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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錦集七篇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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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勞動合同錦集七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


  由於金融危機影響,目前尋找工作壓力偏大,有些企業為降低用人成本而有意侵害打工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找工作簽訂勞動合同要特別注意,以避免合法權益受侵害。
  一、仔細了解情況,莫簽不知情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儘量對用人單位的這些情況以及企業文化、發展趨勢、員工管理等進行全面了解,儘量與資質和聲譽較好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源頭防範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權益的情形發生。
  二、簽約落在紙上,莫簽口頭承諾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一旦發生糾紛各執一詞,打工者往往有口難辯。所以,打工者要主動提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單位不簽,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由其督促簽訂。
  三、查清用人資格,莫簽主體不適格合同。
  事先了解單位名稱、法人是誰等情況,注意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人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轉包嚴重的行業要特別小心。比如,《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規定,建築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包工頭等都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
  四、細讀合同條款,莫籤條款不全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外出打工,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索取規範合同文本,避免遺漏重要條款。若單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細閱讀對於報酬、崗位、試用期、合同終止與解除等重要條款以及崗位說明書、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等規章制度。
  五、重要條款紙上約定,莫簽模糊不清合同。
  根據《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規定,工資應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工資在剔除加班工資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定福利待遇等之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工資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工資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合同約定工資的80%。具體崗位、報酬、試用期限等未按上述要求表述清楚的,要及時說明並要求修訂才可簽訂合同。
  六、牢記基本權利,莫簽侵犯權益合同。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標準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還規定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和其他法定休假日應安排休假。《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規定,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包括農民工,都應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加班。安排加班應當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掌握錄用條件,莫簽拖欠剋扣合同。
  用人單位隨意設定「錄用標準」,就可能出現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或隨意降低、剋扣工資或延長試用期限。所以,簽訂合同前,還要詳細了解錄用條件,最好書面確認錄用條件。
  八、拒絕違法行為,莫簽賣身合同。
  《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打工者要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收取招聘費用、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身份證等證件及「一切行動聽從單位安排」等違法行為嚴詞拒絕。因為,一旦簽訂,就如同賣身一樣會失去行動自由,可能會出現加班加點、強迫勞動,甚至任意侮辱、體罰等嚴重侵害權益行為。
  九、平等協商簽訂,莫簽生死不管合同。
  平等協商簽訂合同。簽訂前,也可向有關部門或公共職介機構諮詢,確認合法性、公平性。要及時提出取消「工傷概不負責」等逃避責任的不平等條款。

勞動合同 篇2


____________:
  我們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終止條件已出現),單位(本人)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的規定,決定與你(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門(給予)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簽收回執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見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從事上述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帶薪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
  如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依法繳納。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乙方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或:
  應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檔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絨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產制度;
  3.質量管理制度;
  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合同解除
  8.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甲方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 3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4項、第5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該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九條 培訓及服務期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業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年限不短於____________年。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於第2款所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保密與競業限制
  乙方對其在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甲方在本條第2款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乙方給付經濟補償金。每月的經濟補償金為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離職手續
  11. 1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11. 2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1. 3 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後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對乙方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1.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乙方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第十二條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挂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採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後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計草擬的示範文本。

勞動合同 篇5


  您的合同即將於年月公司擬與您續簽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期限為 年,請收到意向書後將本人意見簽署在意向書上,並於七個工作日遞交行政辦,若七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您的書面回復,視為合同到期終止,公司將在十個工作日內下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您是否同意續簽勞動合同?□是 □否
  您不同意續簽的理由是:
  員工簽名:
  XXXXXX公司
  日 期:

勞動合同 篇6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技術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達到行業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40小時。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在保證完成甲方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和在國家法定節日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對乙方實行標準工資制度。
  乙方工資標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資元。
  乙方在使用期間的工資每月/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無。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代工的,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生活費或按/ 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並對職業進行教育。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
  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賠償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賠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無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或行業性、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約定條款與今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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