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後不去法院會傳票傳喚,若對方拒不到庭的或者開庭中途離場的,一般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訴進行處理,由特殊情況的情況下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開庭不到庭法院是不一定會被判訴敗的。
一、
被起訴後不去法院會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
開庭不到庭事後可以提交書面的答辯意見。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的答辯期自收到原告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逾期不提供的,不影響開庭審理。所以,在開庭時可以當時提交書面答辯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三、
引用法條
一、
被起訴後不去法院會怎樣
被起訴後不去法院會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
開庭不到庭,事後能提交書面的答辯意見嗎
開庭不到庭事後可以提交書面的答辯意見。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的答辯期自收到原告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逾期不提供的,不影響開庭審理。所以,在開庭時可以當時提交書面答辯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三、
開庭不到庭法院會判敗訴嗎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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