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2023年11月07日

- txt下載

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合同(一)
承包人:
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於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雙方就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分包工作對象及內容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分包範圍:土建、安裝工程(總包合同內的施工內容)
1.4提供分包內容:1號樓、2號樓、3號樓及地下室土建工程及現場委託的單位工程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20**年5月30日,結束工作日期:20**年6月30日(共計13個月,實際開工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
3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合格等級。
質量目標:主體優質結構工程
基礎、主體、竣工一次性交驗合格
交驗「芙蓉杯」(相應評審費用由分包人支付)
4合同文件及解釋程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的總包合同。
5圖紙
承包人應在分包工作開工5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圖紙三套,由分包人自備本
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壹套。
6項目經理
6.1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史宣勇
6.2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朱兆國
7承包人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工期、質量、進度、安全等向發包人負責。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承包人完成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分包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發包人提交的施工場地所具有的實際條件;
2)向分包人提交施工用水、電源;
3)向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向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
7.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審核分包人的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監督分包人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試驗化驗等控制措施的實施。
7.4負責組織工程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負責驗收測量定位、沉降觀測。
7.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和合同規定的由承包人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
7.6按本合同約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7.7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7.8負責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批。
7.9按照地方法規及業主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理、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項工作進行規範管理。
7.10負責辦理與發包人合同履約工程中的洽談、簽證及工程進度報表及工程結算。
8分包人義務
8.1熟悉總包合同中相關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的要求,對
本分包合同範圍內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向工程承包人負責。應組織良好的施工設備和具有相應崗位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不得將分包範圍內的工作再分包。未經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8.2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
施工計劃,並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
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建立滿足項目需要的安全管理體系配備相應的人員,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4自覺接受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
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8.5按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示
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8.6按時提交報表、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等有
關的相關工作。
8.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
工作,因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圍材料及
其他設備。
8.9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分包
人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分包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8.10分包人的其它義務:①分包人應嚴守承包人商業秘密,嚴格按照承包人
在本工程中給予分包人的臨時「建制」名稱統一口徑對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專業分包合同傳遞與第三方以及向第三方泄漏本專業分包合同內容。不得向第三方(包括發包人)透露雙方的隸屬關係。如果分包人違背本條款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直接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損害的,承包人將有權不予分包人就本工程作任何結算並將其清除出場,並由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②分包人應對施工圖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圖紙內容,施工完後應將全部圖紙(包括因施工已損壞的圖紙)交還承包人。
③分包方現場必須配備生產、技術、質量、預算、設材和專職安全等相應管理人員,所有人員必須持有相應主管部門頒發的行業上崗資格證書,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必須駐現場。配合承包人及發包人辦理各類證照並提供相應人員資格證書。
④前期生活臨建和生產臨建設施均由分包人支付。承包人前期修建的生活臨建及生產臨建費用由雙方核定後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⑤分包方在簽定本工程合同之日起,分包方向承包方繳納50萬元工程抵押金,以備民工工資發放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證。
⑥工程施工現場道路硬化等現場標化布置由分包方負責。
⑦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後,按照相關部門要求應購買的工程保險,費用由分包方自行負責。前期由承包人支付的該費用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9安全施工與檢查
9.1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人承擔。
9.2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進入特殊環境進行作業的人員要進行培訓。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10安全防護
10.1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承包人提供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審批後實施。
10.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經承包人審批後實施。
10.3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應符合工程承包人的統一規定,如分包人需要時應由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承包人批准後由承包人統一採購,費用由分包人承擔。
11事故處理
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合同中如發生死亡、重大傷亡事故時,分包人應立即上報承包人和分包人的上級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分包人承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12保險
