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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自用小型封閉貨車需要運營證嗎

2023年07月30日 - txt下載
私家自用小型封閉貨車需要運營證嗎
需要運營證。
凡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運輸經營者的客運、貨運車輛,必須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辦理「道路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針對自貨自運的情況,法規中明確,僅為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或者個體運輸經營者本人生活服務的客運、貨運車輛和僅在工礦區域內的貨運車輛除外。
不少人有誤解,認為只要不用於營運,給他人拉貨,就不用取得道路運輸許可。按條例規定,如果該車輛只用於生活服務,或只在工礦區拉貨帶人,才不算營運車輛。
給自家送貨,已超出生活服務範疇,而是為生產服務,就要辦理營運證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19修訂)》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車輛營運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的合法憑證,拉自家的貨也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執法者檢查時,貨物是誰的,也是需要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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