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運輸承包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承包內容、形式
1、承包形式:包貨物的上、下車,包送至客戶的指定地點。
2、工作內容:負責本公司所有成品玻璃縣內、外的運輸。車輛、隨車人員由乙方自己提供,車輛及隨車人員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油費、過路費、人員吃喝、車輛罰款、車輛損壞維修費用、運輸途中發生安全或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等)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工作中,乙方需要把甲方開具的送貨單給客戶簽字並帶回公司交予財務。如該送貨單客戶未簽字,公司財務不予接收(如在此期間導致送貨單丟失,且客戶不認賬的情況。由乙方承擔此筆貨單的貨款)。
4、在工作中遇到現金支付的客戶,由乙方負責把現金帶回公司,並且當天交於公司財務(如當天回來太晚,公司財務已下班,則第二天一早交於財務)不得延期交付 。
二、合同價款及計量規則
1、縣內:單玻 1 元/㎡(不分厚薄),雙玻(中空、夾膠)1.8元/㎡。
2、縣外:100 公里以內,單玻 1.2 元/㎡(不分厚薄),雙玻(中空、夾膠)2 元/㎡。100-200 公里,單玻 2 元/㎡(不分厚薄),雙玻(中空、夾膠)4 元/㎡。
3、根據實際里程,正負 10%不加價。
4、全年保底 150000 元(大寫:壹拾伍萬元整)。
5、甲方每月按實際送貨方量結算,如全年未達到 150000 元,由最後一個月補足 150000 元,超出 150000 元按以上單價實際金額計算支付給乙方。
6、運輸途中會出現貨物破損,破損率為 3‰。如果超出 3‰,乙方要根據甲方的銷售單價進行實際賠付。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承包內容、形式
1、承包形式:包貨物的上、下車,包送至客戶的指定地點。
2、工作內容:負責本公司所有成品玻璃縣內、外的運輸。車輛、隨車人員由乙方自己提供,車輛及隨車人員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油費、過路費、人員吃喝、車輛罰款、車輛損壞維修費用、運輸途中發生安全或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等)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工作中,乙方需要把甲方開具的送貨單給客戶簽字並帶回公司交予財務。如該送貨單客戶未簽字,公司財務不予接收(如在此期間導致送貨單丟失,且客戶不認賬的情況。由乙方承擔此筆貨單的貨款)。
4、在工作中遇到現金支付的客戶,由乙方負責把現金帶回公司,並且當天交於公司財務(如當天回來太晚,公司財務已下班,則第二天一早交於財務)不得延期交付 。
二、合同價款及計量規則
1、縣內:單玻 1 元/㎡(不分厚薄),雙玻(中空、夾膠)1.8元/㎡。
2、縣外:100 公里以內,單玻 1.2 元/㎡(不分厚薄),雙玻(中空、夾膠)2 元/㎡。100-200 公里,單玻 2 元/㎡(不分厚薄),雙玻(中空、夾膠)4 元/㎡。
3、根據實際里程,正負 10%不加價。
4、全年保底 150000 元(大寫:壹拾伍萬元整)。
5、甲方每月按實際送貨方量結算,如全年未達到 150000 元,由最後一個月補足 150000 元,超出 150000 元按以上單價實際金額計算支付給乙方。
6、運輸途中會出現貨物破損,破損率為 3‰。如果超出 3‰,乙方要根據甲方的銷售單價進行實際賠付。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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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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