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馳名商標認定要考慮什麼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二、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措施有哪些詳解
禁止不當註冊、禁止不當使用、禁止作為商號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三、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有什麼法律意義嗎
提醒您,馳名商標特殊保護的意義:
1.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加入世貿組織的要求。
2.維護馳名商標權益人和消費者利益的需要。
3.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民族產業的體現。
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如下:
1.賦予了馳名商標廣泛的排他性權利,給予馳名商標廣泛的保護;
2.對未在我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的保護;
3.放寬馳名商標註冊顯著性的要求。
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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