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代位求償權的滿足條件包括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債務人逾期沒有行使其債權的;債務人的逾期行使權力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傷害等其他條件。
一、
代位求償權的行使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代位權的行使方式:由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
二、
三、
1.保險人已經向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保險賠償
海商法、海事訴訟法和保險法均明確規定,行使代位求償權的保險人應當已經實際支付保險賠償。
2.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以保險賠償範圍為限
保險人只能在保險賠償範圍內行使代位求償權,其不能因行使代位求償權獲得額外利益,代位權利僅限於保險人實際賠付的數額。
3.被保險人因海上保險事故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4.保險人應當在保險責任範圍內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
從實務上考察,確立代位權,被保險人可以從向責任人(第三人)索賠的爭訟中解脫出來,而將之轉移給保險人去進行。另一方面,確立代位權,保險人也可從代位求償中得到營運資產上的經濟補償。
一、
哪些條件需要滿足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
代位求償權的行使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代位權的行使方式:由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
二、
代位求償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三、
代位求償權的適用範圍是怎麼樣的?
1.保險人已經向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保險賠償
海商法、海事訴訟法和保險法均明確規定,行使代位求償權的保險人應當已經實際支付保險賠償。
2.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以保險賠償範圍為限
保險人只能在保險賠償範圍內行使代位求償權,其不能因行使代位求償權獲得額外利益,代位權利僅限於保險人實際賠付的數額。
3.被保險人因海上保險事故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4.保險人應當在保險責任範圍內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
從實務上考察,確立代位權,被保險人可以從向責任人(第三人)索賠的爭訟中解脫出來,而將之轉移給保險人去進行。另一方面,確立代位權,保險人也可從代位求償中得到營運資產上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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