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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的頭顱.txt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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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午时三刻,验明了正身,监斩官一声令下,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的人头已经落地了,不是我趴到了地上,而是我的身体与头颅分家了,也就是说,我被砍了脑袋。
但奇怪的是,我无法确定我是否死了,我能肯定的是我的灵魂至少目前还没有出窍,它实在太留恋我的肉体了,以至于赖在我的头颅中不肯走了。还好,它没有留在我的胸口,否则我得用肺来思维了。
刽子手的大刀刚刚沾到我的脖子的时候,我的确是在害怕地发抖,你们可千万不要笑我。
从锋利的刀口接触我到离开我,这中间不足半秒,可我的生命已经从量变到质变了。接下来,我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自由落体的感觉,我开始在空中旋转,在旋转中,我见到了我的身体,这身体我是多么熟悉啊,而现在,它已经不再属于我了。而我的脖子的横剖面,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那里正在不断地喷着血,溅了那忠厚老实的刽子手兄弟一身。而我的四肢则在手舞足蹈,仿佛在跳舞,也象是在打拳。突然,我的嘴巴啃到了一块泥土,这真让人难过,我的人头落地了,但以这种方式实在有失体面。我在地上弹了几下,直到我的位置正了为止,还好,现在我净剩下的这么一小截脖子正端端正正地接在地面上,避免了我所深为担忧的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可怕局面。
再见了,我的身体,现在你正被他们拖走,运气好的话也许是去埋葬,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是去喂狗了。身体离开了我的视野,剩下的只有我的一大滩血,在不知疲倦地流淌着,最后它们将渗入泥土,滋润那些可爱的小草。
正当我在地上思绪万千的时候,不知哪位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我不断地晃晃悠悠,仿佛是在天上飞,我只能看到那家伙的腰带,我想出口骂他,可我的声带一半留在了这,一半留在了我的身体上,我输送气流的肺与气管也与我永别了,所以,我只能向他干瞪眼。
我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一端系着城剁,一端系着我的头发。在我的下巴下面几尺就是城门了。京城还算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总是要从我的下面穿过,他们每个人都要注视我一番,当然,我也要注视他们一番。这些男男女女有的对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也有的要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这种人多数是我的同类;还有的则摇头叹息,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后世千秋万代;也有一二文人墨客借机诗性大发,吟咏一番人生短暂;更有甚者,见到我就朝我吐口唾沫,幸亏我被挂在高处,否则早就被唾沫淹没了。
太阳把我照得晕头转向的,成群结队的苍蝇已经开始向我进攻了,它们嗡嗡地扇着翅膀,可能是把我当成了一堆屎。更可怕的是有几只恶心的蛆虫钻进了我的头颅,疯狂地啃噬着我的口腔和脑子,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钻出来的,也许这就是彻底腐烂的前兆。一想到我的脑袋即将变成一具臭气熏天的骷髅头,中间还住着一个不散的阴魂,我就为城市的环境卫生而担忧。
漫长的一天即将过去了,夕阳如血,也如同我的头颅。我发觉夕阳的确与现在的我类似,都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圆球,只不过它挂在天上,我挂在城门上。
入夜以后,许多鬼魂在我的周围出没了,他们似乎非常同情我,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但我不想理会他们,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的灵魂快一些出窍吧。
我赶走了那些孤魂野鬼,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是有感觉的,晚风吹过我的面颊,让一种彻骨的寒冷贯穿于我的头颅深处。我不痛苦,真的,不痛苦。
但是我突然又彻骨地痛苦了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一轮如勾的新月挂上了中天,高高的宫墙下,执戟的羽林郎们都困倦了,他们没注意一个白色的影子从红墙碧瓦中闪了出来。白色的影子在你们的面前忽隐忽现,轻轻地穿越宵禁的街道,让人以为是神出鬼没的幽灵。
她的脚步仿佛是丝绸做的,轻得没有一点声音,你们只能听见夜的深处发出的回响。
现在能看到的是她的背影,白色的背影,在一片彻底的黑夜中特别显眼,可在宵禁的夜晚,她正被活着的人们所遗忘。
还是背影,但可以靠近一些看,白色的素衣包裹着的是一个撩人的身体,那身体有着完美的曲线,完美无缺的起伏就象暗夜里的云。所以,你们很幸运,请把焦点从她细细的腰支调整到她的头发,盘起的头发,悄悄闪着光泽。但是,你们不能胡思乱想,因为这身体,永远只属于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她能允许,你们也许可以见到她的侧面,这样的话,就可以看清她的全部身材,那简直就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她终于来到了城门下,盯着那颗悬挂着的人头,她此刻依旧镇定自若,平静地注视着那张熟悉的脸。
