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證改名是過戶嗎
房產改名和過戶是不一樣的。前者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變更,後者是房屋所有權這一物權的變動。更名是指不動產證還沒有辦好的前提下,對房屋購買合同上的名字進行變更使業主發生變更。提醒您,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二、房產證變更名字流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供暖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夫妻雙方寫變更申請並簡單註明理由;
2.結婚證複印件(核驗原件);
3.夫妻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4.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5.房屋所有權證;
6.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複印件(核對原件);
7.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複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複印原產權人姓名。
三、變更房產證名字需要什麼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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