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銀行申請停業理由

2023年10月10日

- txt下載

篇一:銀行網點臨時停業的請示
關於XX銀行XX支行臨時停業的報告
XX銀監局:
XXXX年XX月XX日經XX銀監局批准,XX銀行XX支行營業場所地處XX。近日,該支行接五羊市清河區推進「拆違拆臨、建綠透綠」專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由於建備南大道312號臨街店面為無產權證的違章建築,屬於「雙拆」範圍,責令該區域店面騰空交區「雙拆」辦予以拆除。而該支行正處於拆除片區之內,故因拆遷需要,該網點無法正常營業,現申請臨時停業,停業期限6個月。在該網點臨時停業期間,我行將該支行相關賬戶數據就近併入其他支行,並張貼公告及時告知該網點客戶,做好解釋及服務工作。同時,我行將對該網點重新選址,並完成變更營業場所等相關工作。
特此報告。
二○一四年七月十日
篇二:一家小銀行的停業風波
龍源期刊網 .cn
一家小銀行的停業風波
作者:李一翔
來源:《清華管理評論》2014年第02期
中國進入近代社會後,相對於其他資本主義經濟組織而言,新式銀行業的產生較晚,但卻呈現出後來者居上的良好發展態勢。據不完全統計,從1897年5月中國通商銀行成立起,到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為止,全國共有390家本國資本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設立,其中有226家停業倒閉,實存164家;而且在這40餘年間,每年的實存銀行家數始終保持著穩定的增長趨勢,從未出現過負增長。
不過,近代中國銀行業的發展道路頗為曲折,特別是進入20世紀之後,隨著中國資本主義經濟持續不斷地發展,各種金融風潮也頻繁發生,本國金融業面臨著嚴重的信貸風險和經營危機。在近代中國銀行業的成長過程中,始終存在著一個突出現象,即一方面有大批銀行設立,另一方面又有大批銀行停業倒閉,並先後於20年代前期和30年代中期釀成兩次停業倒閉的高潮,呈現出相應的發展高峰與低谷,從而形成了中國銀行業發展史上的一大特色。
近代中國銀行業為何會出現大量停業倒閉的現象,並誘發出一定範圍內的金融風險,其生成原因是多重而複雜的,既有宏觀層面的因素,也有微觀層面的因素;既有經濟方面的原因,也有政治方面的原因。綜合起來考察,除了長期缺乏健全的中央銀行機構、金融企業市場退出的制度供給整體不足、國內社會政局始終動盪不安等外部因素外,部分銀行的內部經營管理不善更是一大主因。
作為一種特殊企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不高,或是內控制度不力,出現明顯的資金漏洞,將直接影響到銀行的生存與發展。在經濟增長階段,銀行獲取利潤相對較為容易,這些管理上的弊端往往被掩蓋起來,一般不會導致銀行的停業倒閉;一旦經濟走勢逆轉,銀行經營難度加大,其內部存在的問題便會集中暴露出來,進而危及到自身的安全。在近代中國,銀行由於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停業倒閉通常包括金融投機失敗、應付擠兌不力、資金周轉失靈、經營虧損嚴重等幾種情形。
就金融投機失敗這種情形而言,近代中外各國的金融市場向來投機成風,且經久不衰,而銀行歷來都是其中的積極參與者,且失敗者居多數。在這些因金融投機失敗而停業倒閉的銀行中,有一家名為上海正義商業儲蓄銀行的小銀行因存款清償問題曾經引起過一場風波,最後釀成官司,通過法院裁決才得以解決。風波雖然平息,但由此所引發的一系列企業組織及法律制度問題卻是令人深思的。
投機失敗
篇三:商業銀行的終止
商業銀行的終止與清算
商業銀行會因解散、被撤銷和被宣告破產而終止。這裡應特別注意因破產而終止的情況。商業銀行作為公司,其破產一般情況下適用《企業破產法》。但在破產原因、破產宣告程序及破產財產的分配上,《商業銀行法》作了特別規定:1.商業銀行破產的原因 商業銀行實行單一破產原因,為不能支付到期債務。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與嚴重虧損、資不抵債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支付到期債務不一定是虧損,更談不上是資不抵債。2.商業銀行破產宣告的程序 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進入破產程序後,法院不能直接宣告破產,必須要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才能進行破產的宣告,否則程序違法。3.商業銀行破產財產的分配 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後,人民法院在組織成立清算組時中國人民銀行是法定的成員。在破產清算時,出於維護社會秩序的考慮,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要優先於國家稅款而受償。
(一)商業銀行因分立、合併而解散
商業銀行因分立、合併或者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並附申請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債權債務清償計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解散。 商業銀行解散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由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既定的清算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然後再償還銀行其他的債務。中國人民銀行監督清算過程,對清算的重大事項有否決權。 (二)商業銀行被撤銷
《商業銀行法》第70條規定:「商業銀行因吊銷經營許可證被撤銷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及時組織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清償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商業銀行法》規定了商業銀行被撤銷的兩類事由。一類是第23條規定的:「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吊銷其經營許可證,並予以公告。」另一類是第74條規定的,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一)未經批准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的;
