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志願者服務受傷可認定為工傷嗎

2023年08月01日 - txt下載
如今,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很多人都很享受無私奉獻得過程,所以很多人都願意去做的服務者,大家都知道志願者致力於免費、無償地為社會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志願工作是指一種助人、具組織性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志願者服務受傷可認定為工傷嗎?今天就由的小編來為大家說一說這個人身傷害維權小知識
一般來講,志願者參與公益服務活動,雖然不會與相關組織產生勞動合同關係,不符合工傷認定前提,但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了例外條例,即「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視同工傷」。因此,志願者有權享受工傷待遇。
此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於「幫工人」的規定,志願者遭遇人身傷害,也可以要求公益組織賠償。司法解釋規定「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我國志願活動,大多是由相關單位、組織發起的,所以其有義務對「幫工」性質的志願者承擔賠償義務。
將志願者因活動受傷認定為工傷還是幫工賠償,都屬於法律對於志願者角色定位的問題,但目前關於志願者的社會屬性還未有明確規定。
此外,志願者和服務對象之間侵害的問題,也應進一步明晰權責,例如服務對象在接受志願者服務過程中,造成志願者損害,應當自行承擔民事責任。公益組織應當支持並幫助受損的志願者向相關服務對象追償損失。而當志願者傷害了服務對象時,公益組織應該是第一責任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公益組織進行賠償後,有權向故意或有重大過失的志願者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根據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志願者服務受傷是可認定為工傷的,也是會獲得補償的。
大家喜歡這期講座的內容嗎?如果大家喜歡,就請關注我們的。裡面不僅有人身傷害維權小知識的知識,還有更多的常見工傷事故維權賠償流程知識等著大家。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