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工程造價司法鑑定實踐中問題分析

2023年10月19日

- txt下載

摘要:隨著經濟不斷提升,建築業也隨之迅猛發展,因建設工程的複雜性,其引發的各主體間的民事訴訟案件逐年增多,為審理此類案件,工程造價司法鑑定成為必不可少的一環,在建設工程糾紛案件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它是解決糾紛案件,使案件作出公平公正判決的重要依據。本文試從工程造價司法鑑定存在的問題出發,探討解決對策。
關鍵詞:造價;鑑定;問題;對策
0引言
在工程造價司法鑑定過程中其主要工作有:接受法院委託、收集鑑定資料(包括爭議雙方法庭質證資料、庭審記錄、招投標文件、合同、補充協議、竣工圖紙等)、現場勘驗、整理變更籤證、工程計量、工程計價、法院組織相關各方召開協調會形成紀要、出具鑑定意見書等。在目前司法鑑定實踐中,一些鑑定機構及人員對造價鑑定本質認識不到位,僅僅作為一項常規的結算審核工作來完成,法律認識不到位,混淆了工程造價審核與造價鑑定的概念;同時鑑定過程中鑑定人員專業技能不強、責任心不夠、工作不認真,導致鑑定意見出現偏差,嚴重影響了司法審判的質量、沒有維護好爭議雙方利益,使爭議雙方矛盾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1工程造價司法鑑定中的存在問題及對策
1.1鑑定資料依據不完整,手續不完善
工程造價司法鑑定中由於存在工程質量、工期、索賠價款等爭議問題,往往項目實際已經投入使用,而竣工驗收報告、變更籤證、竣工圖紙等都沒有履行簽字手續,鑑定資料不完整、不完善在進行司法鑑定項目中是比較常見的情況。在鑑定資料不完備的情況下,無法開展造價司法鑑定工作,不能給出合理的鑑定意見。對策:①組織相關各方補充完善,作為司法鑑定依據。如在某法院委託的某道路司法鑑定的案例中涉及老舊路拆除工作量的簽證中,只有申報人的簽字而沒有現場監理及甲方的簽字,鑑定機構僅依據該份簽證進行司法鑑定依據就不充分,這就要求甲乙雙方就該份簽證的完整性進行補充完善,才能作為鑑定機構出具造價鑑定意見的依據,從而也使得司法鑑定的嚴肅性得到體現。 ②針對隱蔽工程,結合施工圖紙組織現場勘驗,規範勘驗過程及手續。現場勘驗是解決當事人意見不統一的較好途徑,只要具備現場勘驗條件而且有必要現場勘驗的,建議徵得法院同意,由法院組織現場勘驗,勘驗記錄要詳細、準確、必要時應附影像資料,參與勘驗方對勘驗結果進行簽字,作為鑑定依據。現場勘驗是彌補資料不足,獲取工程第一手資料的重要途徑。參與現場勘驗的人員根據法院要求確定,有時需要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勘驗。現場勘驗的方式方法要科學合理,有代表性,能反映真實性,不能以偏概全,有失偏頗。當然,有的工程現場條件不利於或者根本無法進行現場勘驗,或者現場勘驗亦不能完全反映施工的實際建設過程(如新建後又拆除重做,隱蔽工程等),這就要求鑑定人員依據現有資料向法院出具2個或以上鑑定意見,由法院最終確定。
1.2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的專業能力及水平問題
工程造價司法鑑定是法律法規與專業技術的有機結合,目前承擔工程造價司法鑑定的機構均為工程造價諮詢企業,其鑑定人員為工程造價審核人員,專業知識具有局限性,大部分不具備法律、工程、會計、經濟等其他方面知識,鑑定意見書所給出的意見、觀點、數據等質量難以得到保證,法官可採信力差。對策:不斷提高鑑定人員能力和水平。鑑定機構安排參與鑑定的人員要滿足專業要求,而且要具備相關項目經驗,在專業能力和法律法規等方面較為全面,有較強的協調組織及文字撰寫能力,鑑定機構要有意識的培養能勝任司法鑑定的人員,提供能力提升的機會和平台,運用激勵機制提升鑑定人員的能力,同時為了保證鑑定質量,鑑定機構要有完善的質量內控制度,在解決爭議問題和技術難度問題時,可內部專題討論,或請行業專家、市場調研、主管部門意見等多手段完成鑑定意見,總之要精益求精,慎之又慎。同時建議相關機構和造價協會可針對司法鑑定組織一些專題培訓和案例分析,定期進行法律、法規的學習與考核,不斷提高鑑定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水平,從而提高工程造價司法鑑定的質量和效果。
1.3相關法律體系、管理制度不完善問題
