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應該支付醫療事故鑑定所需費用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若屬於醫療事故,由醫療機構支付,若不屬於醫療事故,由當事人支付。醫療事故鑑定結果不好的解決方法是申請再次鑑定。
一、
如果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該筆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如果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則由當事人支付。根據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可以收取鑑定費用。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鑑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二、
醫療事故鑑定結果不好的處理:
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
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三、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調查取證。
引用法條
一、
誰應該支付醫療事故鑑定所需費用
如果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該筆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如果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則由當事人支付。根據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可以收取鑑定費用。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鑑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二、
醫療事故鑑定結果不好怎麼辦
醫療事故鑑定結果不好的處理:
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
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三、
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多久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調查取證。
引用法條
-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 [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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