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抵押物優先於追討擔保人,但如果物的擔保是由第三人承擔的,債權人既可以選擇實現物的擔保,也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保證責任,第三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進行追償。
一、
如果債務既有抵押物又有擔保人,則應當優先處置抵押物,但是如果物的擔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實現物的擔保,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二、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財產為他人設立抵押的,由於並不轉移占有,所以仍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利,最關鍵的是還享有處分權,所以在處分了抵押物後是有效的。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
1.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2.主債權的利息;
3.主債權;
4.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
5.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引用法條
一、
優先處置抵押物還是找擔保人
如果債務既有抵押物又有擔保人,則應當優先處置抵押物,但是如果物的擔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實現物的擔保,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二、
抵押人能擅自處分抵押物嗎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財產為他人設立抵押的,由於並不轉移占有,所以仍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利,最關鍵的是還享有處分權,所以在處分了抵押物後是有效的。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
抵押物的清償順序是什麼
1.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2.主債權的利息;
3.主債權;
4.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
5.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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