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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集錦15篇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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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集錦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解除勞動合同1


  ____________(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2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於20x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下班後,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於工傷範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於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於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後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畫押):授權代表: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3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同志(先生、女士):
  身份證號:
  [ ]年[ ]月[ ]日,我單位與您簽訂的[ ]期限的勞動合同(編號: ),
  現因 原因,[ ]年[ ]月[ ]日終止(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 ]年[ ]月[ ]日,公司已經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徵求工會意見,工會已經同意。
  根據《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的情形,經濟補償金按照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工資待遇按照正常發薪日,停薪日為[ ]年[ ]月[ ]日。
  請於[ ]年[ ]月[ ]日到公司人力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本通知書原件一式兩份,公司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單位: (簽字蓋章)
  時間:
  簽收頁
  本人於 年 月 日收到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簽名: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拓展: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預告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稱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本身並不存在過失,但是由於存在特定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預告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一些舉證責任問題:
  (一)勞動者醫療期滿後仍然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的,用人單位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只有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另行安排工作,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以及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都規定,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這就意味著,醫療期屆滿後,企業需要證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到工作,需要經過勞動能力鑑定這道程序。
  (二)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履行預告程序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這一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不能勝任工作,是指有證據表明,勞動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員工的工作內容,特定行業的,還需要明確工作量。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明確工作量的,只能參照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來確定,一般來講,應參照平均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不能參照最高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單位平均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就成了勞動者被證明能不能勝任工作的重要證據。
  2、經培訓或者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這就是說,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個程序:必須先培訓,或者調崗,如還不能滿足新的崗位要求,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勞動者被證明還不能勝任工作,必須要能證明。為防止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發生舉證不能的風險,企業需在勞動合同中或在崗位說明書中確定員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訓員工的,還需要保存相應的培訓資料。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解除的舉證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用預告通知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具體操作時要注意必須證明同時符合的兩個條件:
  1、要證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導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情況,如單位遷移、被兼并、被上級主管部門撤消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的情況。如果當事人就某一種情形出現是否屬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認識不一致,應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裁定。
  2、要證明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或者中止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確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與員工的溝通和協商,即與勞動者要先走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程序,只有經協商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5


  甲方(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以下簡稱「員工」):
  身份證號碼:
  入職時間: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經公司與員工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勞動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公司支付員工工資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4、員工的住房公積金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5、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款規定,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乙方工作年限為__________年,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計算「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__________元人民幣。
  6、員工同意公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前,將員工離職當月工資及補償以__________方式支付給乙方。
  7、勞動合同解除後,員工仍有義務對在公司工作期間接觸到的,公司在設計、技術、管理、勞資、財務、客戶關係、客戶名單等方面的商業秘密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公司書而允許,員工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幫助第三方獲取、使用、傳播公司的商業秘密。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自公司與員工雙方簽署後生效。
  10、員工是在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協議內容的基礎上簽署本協議的,員工對協議內容無異議。
  員工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單位人事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6


  用人單位名稱:地址: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月日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終止日期: 年月日本單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為 年 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 終止原因(打√)
  □勞動合同期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者死亡或失蹤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破產□用人單位停業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簽 收 人:
  簽收日期: 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7


  勞動者生病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後,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合同終止的事由主要有幾種:
  (1)合同期滿
  (2)約定終止條件成立
  (3)合同目的實現
  (4)當事人死亡
  (5)勞動者退休
  (6)用人單位消滅
  (7)合同解除。
  我國法律規定患病職工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順延至醫療期滿,這種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限制了用人單位的權利,但法律並沒有限制勞動者的權利,患病職工勞動合同期滿後如果主動提出終止勞動合同,法律是予以認可的。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職工患重病或絕症,用人單位還可以適當增加醫療補助費。

解除勞動合同8


  用人單位名稱:地址: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月日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解除日期: 年月日本單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為 年 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 解除原因(打√)
  □勞動者單方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
  法40條解除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38條解除□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單位提出解除□勞動者提出解除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簽 收 人:

