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肯離婚還威脅我的解決辦法是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的流程包括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人民法院受理後,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人民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並判決是否離婚。
老公不肯離婚還威脅我的解決辦法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令。
提醒您,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十五條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規定,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起訴離婚流程是當事人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人民法院受理後,會進行調解,調解失敗的話,人民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並判決離婚或者判決不准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男女雙方可以協商確定。法律明確規定,由女方撫養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已滿兩周歲的孩子,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滿了八周歲的孩子,應當徵求其真實意願。
一、老公不肯離婚還威脅我怎麼辦
老公不肯離婚還威脅我的解決辦法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令。
提醒您,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十五條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規定,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二、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流程
起訴離婚流程是當事人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人民法院受理後,會進行調解,調解失敗的話,人民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並判決離婚或者判決不准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男女雙方可以協商確定。法律明確規定,由女方撫養不滿兩周歲的子女;已滿兩周歲的孩子,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滿了八周歲的孩子,應當徵求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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