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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模板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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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 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完全理解本協議條款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3. 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暫定為:_____㎡
4.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
1. 承包方總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如下:
承包範圍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項目施工單位外,其餘施工圖紙上的全部內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務。
甲方直接指定的項目工程:(電梯工程;消防、)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為:優質
第五條、 合同工期與要求
1、合同工期:____天(日曆天)
2、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具體以發包人取得開工報告後具備施工條件後書面下達的《開工通知》為準)。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同意,可作相應順延;
1)、因人力不可違抗因素而延誤工期。
2)、非承包方原因累計停工超過15日時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合同價款確定
1、合同價款暫定:_________元/平方米,大寫:_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暫定價不作為撥款及結算依據,最終結算以雙方確認的預算及變更、簽證等為依據。
2、工程價款的確定
合同價款依據施工圖紙,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及非工程實體費用,其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及取費;土建工程執行《2009年內蒙古建築工程計價定額》;取費執行《2009年內蒙古建築工程計價定額費率標準》按二類工程取費。材料檢測試驗費確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費用金額後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墊付。結算時由甲方支付。
3、總承包管理費及現場配合費
1)、承包方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擔全部承包方管理責任,在施工過程中承包方給予各專業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運輸、施工電梯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利用等。
2)、分包工程用水、電費,由分包單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樓面的水、電外掛分表計算,由分包單位按照實際發生額支付(此費用為單列費用)。
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項目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價,需乙方開具工程發票,則由具體施工單位與乙方商議支付繳納金額。
第七條、工程款的審核與支付
1、工程款審核:承包方在到達付款節點前,提交《撥付計算書》,經監理、甲方審核後作為進度款支付依據,承包方如未按實提交進度計算書,甲方有權推遲支付進度款最終以結算為準多退少補。
2、工程款支付辦法:
為地下室主體工程,乙方完成地下室主體工程後,甲方支付地下室主體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體工程完成五層支付完成量的80%,封頂後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結構工程按月進度結款90%,工程竣工後結清97%,甲方留質量保證金5%,二年內結清。
第八條、工程竣工結算方式
1、自竣工確認之日起,半個月內編制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報《工程竣工結算書》後予以確認,在三個月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審核工作,承包方應積極配合,超過一個月承包方未能及時上報《工程竣工結算書》視為發包方默認承包方所報工程結算價款屬實,並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施工用水、用電:由承包方從甲方指定水源、電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地至施工現場發生的線、管由甲方承擔,承包方單獨裝表計量,甲乙雙方確認表號,承包方按水錶、電錶結算,價格按當地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局實際價格計算。施工期間每月按現場總水錶、電錶的計量數,並由甲乙雙方指定負責人按指定分表計量數簽字確認,由承包方自行繳費。
3、人工、材料造價結算辦法:
1)、本合同中約定甲供材料外,其餘均由承包方自行採購。
2)、按定額人工費+相關調整文件實施。
3)、甲供材料:鋼材按甲供價格計入預、決算。所有節約材料歸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領,則超領部分的材料甲方按進場價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結算以合同、補充協議、竣工圖、施工方案、竣工驗收報告、變更聯繫單、來往文函、技術資料及簽證單位依據。
5、工程聯繫單與現場簽訂單審批流程:甲方收到此類、工作聯繫單、簽證單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確認。15個工作日審核完成否則視為確認。承包方未按聯繫單的管理制度執行的,原則上不作為結算依據,簽證、變更結算依據參見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九條、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派駐__為項目總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委託___監理公司委派___為總監理工程師,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代表甲方負責施工進度和質量的監督與控制,遵照甲方的指示完成其職責。承包方應服從、接受監理對項目工程監督、進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現場簽證的審核、工程進度款的審核,並負責工程例會的組織及其他監理工作。
2)、開工前提供有效施工圖五套及有關地質資料一套,並在乙方協助下負責安裝施工臨時總水錶和電錶。
3)、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應由甲方辦理有關證件、批文及辦證需要的費用。
4)、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架空高壓電線、隱蔽文物、古樹名木保護要求:負責提供現有的資料,對地下隱蔽文物、光纜管線、古樹名木、建築物、構建物及2米以下的障礙物,如需保護或清除,由承包方提交保護措施報甲方審批,費用由甲方負責。
5)、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提交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並會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校驗。
6)、負責與設計單位的協調工作,組織承包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並參與超高層結構方案,構造施工處理等研究,優化設計降低建設成本。
7)、負責審查承包方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表》和各《建安工程分布分項(單項)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材料與設備要貨計劃表》。會同監理對承包方自行驗收通過後的隱蔽工程和預檢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組織有關單位對承包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和檢查。參加由監理主持的工程例會。
8)、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9)、負責按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或支付不足,甲方則將發售樓盤分塊作為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樓盤價格則按甲方售樓同等價格。該樓盤乙方接受後有權自行出售,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職責
1)、本工程承包方委派的項目經理為___;項目總工程師為___。承包方須派遣具有國家認證資格的工程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高級技術人員)常駐工程現場,全面負責工程現場的管理和協調工作,並負責建設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整理XX。所有甲方向項目部經理髮出的書面通知均經承包方項目經理簽字後方被確認已發給了承包方。項目經理經甲方同意後,中途不得任意更換,如需更換須經甲方同意方可。
2)、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負責工地現場臨時設施、道路、管線的施工和保養;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施工用水用電,並採取措施避免工程對周圍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
5)、參加項目全部的施工圖會審、參加設計交底並及時提出完善設計的修改意見。
