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分離導致的撫養問題孩子應屬於誰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的,一般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歸女方直接撫養,滿兩周歲的子女由雙方協商,滿八周歲的子女需要尊重其真實意願。
一、
家庭分離導致的撫養問題孩子應屬於誰可以由雙方協議決定,具體如下:
1.不滿兩周歲的孩子由母親撫養;
2.已滿兩周歲的孩子,可由父母協商決定;
3.已滿八周歲的孩子,應當遵從其個人意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如證明工資、文化學歷與對方的差距;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證明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
3.證明自身能提供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三、
1.只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表達孩子撫養權歸屬另一方即可。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備案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並不需要進行公證。
2.在離婚後放棄撫養權的,則雙方協議變更撫養權歸屬即可,也不需要公證。
引用法條
一、
家庭分離導致的撫養問題孩子應屬於誰
家庭分離導致的撫養問題孩子應屬於誰可以由雙方協議決定,具體如下:
1.不滿兩周歲的孩子由母親撫養;
2.已滿兩周歲的孩子,可由父母協商決定;
3.已滿八周歲的孩子,應當遵從其個人意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
爭取子女撫養權的證據材料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如證明工資、文化學歷與對方的差距;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證明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
3.證明自身能提供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三、
放棄撫養權協議需要公證嗎
1.只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表達孩子撫養權歸屬另一方即可。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備案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並不需要進行公證。
2.在離婚後放棄撫養權的,則雙方協議變更撫養權歸屬即可,也不需要公證。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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