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工程發包和承包有哪些行為規範需要注意
1.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合格的承包人;
2.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項;
3.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在發包過程中收受賄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處。
4.發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公開招標並接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5.發包人不得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6.發包人不得向承包人指定購入用於建築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或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二、建築工程發包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提醒您,建築工程發包應具備的條件是如下的:
1.必須具有籌建許可證;
2.必須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必須已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必須具有建設工程所在地塊的立項批文。
三、建築工程發包的方式有哪些
建築工程發包方式有招標發包和直接發包。建築工程發包是建設單位將所要進行的建設任務以總承包合同或部分總承包合同的方式發給承包單位的過程,建築工程發包可以採用公告或邀請書等方式,並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條
建築工程實行公開招標的,發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發布招標公告,提供載有招標工程的主要技術要求、主要的合同條款、評標的標準和方法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等內容的招標文件。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開標後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對標書進行評價、比較,在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投標者中,擇優選定中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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