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犯罪主體有哪些類型
單位犯罪主體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十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如何防止單位犯罪
1.增設企業犯罪知識培訓,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法制觀念;
2.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加強監督;
3.建立健全公司的負責人管理制度,加大處罰力度。
《刑法》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三、非法經營有單位犯罪嗎
非法經營有單位犯罪,也可以是個人犯罪。違反國家規定,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是非法經營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提醒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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