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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過高可以起訴嗎

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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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經常會發生各種的糾紛,其中就包括關於違約金過高的糾紛,那麼對於這種糾紛可以進行起訴嗎。所以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過高可以起訴嗎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當然大家也可以諮詢。


一、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過高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
如果對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有異議,可以先以協商方式進行溝通,如果協商不成,對於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情況,也可以提起訴訟,由法院來判斷是否需要進行調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這就要求應先確定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以實際損失為基礎,根據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的過錯、預期利益等多項因素予以綜合考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的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逾期付款損失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違約金的調整體現了法院對合同自由的干預,法院對不合理的違約金數額進行調整,不僅能體現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亦能使違約方從高額且不合理的違約金責任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違約金問題處理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違約金做了如下規定:


(1)主張違約金的前提條件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司法解釋確定計算標準。


(2)購房者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3)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4)開發商逾期辦理房屋產權證的違約責任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明確說明了在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前提下,可以要求違約方支付已付購房款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該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司法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即上文中統稱的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也就是說,在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中,該條款是不能適用的。
此外,司法解釋明確了損失的計算標準,那麼,權利人是否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損失的130%進行計算?換言之,損失的1.3倍作為請求依據是否會得到法律支持?再明確一些就是合同法司法解釋(二)是否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同時適用?筆者認為,合同法司法解釋(二)屬於普通的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屬於特別司法解釋,根據特別優於一般的原則,兩者不能同時適用。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1、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商品房預售,開放經營企業應當與消費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必須要求承諾辦理產權證的時間。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出賣人應當協助買受人於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第一階段,開發企業應當在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
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產權登記機關;第二階段的30日裡,由買受人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3、應注意新建商品房應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後方可交付使用,無《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4、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消費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 宅使用說明書》,並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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