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人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
債權人申請破產條件:
1.企業經營嚴重虧損;
2.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二、企業申請破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破產申請書
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並附審計報告;
6.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7.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帳號、資金等;
8.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9.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10.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
11.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
12.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除提交申請書和身份、營業資格證明之外,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債權發生的事實與證據;
2.債權性質、數額、有無擔保,並附證據;
3.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三、公司被訴訟期間可以申請破產嗎
提醒您,公司被訴訟期間可以申請破產。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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