處分的遺產;
⑦ 遺囑或遺贈協議沒有處分的遺產。
三、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㈠、第一繼承人
⒈ 配偶
必須是與被繼承人死亡時與其保持合法婚姻關係的配偶,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一審已判決離婚,但法律文書還未生效情況下的配偶;
同居、去世時已離婚的“配偶”不具有繼承權。
⒉ 子女
⑴ 婚生子女
① 自然血親的子女
② 准自然血親的子女,即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只和母親一方有自然血親,和父親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但和父親之間也不存在收養關係,成立一種類似擬制血親的父子/父女關係。
③ 非婚生子女
包括婚前、婚外性行為所生子女、丈夫事前不同意事後不追認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能繼承其親父母的遺產,上述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不能繼承其親父的遺產,但可繼承母親的遺產。
④ 養子女
養子女和養父母的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完全等同,只有在解除收養關係後,才喪失繼承人資格。
養子女和其親父母之間不存在繼承關係,在解除收養關係前只能繼承其養父母的遺產。
⑤ 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扶養教育關係的,相互之間享有繼承權。
繼子女有權繼承其繼父母的遺產,也有權繼承其親父母的遺產。
確定繼子女與繼父母間是否存在繼承關係主要依據是否形成撫養關係:
a、繼子女未成年時和繼父母長期生活在一起,繼子女手受繼父母的扶養、教育,相互為法定繼承人;[page]
b、生父母再婚後, 未成年的繼子女不和繼父母共同生活,不受其扶養,則不存在繼承關係。
⑥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撫養義務的,也屬於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⒊ 父母,包括養父母、具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㈡、第二繼承人
⒋ 兄弟姐妹
①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③養兄弟姐妹、④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相互繼承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⒌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第一順序 的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可繼承遺產。
相關法律法規: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