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影響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許可工作規範[.docx]

2023年11月14日

- txt下載

影響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許可工作規範[.docx]


許可事項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徵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第二款:"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准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並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採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後,方可恢復通行。"
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在道路上堆物、施工作業以及開闢通道,設置台階、門坡、廣告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占用道路行為,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許可實施主體: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或各區縣交通支、大隊。
一、挖掘道路、道路養護作業施工、占用道路堆物作業、綠化及其它道路附屬設施養護作業的,按以下範圍分別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或者各區縣交通支、大隊負責實施:
(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實施的範圍包括:
1.天安門地區、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四惠橋至五棵松橋)、迎賓線(機場高速公路-東四環和東大橋-建外大街-長安街-三里河路)、使館區、警衛對象駐地周邊道路的所有占道施工。
2.平安大街及其延長線(四環內)、廣安大街及其延長線
(四環內)、前三門大街及其延長線(東便門至西四環)、朝阜路及其延長線(四環內)、東單南北大街及其延長線(四環內)、西單南北大街及其延長線(四環內)的占用機動車道施工(打井蓋穿纜施工除外)。
3.二、三、四、五、六環路及其快速路聯絡線主輔路占道施工(輔路占用機動車道打井蓋穿纜施工和占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且工期低於5天的除外)。
4.除前三項以外,在五環路以內因施工需要公共電(汽)車改(繞)行的。
5.高速公路主路占道施工,或輔路斷路施工的。
6.國道占道施工需雙方向或單方向斷絕交通的。
7.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工程對社會交通影響較大的。
8.同一施工項目跨兩個(含)以上行政區管轄的。
9.重大節日、重大國事活動等重要活動期間的占道施工項目。
10.因施工占道調整交通流向需對外發布交通管理通告的。
11.由市政府協調的占道施工。
12.對正常交通造成嚴重影響的其它占道施工項目。
(二)各區縣交通支、大隊實施的範圍包括: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許可範圍以外的其他道路。
2.遇有跑、冒、爆、塌等緊急搶修工程,管界區縣交通支、大隊先行處置,24小時內不能完成的,由管界區縣交通支、大隊要求搶修單位依法辦理手續。
二、在道路兩側開闢通道,設置台階、門坡的,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實施。
三、占用道路設置廣告的,按以下範圍分別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或者各區縣交通支、大隊負責實施:
(一)占用高(快)速公路、長安街及其延長線(首鋼總公司東門--通州鎮東關大橋)、二、三、四、五、六環路兩側和首都機場、市區內火車站周邊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道路設置廣告的,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實施。
(二)占用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實施範圍以外的道路設置廣告的,由管界區縣交通支、大隊負責實施。
許可條件:
屬占用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進行的固定作業和流動作業施工,包括:(1)挖掘道路、道路養護作業施工、占用道路堆物作業、綠化及其它道路附屬設施養護作業;(2)在道路兩側開闢通道,設置台階、門坡;(3)占用道路設置廣告;(4)其它影響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應具備以下許可條件:
1.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2.滿足道路交通安全和特勤保衛工作的要求;
3.挖掘道路、道路養護作業施工、占用道路堆物作業、綠化及其它道路附屬設施養護作業的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1)作業及施工地點與有關部門批准的地點一致;
(2)擬採取的施工方案和交通維護方案切實可行,並符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
(3)無不宜施工的氣象條件和重大國事、外事活動。
4.在道路兩側開闢通道,設置台階、門坡的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1)經現場勘察,申辦地點距道路交叉路口距離不得小於80米或在路口渠化段之外(距主要道路路口應大於100米);
(2)申辦地點視線良好,無遮擋;
(3)根據實際需要,按設計規範確定轉彎半徑。
5.占用道路設置廣告的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1)占用道路設置廣告不得影響道路暢通,不得遮擋交通標誌、交通信號燈,不得影響安全視距凈空。
(2)廣告設置科學、規範,確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3)滿足《北京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的規定內容。
許可數量:無數量限制。
許可收費項目名稱及依據:不收費。
許可時限:
受理後2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的,可以延長10日。
許可實施程序:
一、申請
(一)申請方式:
1.申請人本人或由其委託的代理人到辦公場所提出書面申請。占用道路設置廣告的按《北京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1號)的要求,屬本市戶外廣告設置的,到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屬本行政區域內戶外廣告設置的,到區、縣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申請材料的全部目錄: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