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離婚後維護自身權益的方式有,無過錯方可要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可請求賠償的情形還包括一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的種類有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一、
家庭暴力離婚後如下維護自身權益:離婚時,一方有過錯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
1.身體暴力。加害人對受害者身體各部位的攻擊行為;
2.精神暴力。侮辱謾罵、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擊受害者性別部位,強迫受害者發生性關係或強迫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等;
4.經濟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財產決定權和使用權,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錢的時間、式數量,限制受害者對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三、
家庭暴力行為是犯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構成犯罪。根據《刑法》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引用法條
一、
家庭暴力離婚後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家庭暴力離婚後如下維護自身權益:離婚時,一方有過錯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
家庭暴力的種類
1.身體暴力。加害人對受害者身體各部位的攻擊行為;
2.精神暴力。侮辱謾罵、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擊受害者性別部位,強迫受害者發生性關係或強迫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等;
4.經濟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財產決定權和使用權,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錢的時間、式數量,限制受害者對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三、
家庭暴力施害者將承擔怎樣的刑事責任
家庭暴力行為是犯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構成犯罪。根據《刑法》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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