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建設工程承包人優先受償權的價款範圍

2023年11月15日

- txt下載

建設工程承包人優先受償權的價款範圍應當是承包人因承包工程而實際支出的費用標準,承包人對工程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承包人對建築工程行使優先受償的條件應當是建設工程可以折價或拍賣等。
一、

建設工程承包人優先受償權的價款範圍


  建設工程承包人優先受償權的價款範圍有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實際支出的費用,適用於各種可以折價、拍賣的建設工程。權利主體僅限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同時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設工程、發包人未支付的工程價款行使優先受償權。
二、

承包人對建築工程行使優先受償權的條件


  1.建設工程可折價、拍賣;
  2.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驗收證明;
  3.有合法有效的建設工程合同;
  4.工程款數額已經確定;
  5.承包人已經給付發包人合理期限的催告(一般不得少於三個月)。
  《建築法》第十八條
  建築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三、

建築工程優先權的行使期限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一十八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