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幾年內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一年,建設單位需要在有效期內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否則證件就會失效。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一年內未辦完用地手續,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一年內未開工,又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
1.業主向規劃部門提出申請,部門組織技術審查;
2.審批部門收到《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並簽署;
3.規劃窗口根據並聯審批單位的《審核意見書》,4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放驗線,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鑑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三)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
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條件都有什麼
提醒您,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條件有: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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