12.1分包人必須為從事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2保險事故發生時,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減少損失。
13材料、構配件的供應管理
13.1本工程中施工中所分用的材料、機具設備等均由分包人負責提供和組織。(商品砼由承包人提供,費用按照進度使用量在向分包人的進度款中按實扣除)13.2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10天內,向承包人提交材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確認後,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3.3分包人應合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供應的材料、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3.4分包人應合理使用工程材料,將消耗水平控制在雙方協商的範圍之內。未經承包人許可,不得將工程材料用於施工措施或手段用料。嚴禁以任何名義變賣工程材料或工程廢料。
14分包工程價格
14.1分包工程價格採用下列方式中的第4)項計算:
1)固定總價;
2)不同工程的勞務單價,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不同工作綜合單價,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4)其它方式:分包人必須確保該項目總贏利不低於12%。凡低於12%的利潤差額由分包人足額補足。當項目總贏利大於12%的部分歸分包人。(本合同中指的盈利率標準為承包人純利潤,即扣除營業稅(3.34%)和企業所得稅(1%)後的利潤)
15階段核算和進度報表及進度款
15.1階段核算:分包人在該項目中應嚴格按照承包人要求進行階段核算,及基礎、主體、裝飾三大階段進行成本核算。分包人應確保該項目在基礎階段盈利13%以上,在主體階段盈利12%以上,裝飾階段盈利12%以上。最終確保總共盈利不低於12%以上。若在承包人的三大階段核算中,基礎階段沒有達到承包人確定的盈利指標,則承包人有權與分包人解除合同,且與計劃盈利目標的差額由分包人補足。
15.2進度款收取:分包人應積極主動配合承包人按照合同條款向發包人收取施工進度款。在每月向發包人申報進度款的額度,應確保大於發包人實際預算額的20%以上,並確保真實回收額至少大於實際預算額的5%及以上。分包人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確保每月的進度款按實高效地回收到承包人。
16工程進度款支付
本工程無預付款,分包人自行帶資施工至承包人與發包人合同約定的施工進度。承包人向發包人收取進度款到第一筆進度款時,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第一筆工程款,支付金額為:收回的進度款扣除12%的利潤和稅收及企業所得稅和承包方供的砼款。以後收回的進度款按此標準支付。
承包人在發包人處收回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後7日內向分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
當承包人向發包人收取完最後一筆進度款向分包人支付後,剩餘的工程款待與發包人結算完畢後再按照第14條第4條標準支付工程款。
17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17.1分包人應優先租賃承包人的機具設備,租賃費用和租賃費支付參照市場情況。
17.2分包人提供租賃給分包人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使用,保證施工需要。
17.3承包人提供給分包人的施工機具、周轉材料退還,如有損壞、丟失分包人負責賠償。
18施工變更
18.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承包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分包人按照承包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費用。
19施工驗收
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總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承包人應當在收到發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分包工隊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0施工配合
20.1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分包人配合時,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20.2分包人按約定完成作業,必須由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承包人應配合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
22違約責任
22.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分包人或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的2%。
2)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結算總價2%的違約金;
3)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承包人可根據項目管理的規定要求分包人交納相應的違約金。
4、承包人不履行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時,向分包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為應支付款的2%/月。
4)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無
22.2分包人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3索賠
23.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存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
23.2在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出現,則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24爭議
24.1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承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4.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5合同終止、合同份數
25.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發包人、主管部門等驗收合格後,承包人向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完畢,本合同終止。
25.2本合同正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各執1份;本合同副本4份,工程承包人執2份,分包人執2份。
26補充條款
26.1稅金:營業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由承包人負責繳納。
26.2保函及民工保證金:本工程的民工保證金按照相應標準由分包人向承包人繳納。
26.3分包人不得以承包人及承包人項目部的名義在外簽訂各類合同。分包人不得私自雕刻承包人及承包人項目部公章。
26.4承包人每次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時,分包人應提供相應等額的正規發票。發票應按照材料款、人工費等進行按要求配置。
26.5分包人負責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備案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
27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年5月30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及附件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時間:時間:
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合同(二)
項目部委託代理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現場施工需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鑒於甲方同意將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範圍及內容和方式:
四、施工要求:
1、施工前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技術交底,按圖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2、對所有的施工人員要進行思想安全教育,進入工地上架衣帽整齊,一慢、二看、三上架。堅決拒絕打架鬥毆事件。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由甲方協調處理。
五、住宿由甲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
由工程開工之日起:1、每棟外牆抹灰完成後付元。
2、每棟外磚貼完後付元。
3、每棟樓頂外架拆完後付元。
4、剩餘款項工程完驗收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公司存檔。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事項履行完畢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