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企業工傷事故的措施是在發生工傷事故後,企業需要及時救治勞動者,並且需要主動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賠償。工傷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食宿費和康復治療費等。
一、
由於工傷的發生現場大多在用人單位,因此,用人單位要承擔及時救治的責任。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對受傷較輕的,可以到本單位的內部醫療機構進行簡單處理;但對傷情嚴重的,應當將傷者儘快送到附近有相應處理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並申請工傷賠償。
一方面,用人單位的搶救要搶時間,以滿足緊急救治工傷職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在運送傷員時,一定要講究方式方法,運用科學的衛生防護手段和技術,使傷情得以控制,以免加重病情。此外,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否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二、
工傷事故的賠償標準: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工傷保險藥品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3.交通費、食宿費: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康復治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工傷保險藥品、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5.輔助器具費: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6.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7.護理費: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三、
1.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2.提起行政訴訟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還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一、
應對企業工傷事故的措施有哪些
由於工傷的發生現場大多在用人單位,因此,用人單位要承擔及時救治的責任。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對受傷較輕的,可以到本單位的內部醫療機構進行簡單處理;但對傷情嚴重的,應當將傷者儘快送到附近有相應處理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並申請工傷賠償。
一方面,用人單位的搶救要搶時間,以滿足緊急救治工傷職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在運送傷員時,一定要講究方式方法,運用科學的衛生防護手段和技術,使傷情得以控制,以免加重病情。此外,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否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二、
工傷事故賠償應按照何種標準進行
工傷事故的賠償標準: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工傷保險藥品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3.交通費、食宿費: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康復治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工傷保險藥品、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5.輔助器具費: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6.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7.護理費: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三、
工傷賠償糾紛如何辦理
1.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2.提起行政訴訟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還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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