由於我國工程造價司法鑑定發展的時間比較短,相關法律適用性存在缺陷,處置起來不能統一,雖然相繼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二),但還存在理解的偏頗,導致最終的鑑定結果出現不公正現象,審判結論也會多樣性。對策:①從源頭規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的水平,在簽訂合同、擬定招投標文件等方面做合理約定和預見,採用合適的標準合同文本和招投標文件文本等。②健全法律體系,完善管理制度,讓大家有法可依、依法行事,明白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能做的,知道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維護合法權益。③司法鑑定人員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多接觸一些司法鑑定案例,給司法鑑定提供借鑑,融會貫通,提高司法鑑定的水平。
1.4鑑定過程參與人員多帶來的問題
工程造價司法鑑定項目涉及人員多,諸如法官、爭議雙方當事人、雙方律師、項目建設過程中監理、項目代表、造價諮詢單位,甚至還涉及代建單位等,當事人雙方往往所站立場和利益訴求不同,雙方互相信任合作關係已經破裂,在舉證過程中拿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材料,對自己不利的材料不提供,給司法鑑定過程增加難度,甚至在勘驗現場、資料收集過程不予積極配合,另外,項目的監理、現場代表、當事人律師及造價諮詢人員各方,所持不同的專業知識和立場,不同程度地介入和影響鑑定活動的順利開展。對策:鑑定人員應積極主動,溝通協調。首先司法鑑定人員要與法官充分溝通,將自己理性客觀的分析與法官和雙方當事人做有效溝通,力求達成妥協性意見,減少矛盾點,即使爭議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鑑定人員也應提煉和完善鑑定方案,徵求法官意見,做出有效的鑑定意見。其次,鑑定人員在鑑定工作開展過程中,發送各類函件,如要求當事人提交資料、現場踏勘、質證會談等,都要做好詳細記錄並要求當事人簽字,掌握工作的主動性。最後,造價司法鑑定人員一定要獨立的判斷,注重公平、科學、合理,按照鑑定方案和鑑定規範要求進行鑑定,不受旁人左右,對爭議問題與法官及時溝通,在收到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書徵求意見稿的復函後,應認真對待,所持觀點和意見要有說服力。
2做好工程造價司法鑑定工作的幾點體會
①司法鑑定行為活動公開。鑑定機構及人員不能與任何一方單獨接觸,所有的資料接收及相關溝通都要通過法院進行,避免另一方對鑑定結果提出不必要的質疑。②鑑定人員要客觀、公正。鑑定人員應嚴格保持中立,依據鑑定資料,客觀聽取爭議雙方的意見,不妄加評論,要以事實為依據,充分勘驗現場,充分運用證據,出具科學、客觀、準確的鑑定意見,為法院審判提供有力的依據。③質量鑑定和造價鑑定要區分。進入司法鑑定的工程項目往往都會涉及工程質量問題,質量問題屬於質量司法鑑定部分,而工程造價司法鑑定工作應僅對工程造價進行鑑定。而鑑定的造價是建立在合格的工程質量前提下的,也就是說是合格工程質量的工程造價。
3結語及啟示
總之,對司法鑑定機構來說,要做好司法鑑定工作,鑑定人員應當恪守獨立原則,堅持科學的鑑定理論,司法鑑定人員既要有較強的工程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還要有法律、會計、經濟等方面的知識,同時還要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專業分析能力,始終堅持結合以施工合同、現場勘驗、完善的簽證資料等為依據,確保鑑定結論經得起法庭現場的質證。工程造價司法鑑定既是工程造價諮詢技術工作同時也是司法審判證據鏈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案件的順利審理提供充分、客觀、科學的審判依據。此外,要做好工程造價司法鑑定工作還需要國家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出台司法解釋及制定相關的法律規定,使工程造價的司法鑑定工作更加規範,保證工程造價司法鑑定結論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參考文獻:
[1]周吉高,趙虎陽.建設工程司法鑑定若干疑難問題的思考[J].中國司法鑑定,2014(6).
[2]史劍琴.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鑑定存在的問題[J].建築機械,2013(10).
作者:袁金蘭 單位:江蘇科技大學基建處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