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填報要求及說明
一、國家康居住宅示範工程由開發建設單位自願提出申請,經地方(省)建設主管部門批准後申報。
二、申報的工程(小區)應具備一定的規模。大城市不宜小於10萬平方米,中小城市不宜小於7萬平方米,小城鎮不宜小於3萬平方米。
三、建設場地選擇必須具有良好的居住條件,並符合環保要求。
四、建設項目立項完成,取得土地使用權,資金落實(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30%)。
五、工程(小區)所在地區應有住宅產品規模開發生產的企業,並具備一定的配套供應能力。
六、工程(小區)應在2—3年內建設完成。
一、基本情況
二、建設背景和依據
三、建設條件
四、實施目標及進度計劃
五、示範工程中擬採用的成套新技術項目
填報要求及說明
一、國家康居住宅示範工程由開發建設單位自願提出申請,經地方(省)建設主管部門批准後申報。
二、申報的工程(小區)應具備一定的規模。大城市不宜小於10萬平方米,中小城市不宜小於7萬平方米,小城鎮不宜小於3萬平方米。
三、建設場地選擇必須具有良好的居住條件,並符合環保要求。
四、建設項目立項完成,取得土地使用權,資金落實(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30%)。
五、工程(小區)所在地區應有住宅產品規模開發生產的企業,並具備一定的配套供應能力。
六、工程(小區)應在2—3年內建設完成。
一、基本情況
30% | ||||||||||
二、建設背景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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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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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目標及進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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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示範工程中擬採用的成套新技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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