(二)未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
(四)拒絕中國人民銀行檢查監督的。
商業銀行被撤銷要經過作出撤銷決定、組織清算、註銷登記和公告等程序。商業銀行被撤銷,應當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以了結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關係。撤銷清算的結果有兩種:一是債務清償,法人資格終止;而是資不抵債,轉入破產還債程序。
商業銀行因被吊銷經營許可證被撤銷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依法及時組織成文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清償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程序與解散清算的程序相同。
(三)破產清算
1.破產條件及適用法律
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營狀況持續惡化,債權人或銀行自己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由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其破產程序,除了適用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外,還應適用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2.破產清算支付順序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在此支付後剩餘的破產財產才能按順序支付國家的稅款,之後的剩餘才能清償普通的債權,包括其他銀行、單位、機構在銀行的存款、拆出資金和破產銀行所欠他人債務。
(四)商業銀行的註銷登記
商業銀行因解散、被撤銷和被宣告破產而終止,須經中央銀行的批准在先,然後按照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公司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註銷登記。
商業銀行因解散、被撤銷和被宣告破產而終止。《商業銀行法》第72條規定:「商業 銀行因解散、被撤銷和被宣告破產而終止」。商業銀行的終止是指商業銀行在組織上的解體和主體。本條規定了商業銀行終止的三種情形。
商業銀行終止是指商業銀行由於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其權利和義務全部結束。商業銀行的終止會對存款人的利益以至整個金融秩序的產生一定的影響,國家必須在這方面加強監管的力度。商業銀行沒有自行決定其終止的最終權利,只有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機構同意後,商業銀行才能依法終止。依根據本條的規定,商業銀行在以下三種情況下終止:
一、因解散而終止
即商業銀行因分立、合併,或者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而主動申請消滅其主體資格的行為。商業銀行因分立、合併引起的解散在法律上稱為相對終止;因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而引起的解散稱為絕對終止。根據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商業銀行會因合併、分立或者因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被依法解散。在商業銀行因分立或者合併被解散的,原商業銀行被依法終止後,其權利和義務由合併或者分立後的新銀行承擔。在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事由被解散時,一般沒有承受其權利和義務的銀行。
商業銀行出現可以解散的情況時,必須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債務清償計劃,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才能解散。同時,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清償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
二、因被撤銷而終
是指商業銀行因為實施了嚴重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行為,嚴重損害國家、集體、社會公眾利益,而依法被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勒令停止,強製取消其主體資格的行為。在法律上因被撤銷而引起的終止稱為強制終止。這主要是針對商業銀行的經營許可證被吊銷的情況。商業銀行設立後,如果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撤銷違法經營的商業銀行。根據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商業銀行因吊銷經營許可證被撤銷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及時組織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清償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
三、因被宣告破產而終止
是指商業銀行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經債權人和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以商業銀行的全部資產清償債務的行為。這也屬於強制終止的範疇。根據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