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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通知不到股東怎麼辦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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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召開股東大會時,對於通知不到股東的處理方式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應該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但是,股東大會最起碼需要有一半以上股東出席才能成立,如果通知不到某一位股東,原則上並不影響召開股東大會,開股東大會時要提前15天通知全體股東。
一、股東大會通知不到股東怎麼辦?
股東大會通知不到股東的,處理方式以公司章程規定為準。
《公司法》
第四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的通知與記錄】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二、股東會的職責有哪些?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三、股東會議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事實上,股東大會的召開主要還是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的,但是,召開股東大會提前通知全體股東這是公司必須履行的義務,公司不能因為股東的股份占比小就不履行通知義務。如果因為股東下落不明或者其他原因通知不到股東,要保留好已經履行通知義務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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