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北京某工廠女工隗永梅,在1999年春節前夕終於與近在咫尺卻分別一年半的年僅4歲的女兒相見,隗永梅激動得緊緊地抱著孩子,這場面即令人心酸又令人高興。
隗永梅工作刻苦努力,待人謙虛謹慎,生活作風嚴謹正派,並且在工作上小有成績。1990年與出租汽車常某相識,自由戀愛,並於1992年5月登記結婚。婚後兩人居住在兩居室的樓房中.
婚後,發現雙方在性格上有很大的差異,並在共同生活期間因家庭瑣事常常發生爭吵.由於男方從事出租汽車職業,在家時間較少,雙方缺乏溝通.1994年1月,隗永梅生下一個女兒,由於婚姻上的不幸,她對女兒關懷備至,多次放棄了參加娛樂的機會,為了照顧孩子甚至放棄了廠工會組織的黃金海岸的休養.
1997年3月9日,雙方又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男方對隗永梅實施暴力,進行拳打腳踢,隗永梅被迫帶孩子回了娘家居住.後雖經單位調解,但雙方積怨已深,隗永梅認為感情已破裂,無和好可能,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7月27日,男方到隗永梅家附近隱藏,趁隗永梅母親抱著小孩送客人的時候,對老人進行毆打,將小孩強行抱走.孩子是隗永梅生活的全部寄託,由於無法見面,日夜思念,多次通過報刊傳媒表達自己的思念之情,感人至深.後法院駁回了離婚請求,隗永梅只好從娘家搬回,但夫妻感情仍然不和,分開居住,各住一室,並且男方仍然不讓其見到孩子。在雙方單位的調解下,他們達成了允許隗每周看望孩子一次的協議,但其丈夫仍拒絕隗永梅與孩子相見。
1998年4月法院再次審理了他們的離婚案。北京大學法律系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為隗永梅提供了法律援助。在訴訟中,隗永梅提交了大量的證據證明男方工作性質無法照顧孩子,其品行也明顯不利於孩子的成長。況且男方將孩子搶走後未進行照顧,而是交由其母親代為撫養。代理律師主張孩子自小由隗永梅帶大,母女感情深厚,作為母親熟悉孩子的起居飲食等生活習慣,了解孩子的性格。況且孩子年幼還是個女孩,與母親生活更合乎人之常理。律師同時指出,男方用暴力搶走孩子,不讓母女相見,中斷了孩子與母親的正常母女關係,這種行為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譴責,決不應因男方隱匿孩子而成為其撫養孩子的理由。但是法院卻依然判決孩子由男方撫養。
律師提示:
此案是離婚訴訟中存在的子女撫養糾紛的典型案例。目前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判決孩子由誰撫養時,有一種傾向即孩子現由誰照管,孩子就判給誰撫養,於是許多離婚夫婦為爭得孩子的撫養權而在訴訟之前或訴訟期間實施暴力搶孩子。此案便是這種現象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需要考慮下列具體因素:子女的年齡和性別;子女的願望及感情;父母的職業及經濟條件;父母的道德品質及教育水平;父母的性格及生活方式;父母的願望及感情等。本案結合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女方撫養孩子將更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長。
案件背景:
隗永梅不服
一 審判決提起上訴。1998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改判孩子由隗永梅撫養,其丈夫每月給付子女撫育費230元至獨立生活時止。隗永梅終於得到了孩子撫養權。二審法院的公正判決,維護了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隗永梅終於與女兒團聚。
律師提示:
一審法院的判決顯然有不當之處,典型地反映了離婚案件中在孩子撫養問題上存在著立法和執法的脫節,反映了婚姻家庭中婦女的被動地位和對暴力行為的無奈。但法律必竟是公正的,婦女不要輕易地放棄權利,要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出堅持不懈的努力。
網友諮詢: 夫妻離婚孩子判給誰的幾率更大
男24歲女24歲於去年領取結婚證現因感情不合決定離婚在09年相戀期間生下一男孩,至今無戶口屬私生子,全家一直在女方家生活。孩子經常由姥姥看守。男方家庭背景家中父母親健在,另有兩位哥哥,都是農村人。家中有地。女方家庭背景父親生活不能自理,母親有心臟病大姐已嫁人,二姐未嫁,但生了一名男孩。女方無工作,全家靠母親的1千多元的退休金生活,非農業戶口。沒有其他經濟來源。而且女方家裡人的思想品質也不行,經常暴粗話,以至於孩子有時也罵人。現在男女雙方都想撫養孩子,孩子3周歲根據以上情況法院判給誰的幾率更大點,謝謝
律師解答:
法院判理這種案件時 一般來講,是看雙方的態度。如果一方不想要孩子。一方不想要孩子。那就判給要孩子的哪一方。
還有就是 對孩子未來撫養的時候,如果一方家庭條件 經濟條件較好 那肯定法律和法院會傾向於 這一類家庭 能保證或者給予更好的教育條件 讓他將來 更好的圍社會為家庭做貢獻。
其次 就是看夫妻雙方 的秉性 如果一方雖然有條件,但是 脾氣不好。很容易造成孩子的身心傷害 肯定也是要從這方面考慮的。
總之,法院會綜合考慮的,謹慎判決的。
小編結語: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解決。關於子女撫養權糾紛問題的解決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希望的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
北京某工廠女工隗永梅,在1999年春節前夕終於與近在咫尺卻分別一年半的年僅4歲的女兒相見,隗永梅激動得緊緊地抱著孩子,這場面即令人心酸又令人高興。
隗永梅工作刻苦努力,待人謙虛謹慎,生活作風嚴謹正派,並且在工作上小有成績。1990年與出租汽車常某相識,自由戀愛,並於1992年5月登記結婚。婚後兩人居住在兩居室的樓房中.
