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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問題賠償標準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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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的人身損害事故往往會涉及到民事賠償的相關內容,那麼,最高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問題賠償標準是什麼呢?人身損害賠償的原則又是什麼?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最高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問題賠償標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費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住院伙食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傷殘等級,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人均純收入,按20年根據傷殘等級比例計算。

  二、人身損害賠償的原則是什麼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歸責原則是處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基本準則。在審判實踐中非常重要,歸責原則主要包括: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無過失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
  (一)過錯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的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確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時,以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為依據來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
  (二)過錯推定。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並據此確定行為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三)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只要有損害事實的發生,損害事實與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因果關係就要承擔責任的原則。
  (四)公平責任。公平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和受害人雙方都沒有過錯,但由於損害事實已經發生,以社會公平觀念作為損害賠償的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地分擔損失的歸責原則。

  三、人身傷害和工傷區別


  (一)發生的基礎關係不同:工傷的前提是勞動關係。人身損害卻是一般的僱傭、幫工、承攬過程中的發生的身體損害。
  (二)處理機構不同:工傷由勞動行政部門、勞動仲裁機構處理。人身傷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審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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