6)、《月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程量的確認》:每月25日前向甲方建立書面報送《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報》後,根據承包方提供的《月工程量計劃書》,7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承包方的《月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分包工程進行及《材料設備供應計劃》等。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該月進度款或順延支付工程款時間。
7)、每周例會前一天向甲方和監理報送周報,包括本《周施工計劃》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說明(包括擬採取措施和最終完成時間)。
8)、負責與現場內臨近工程的施工工序、施工流向、後澆帶施工等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並參與配合質量評定工作。
9)、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並且承擔因自身原因而導致的責任和費用。嚴格遵守現場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保、消防、治安等各項甲方管理規定,如承包方違反規定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10)、負責本工程現場成品保護工作,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壞,承包方應自費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承包方未能及時修復,甲方可自行委託他人進行修復,修復費用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負責整個項目(包括甲方指定施工項目在內)的全部工程竣工技術資料和竣工圖的收集、XX、整理工作,符合市城建檔案館的要求之後,辦理存檔手續。甲方指定施工項目單位由其自行整理分項歸檔。按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完整交承包方,承包方負責全部檔案整理並辦理存檔手續。
第十條、工程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管理
1)、本合同規定由承包方總承包範圍的各部各項工程,均須按施工圖、設計變更、相應的國家規範規程及驗收標準和內蒙古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
2)、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設計要求及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檢查,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及時根據要求向甲方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並按驗查結果進行整改。
3)、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承包方應先報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但甲方確認並不解除承包方的質量等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承包方按甲方提供戶型圖設計要求先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裝修及水電安裝等)和樓道公共部分裝修,經甲方檢驗合格後,承包方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
4)、本合同執行國家施工規範、規定與質量評定標準。
2、工程檢查和返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方應按甲方和監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合同標準,承包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程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分,承包方應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監理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重新檢驗與返工:當甲方代表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驗收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查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返工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不予順延。
4、水、電安裝工程的設備調試與試車
1)、承包方承包的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調試條件,承包方組織設備調試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好設備調試記錄。設備調試合格,甲方主管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在設備調試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設備調試條件,由甲方或監理組織設備聯動調試,並就設備聯動調試內容合格,各方在調試記錄上簽字。
第十一條、甲供材料與設備
1、本工程在具備施工圖紙的前提下、由甲方明確的提供材料和設備的名稱和範圍、既甲供範圍:按《甲供材料、設備清單一覽表》為據。其餘均由承包方自行採購、供應。該"清單表"包括甲供材料設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並向承包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質量負責。甲方在所供材料與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與甲方監理方共同清點、登記入冊。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因承包方丟失說損壞,承包方負責賠償。材料和設備使用前,由承包方負責檢查,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
2、甲供建安材料與設備的結算方法:甲供材料款管理辦法:在甲方每次支付給承包方工程進度款時,按撥付工程款同比例扣回,在工程款支付至90%時,按實際供應價全部扣回。
第十二條、承包方提供材料
承包方供應的材料的品牌必須符合施工圖和甲方指定品牌的要求。凡土建外牆塗料、石材、面磚、防水材料和給排水及電氣材料的品牌,施工前,產品的品牌、色彩甲方將進行指定。採購時,必須甲方簽字認可才能採購;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或監理人員有權在施工過程中要求承包方將有缺陷的材料拆除、運走,並由承包方承擔重置材料費用。材料檢驗試驗費按規定計取。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與簽證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需向承包方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承包方按《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施工。由於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合同工作量和合同價款的變化按規定處理,具體的變更款項經確認後隨工程款撥付,工期按實際發生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
1、本工程以《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為評定工程質量依據,工程質量等級由甲方、承包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四方共同評定。
2、當工程竣工驗收前、承包方應將是共產生的垃圾廢料、障礙物及臨時設施全部清除,並提前十天提交工程驗收報告,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如承包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清除建築垃圾及設施,甲方可以委託其他單位進行清理,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甲方有權從承包方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在驗收中,如發生有不合格工程,承包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驗收合格為止。
3、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且確認無疑後,在10天內組織物業等有關部門進行內部範圍的竣工驗收,並與驗收5天內給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費用。
4、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驗收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備案,甲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5、竣工日期:為經甲方組織質檢部門驗收通過審批後的日期。
6、工程竣工驗收後,移交甲方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承包方等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規定執行。
7、竣工資料管理要求及違約賠償:1)、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按當地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歸檔的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報送竣工檔案資料。
2)、承包方編制和管理XX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檔案通過檔案館驗收後為止(因甲方及甲方分包單位資料除外)。
第十五條、工程保修
