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租客拖欠租金且不願搬離問題的方法是房東可以向承租人進行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或者返還房屋,房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一、
處理租客拖欠租金且不願搬離問題的方法是房東可以發出催告通知租客限時交還房屋。如果對方依然不交還房屋的,房東可以提起訴訟,用法律維護權益,要求對方返還房屋。
二、
房屋租賃合同通常簽訂多長時間需要根據承租人和出租人協商的結果而定,不過租賃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三、
房屋租賃糾紛在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我國民事訴訟管轄一般原則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條
一、
處理租客拖欠租金且不願搬離問題的方法
處理租客拖欠租金且不願搬離問題的方法是房東可以發出催告通知租客限時交還房屋。如果對方依然不交還房屋的,房東可以提起訴訟,用法律維護權益,要求對方返還房屋。
二、
房屋租賃合同通常簽訂多長時間
房屋租賃合同通常簽訂多長時間需要根據承租人和出租人協商的結果而定,不過租賃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三、
房屋租賃糾紛可以向哪個法院起訴
房屋租賃糾紛在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我國民事訴訟管轄一般原則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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