婚後,發現雙方在性格上有很大的差異,並在共同生活期間因家庭瑣事常常發生爭吵.由於男方從事出租汽車職業,在家時間較少,雙方缺乏溝通.1994年1月,隗永梅生下一個女兒,由於婚姻上的不幸,她對女兒關懷備至,多次放棄了參加娛樂的機會,為了照顧孩子甚至放棄了廠工會組織的黃金海岸的休養.
1997年3月9日,雙方又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男方對隗永梅實施暴力,進行拳打腳踢,隗永梅被迫帶孩子回了娘家居住.後雖經單位調解,但雙方積怨已深,隗永梅認為感情已破裂,無和好可能,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7月27日,男方到隗永梅家附近隱藏,趁隗永梅母親抱著小孩送客人的時候,對老人進行毆打,將小孩強行抱走.孩子是隗永梅生活的全部寄託,由於無法見面,日夜思念,多次通過報刊傳媒表達自己的思念之情,感人至深.後法院駁回了離婚請求,隗永梅只好從娘家搬回,但夫妻感情仍然不和,分開居住,各住一室,並且男方仍然不讓其見到孩子。在雙方單位的調解下,他們達成了允許隗每周看望孩子一次的協議,但其丈夫仍拒絕隗永梅與孩子相見。
1998年4月法院再次審理了他們的離婚案。北京大學法律系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為隗永梅提供了法律援助。在訴訟中,隗永梅提交了大量的證據證明男方工作性質無法照顧孩子,其品行也明顯不利於孩子的成長。況且男方將孩子搶走後未進行照顧,而是交由其母親代為撫養。代理律師主張孩子自小由隗永梅帶大,母女感情深厚,作為母親熟悉孩子的起居飲食等生活習慣,了解孩子的性格。況且孩子年幼還是個女孩,與母親生活更合乎人之常理。律師同時指出,男方用暴力搶走孩子,不讓母女相見,中斷了孩子與母親的正常母女關係,這種行為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譴責,決不應因男方隱匿孩子而成為其撫養孩子的理由。但是法院卻依然判決孩子由男方撫養。
律師提示:
此案是離婚訴訟中存在的子女撫養糾紛的典型案例。目前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判決孩子由誰撫養時,有一種傾向即孩子現由誰照管,孩子就判給誰撫養,於是許多離婚夫婦為爭得孩子的撫養權而在訴訟之前或訴訟期間實施暴力搶孩子。此案便是這種現象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需要考慮下列具體因素:子女的年齡和性別;子女的願望及感情;父母的職業及經濟條件;父母的道德品質及教育水平;父母的性格及生活方式;父母的願望及感情等。本案結合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女方撫養孩子將更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長。
案件背景:
隗永梅不服
一 審判決提起上訴。1998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改判孩子由隗永梅撫養,其丈夫每月給付子女撫育費230元至獨立生活時止。隗永梅終於得到了孩子撫養權。二審法院的公正判決,維護了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隗永梅終於與女兒團聚。
律師提示:
一審法院的判決顯然有不當之處,典型地反映了離婚案件中在孩子撫養問題上存在著立法和執法的脫節,反映了婚姻家庭中婦女的被動地位和對暴力行為的無奈。但法律必竟是公正的,婦女不要輕易地放棄權利,要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出堅持不懈的努力。
網友諮詢: 夫妻離婚孩子判給誰的幾率更大
男24歲女24歲於去年領取結婚證現因感情不合決定離婚在09年相戀期間生下一男孩,至今無戶口屬私生子,全家一直在女方家生活。孩子經常由姥姥看守。男方家庭背景家中父母親健在,另有兩位哥哥,都是農村人。家中有地。女方家庭背景父親生活不能自理,母親有心臟病大姐已嫁人,二姐未嫁,但生了一名男孩。女方無工作,全家靠母親的1千多元的退休金生活,非農業戶口。沒有其他經濟來源。而且女方家裡人的思想品質也不行,經常暴粗話,以至於孩子有時也罵人。現在男女雙方都想撫養孩子,孩子3周歲根據以上情況法院判給誰的幾率更大點,謝謝
律師解答:
法院判理這種案件時 一般來講,是看雙方的態度。如果一方不想要孩子。一方不想要孩子。那就判給要孩子的哪一方。
還有就是 對孩子未來撫養的時候,如果一方家庭條件 經濟條件較好 那肯定法律和法院會傾向於 這一類家庭 能保證或者給予更好的教育條件 讓他將來 更好的圍社會為家庭做貢獻。
其次 就是看夫妻雙方 的秉性 如果一方雖然有條件,但是 脾氣不好。很容易造成孩子的身心傷害 肯定也是要從這方面考慮的。
總之,法院會綜合考慮的,謹慎判決的。
小編結語: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解決。關於子女撫養權糾紛問題的解決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希望的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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