1、工程交付後,承包方應按國家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修金定為工程結算價的5%,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2、本工程質量保修期起始日為承包方獲得竣工驗收合格證明之日起。
3、保修期內因承包方施工質量引起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4、在保修期間內,承包方應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448小時內派人修理,如承包方不在約定時間派人修理,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工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工程保修金中扣除,承包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5、保修金的退還:竣工驗收自承包方取得竣工驗收證明之日滿五年返還保修金。如承包方不能及時保修,甲方扣除因另行委託他人所發生的保修費用後返還剩餘部分,保修金均無息退還。
第十六條、現場管理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 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XX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影響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3、事故處理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需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2)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有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發生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4、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例,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並落實檢查整改意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施工範圍內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失眠審核後方可實施。
3)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和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甲方將定期邀請主管部門的認定處到場進行檢查。
4)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備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包括電腦、印表機等。
5)施工期間,乙方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主導完工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投拋。
6)乙方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的規定,並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
7)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循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好施工現場和周邊地區的環境。承包方對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垃圾和廢棄物及時清運出場並妥善處置(相關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保證現場整潔,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並嚴格控制施工噪音。
5、對乙方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有健全的施工指揮系統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時,應報原審批人批准。
2)嚴格進行施工總平面管理。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監理各種臨時設施,各種材料、構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齊,並且有標識及負責人管理,施工場地平整,道路暢通,施工用水、電設施及線路按規定假設整齊,排水系統使用狀態良好,每項均需要安排專人管理。
3)機具設備按規定位置布設,進場前經過維修檢查,實行持證上崗。
4)符合建設部發布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範要求。
5)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儲存、消防器材布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條例要求。
6)有對施工粉塵、廢氣、廢水、垃圾、噪音、震動的控制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7)建立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設施的管理制度,保證符合衛生要求。廚師要有健康證。
6、 現場施工管理
1)、乙方配合甲方和監理公司對現場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方面的定期檢查。
2)、甲方和監理公司在分享工程施工中將建立施工樣板(樣板間)制度,乙方在分型施工時配合完成。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率100%,如達不到要求,承包方應無償返工和整改,直至工程達到合格標準,並承擔未達標單體結算造價千分之三的質量違約賠償金。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竣工,由於返工造成的費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擔,並承擔工期賠償違約金。
2、承包方違背合同各相關條款所述承包方職責、義務和承諾時,應按合同承擔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其中合同未盡述的違約情況,均依上述原則比照類推處理。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損失。
4、施工工期日曆天數。因承包方原因延誤一天,承包方賠償違約金50000元/天。
5、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逾付款應承擔尚欠工程款的固定資產投資類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工期順延。
6、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固定資產投資類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7、雙方違約責任: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損失。
8、甲方指定分包責任及賠償:
因安全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拖欠民工工資而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外購造成的經濟糾紛、訴訟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質量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文明現場混亂造成停工、罰款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工期拖延不能按時交付使用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其他原因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保險:
1、承包方辦理自己所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相應費用。
2、農民工保證金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甲方對於乙方和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暫停施工
1、因設計圖重大調整等原因若需暫停施工,承包方實施甲方作出的暫停施工處理意見後,可視具體情況,提出復工要求,甲方將及時給予承包方答覆。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順延,累計停工超過一個月時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並給予結算、承擔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全額支付工程款,在順延工期期間所增加的實體項目按原合同單價計算,損失部分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條:工程緩建:
1、甲方認為卻有必要工程緩建施工時:應當以書面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人員、設備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全部價款,並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本工程按國家政策挺緩建:除結清全部工程款外造成承包方工期延誤和損失,按到時有關規定補償。
第二十一條、爭議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本著客觀、公正、公平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一式10份,甲方6份,承包方4份,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承包方將工程交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約定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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