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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抵押借款協議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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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抵押借款協議(精選16篇)

重慶市抵押借款協議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
  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市抵押借款協議 篇2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抵押權益之房屋產權號:
  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乙方以位於的廠房(以下簡稱抵押物,該廠房登記於名下的,但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廠房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於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4、借款利率:利息/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元整。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還款方式
  1、合同到期後乙方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將本息還清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物註銷登記。
  2、借款的償還: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並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如果借款主體是個人)乙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如發生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第四條抵押人(借款人)房地產抵押
  1、乙方自願將位於的物業抵押給甲方,作為乙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
  2、由於現該物業登記於的名下,乙方必須保證上述物業的抵押經過同意,且必須積極協助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乙方確認該抵押物雖掛名在的名下,但其是屬於乙方所有的財產,若由於上述抵押物的任何瑕疵造成甲方不能順利實現債權,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範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券、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義務(一)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一方到期款請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乙方,並協同乙方辦理抵押物註銷登記。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並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償甲方已解除的全部借款本息。
  4、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費等費用。
  5、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滅失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償已解除的借款的本息。
  6、乙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甲方無法行使抵押權的物業進行抵押,應負賠償責任。
  7、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徵用,應及時告知甲方。甲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一昂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餘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5、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拾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註銷或展期合同。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重慶市抵押借款協議 篇3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為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為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為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 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台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為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 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個人與房地產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外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四、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揚州市房產管理局。

重慶市抵押借款協議 篇4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名稱: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______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抵押物基本情況
  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用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小寫: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於: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為:________
  2、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金全部結清。
  第五條、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聲明及保證,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為、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採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沒有誤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為準。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第十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各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於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賬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各項應付款全部結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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