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簽勞動合同多長期限最合適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具體的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勞動合同訂立包含的內容有雙方基本信息、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等。
一、
首次簽勞動合同多長期限最合適法律沒有強制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行約定。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
勞動合同訂立包含以下內容:
1.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3.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勞動報酬;
5.其他必須要具備的內容等。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三、
1.依法嚴格簽定勞動合同;
2.認真審查對方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防止釣魚合同出現;
3.預防勞動合同中出現陷阱條款;
4.堅持書面合同形式,杜絕口頭君子協議,重視示範合同的運用。
引用法條
一、
首次簽勞動合同多長期限最合適
首次簽勞動合同多長期限最合適法律沒有強制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行約定。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
勞動合同訂立包含什麼
勞動合同訂立包含以下內容:
1.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3.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勞動報酬;
5.其他必須要具備的內容等。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三、
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依法嚴格簽定勞動合同;
2.認真審查對方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防止釣魚合同出現;
3.預防勞動合同中出現陷阱條款;
4.堅持書面合同形式,杜絕口頭君子協議,重視示範合同的運用。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十七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十二條
-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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