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法定繼承如何起訴

2023年11月04日

- txt下載


一、法定繼承如何起訴


1、確定繼承性質、遺產和繼承人範圍以及起訴對象
在法定繼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如法定繼承人占有的份額比較恰當,或其占有的是依法應得的一部分,則可不將其列為被告。在遺囑繼承或遺贈關係糾紛中,被告主要是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按遺囑可得遺產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受益人。如果請求從遺產中清償自己的債權財產,則提起訴訟的被告是遺產執行人、遺產實際占有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遺贈受益人。
在確定了被告以後,原告必須注意自己身份。具體說,原告一般應具備與死亡人之間有法定繼承與被繼承關係即是法定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或是遺囑受益人或是死者生前所欠債務的債權人。如果這些人是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則他們作為訴訟原告同時,還應明確提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共同參加訴訟。
2、撰寫起訴書
原告在寫訴狀時,除要載明起訴對象(被告)身份及其相關資料外;在訴求中還要載明對遺產的現有分配狀況或遺囑中處分遺產的反對,並提出自己的分配主張,有條件的可以將自己的主張應得份額數量化。
3、正確認定向哪個法院起訴
遺產訴訟,一般由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爭執的遺產是不動產,原告可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是動產,如金銀首飾、家具雜物,可向動產地法院起訴。動產不在一地法院管轄的,選價值大的動產地法院管轄。既有動產又有不動產,可向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另外,原告在起訴時必須依法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明、證據。


二、起訴時要交哪些證據


遺產繼承訴訟證明材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繼承訴訟時應當提交下列證據材料:
(1)公安機關、醫院關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戶籍資料或宣告死亡的判決書;親屬關係證明;
(2)被繼承人主要遺產所在地的證明及遺產種類、數量及折價清單;
(3)被繼承人生前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
(4)被繼承人遺囑原件,公證遺囑的公證書,代書、錄音或危急情況下口頭遺囑,及所附的兩份以上證人材料;
(5)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撫育關係的繼子女應提供收養、出生證明、形成撫育關係的證明材料;
(6)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親筆書寫的棄權書及有關證據;
(7)喪偶兒媳、女婿繼承公婆、岳父母遺產的,關於自己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證明;
(8)關於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有關證明;
(9)醫院關於繼承人已懷孕的證明;
(10)其他證據。


三、繼承公證書能否解除


公證書可以解除,但有條件限制。根據公證法第39條規定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複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並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所以根據上訴法律規定,公證書可以撤銷,但必須是符合“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與事實不符的”前提下,並且撤銷公證書的主體是公證機構而不是法院。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