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人維護美術作品版權的方式主要是協商、仲裁和訴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權利人選擇訴訟方式維權的,則應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提起。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篡改他人作品等。
一、
著作權人如下維護美術作品版權:
1.與侵權者協商,要求其停止損害行為並賠償;
2.申請版權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3.收集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
4.書面合同中有仲裁條款的,可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二、
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並且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且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侵害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
三、
1.未獲得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出賣、發表、出版其作品的;
2.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引用法條
一、
著作權人如何維護美術作品版權
著作權人如下維護美術作品版權:
1.與侵權者協商,要求其停止損害行為並賠償;
2.申請版權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調解;
3.收集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
4.書面合同中有仲裁條款的,可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二、
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
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並且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且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侵害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
三、
侵犯著作權的情形
1.未獲得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出賣、發表、出版其作品的;
2.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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