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C、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 同級工會代表 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D、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項缺少法律規定的須經仲裁的條件,故符合題意.《勞動法》第83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a選項不符合題意
《勞動法》第80條規定,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故c選項不符合題意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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