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他人侵權了,該怎樣去認定被他人侵權了呢?很多違法行為其實都存在著侵權行為,只不過因為不了解侵權行為的要件,所以才會不了了之。那麼接下來,小編為您們分析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認定標準。希望對您們有所幫助。
一、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認定標準: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
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
安全責任事故由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進行處理。
《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七條: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
(二)發現未依法取得批准、驗收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予取締或者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對已經依法取得批准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銷原批准或者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一、
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認定標準: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
二、
事故責任認定書多長時間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
安全責任事故由哪個部門認定
安全責任事故由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進行處理。
《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七條: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
(二)發現未依法取得批准、驗收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予取締或者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對已經依法取得批准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銷原批准或者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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