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需資料有強制執行申請書、生效證明以及被執行人的送達地址確認書等。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強制執行要滿足的條件是行為人在有效期內申請、義務人沒有履行義務等。
一、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需資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
2.判決書或者裁定書;
3.生效證明;
4.被執行人的送達地址確認書或者郵寄單;
5.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二、
1.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5.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6.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引用法條
一、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需資料有哪些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需資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
2.判決書或者裁定書;
3.生效證明;
4.被執行人的送達地址確認書或者郵寄單;
5.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二、
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
1.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5.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6.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
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不執行怎麼辦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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