解除勞動合同9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年齡xx,身份證號xxx,住址xxxx。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因xxx,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願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xx年xx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xxx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關係,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均同意雙方的勞動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乙方的離職費用如下:
  1、工資發放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元(稅前)。
  3、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在職期間的所有未結算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報酬、提成款等)__________元(稅前)。
  三、基於雙方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解除,乙方本人確認本協議第二條所列離職費用是其在職期間以及離職的最終和全部的核算費用,除此之外,與甲方再無其他勞動爭議。乙方本人同意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等,並將在乙方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30天之內發放離職費用。若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天內(含三天)未到甲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且不支付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離職費用。
  乙方本人承諾,無論何種原因,乙方不向任何公司或個人泄露甲方支付的離職費用明細及金額,否則因此引起的甲方一切損失乙方應當予以全額承擔,若甲方的損失無法估算的,按照不低於__________元的標準計算。
  四、乙方本人同意按照甲方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向甲方歸還所有甲方之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各類文件、客戶清單、技術資料、鑰匙、電腦及各類財務文件等。
  乙方本人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在辦理離職手續中因未償還甲方資產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稅後的離職費用中扣除。
  五、乙方本人承諾:無論是否簽署過《保密協議》,對於與甲方或任何甲方之關聯公司有關的商業秘密、業務信息、戰略方案、市場及銷售策略或任何其他保密信息均不予以披露、使用或者與他人聯合使用,否則因此引起的甲方一切損失乙方應當予以全額承擔。
  六、自雙方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6個月內,若乙方重回甲方工作,或到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資公司工作的,入職前須退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之經濟補償金。若乙方在重新入職或到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資公司工作後又辭職或因違法被辭退的,則甲方不再向乙方返還前述經濟補償金。
  七、乙方確認本協議內容是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解除的全部條件,自甲方依本協議向乙方支付離職費用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再存在任何勞動、經濟或法律糾紛。乙方確認本協議的簽訂是在雙方熟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勞動法律的情況下,經雙方真實意願所做出的不可撤銷的意思表示。
  八、本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於甲方蓋章並且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1


  甲 方:AA公司
  乙 方: (員工工號: )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 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 方支付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AA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於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後,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後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_日
  _____年__月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3


  一、全市各行各業和廣大市民都要積極踐行「24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循「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20字公民基本道德規範和《商丘市民文明公約》,做文明人,辦文明事,堅決摒棄有悖公德、有違誠信、有損形象的不文明行為,爭當「商丘好人」,爭做文明市民,為華商盛會成功舉辦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二、自覺維護城市秩序。要自覺踐行「三管六不」行為規範,管住自己的口,不說粗話,不隨地吐痰;管住自己的手,不亂扔亂倒,不亂貼亂畫;管住自己的腿,不闖紅燈,不肆意踐踏公共綠地。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法規,積極參加各種義務勞動,維護城區環境衛生,維護公共設施,依法誠信經營,自覺維護良好的城市秩序。
  三、切實搞好優質服務。廣泛開展文明服務示範窗口創建活動,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強餐飲業、賓館飯店、旅遊、公交、計程車、零售業等窗口單位和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文明禮儀培訓,增強服務意識,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業務技能,樹立行業新風,為華商盛會的成功舉辦創造一流的服務環境。
  四、廣泛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各級文明單位要充分發揮志願服務隊的作用,利用好志願服務站,廣泛開展諮詢引導、應急救助、保護環境、維護秩序、關心關愛等志願服務活動,帶頭使用文明用語,以良好的文明形象展示現代商丘人的精神風貌。
  五、全面凈化美化城市環境。全體市民要積極行動起來,開展凈化美化市容環境活動,大力整治環境衛生、減少環境污染,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努力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讓中外客商感受到商丘的和諧美麗。
  市民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為中國·商丘國際華商節的成功舉辦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解除勞動合同14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單位需要要求員工在書面辭職申請上簽名,並且儘快安排員工工作交接,安排員工的離職時間。並且在員工離職後為員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並保留員工的人事檔案兩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勞動者依據勞動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
  即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之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三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辦法如下:
  搜集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證據,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15


xxx:
  因你離崗多年,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依據《勞動合同法》及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規章制度,我公司決定與你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儘快到水電分公司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未回單位,分公司將按相關規定上報公司終止與你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否則,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聯繫電話:特此公告。
  第十六工程局
  有限公司水電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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