城门下的一个年轻的卫兵已经熟睡了,也许他正梦到了自己思念的女孩。而你们所看到的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了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了。你们可以顺着长长的城墙根子看过来,看到她缓缓拿起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我现在躺在她的怀中,从她的胸脯深处发出一种强烈的诱人气味渗入我冰冷的鼻孔。她的双手是那样温暖,紧紧地捧着我,可再也无法把我的皮肤温热了。她用力地把我深深埋入她的身体,仿佛要把她的胸口当作埋葬我的墓地。我的脸深深陷入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一片绝对的黑暗中,我突然发现眼前闪过一道亮光,亮得让人目眩,那是她的心,是的,我看见了她的心。
你们也许在为这场面而浑身发抖吧。这女子穿的一袭白衣其实是奔丧的孝服,已被那颗人头上残留的血渍擦上了几点,宛若几朵绝美的花。她抱得那样紧,仿佛抱着她的生命。
月光下,你们终于看到她的脸了,那是一张美得足以倾城倾国的脸,就象是刚从古典的壁画中走出来似的。也许你们每个人都有上前碰一碰她的愿望,你们将为她的脸而永生难忘。
但现在,她的脸有些苍白,面无血色,可对有些人来说,这样反而显得更有诱惑力,这是一种凄惨到了极点的美。
血淋淋的头颅在她的怀中藏了很久,她渐渐地把人头向上移,移过她白皙的脖子,玲珑的下巴,胭脂般的红唇,直而细的鼻梁,两泓深潭似的眼睛,九节兰似的眉毛和云鬓缠绕的光滑额头。你们吃惊地发现,她大胆地与死人的头颅对视着,双手托着带血的人头下端。她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看着对方。
那颗人头的表情其实相当安详,仿佛没有一丝痛苦,嘴角似乎还带有微笑,只是双眼一直睁开,好象在盯着她看。在月光下,你们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看到这张削瘦的脸一片惨白,但又并非你们想象中那样可怕。
我允许你们看我的脸。
她的双手带着我向上移动,我感到自己如一艘小舟,驶过了一层层起伏的波浪。终于,我和她四目对视着。她不哭,她面无表情,但我知道她悲伤到了极点,所以,她现在也美到了极点,尤其是她穿的一身守节的素衣更衬托了这种美。
我想让她知道我正看着她,就象现在她看着我,我一切都明白,但我被迫沉默。
她的嘴唇真热啊。
你们不该偷窥到白衣女子吻了那颗人头。
没错,她的火热的嘴唇正与那死去的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死人的嘴唇一片冰冷,这冰冷同时也刺穿了她的皮肤。可她不介意,好象那个人还活着,还是那个温暖了她的嘴唇的人,现在只不过他着凉了,他会在火热的红唇边苏醒的。会吗?
长吻持续了很久,最后女子还是松开了自己的嘴。然后轻轻地对他耳语了几句。
不许你们偷听。
我们回家吧。
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这句话。这声音与一个月前,一年前,甚至一百年,一千年前一样,极富于磁性,就象一块磁铁能吸引所有人的耳朵。她把我捧在怀里,走下了城门,年轻的卫兵依然在梦乡深处。她双手托着我,悄悄地出了城,在荒凉的野外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我仿佛看到了灯光。
你们继续跟着她,穿过荒原,有一大片漫山遍野人迹罕至的竹林,在竹林的深处,有一间草庐,她走进草庐,点亮了一盏油灯,朦胧闪烁的灯光使你们可以看到屋子里铺着几张草席和一个案几,除此以外只有一个乘满了热水的大木桶。
油灯下的她似乎有了几丝血色,她点燃了一束珍稀的天竺香料,从而散发出了一种浓烈的香味,这香味很快就驱散了死人头颅的恶臭,从而也可以让你们的鼻子好过一些。然后她轻轻地把人头浸入水桶中,仔细地为他洗头,当然这对一个人头来说等于就是洗澡了。已凝结的血接触到了热水又化了开来,水桶中变得一片殷红。
水,满世界的水浸满了我的头颅。这水冒着热气,从我脖子的切口直灌入我的口腔和脑子,水淹没了我的全部,淹没了我的灵魂。别以为我会在水中挣扎,事实是我的灵魂正快乐地在水中游着泳。而那些可恶的蛆虫则不是淹死就是烫死了,它们的尸体从我的脖子下流了出去。我仅存的肉体和我的灵魂都在水中感到了无限的畅快,我们诞生于水,我们又回归于水,水是生命,我对此深信不疑。
你们在恐惧中发抖吧,看着她把人头洗完,再用毛巾擦干。现在那人头干干净净的,两眼似乎炯炯有神,如果不是没有身体,也许你们还会以为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大活人呢。接着她又为他梳头。她从袖中掏出了一把木梳,木梳是用上好的木料做的,雕工极其精致。她梳得很仔细,虽然油灯如豆,但每一根头发都能分辨出来。过去她常为他梳头,通常是在沐浴之后,他长长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腰际,梳头有时要持续一个时辰之久。以往她会温柔地分开他的头发,浴后的头发湿湿地冒着热气,温顺的被她的木梳征服。这中间他们一言不发,静静地享受着。在她为他梳完头后,他又会为她梳头,又是一个时辰。这些你们不必知道,你们现在只会感到死人头发的可怕,不会察觉到她依旧是用着那双温柔的手,一切都与过去一样,只是不同的是,他失去了她所不能割舍的他的身体,再也不能为她梳头了。
终于梳完了,她为他挽了一个流行的发髻,轻轻地把他放在案几上。接下来,她开始脱下自己沾上血污的那身白衣,变得一丝不挂。非礼勿视,如果你们还讲道德的话,请不要看了,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里。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看着她光滑的身体,在油灯下泛着一种奇特的红光,她仿佛变成了一团红色的火,在新换的一桶热水中浸泡着。她身上的这团火曾灼热地燃烧过我,现在依然在燃烧我。过了许久,她跨出了水桶,重又把我紧紧地抱在怀中,躺倒在草席上,她带着我入梦。在梦中,我们说话了。
当我重新看到这世界的时候,我能感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发烫的液体在滚动着,这是她的泪水。阳光透过竹叶和窗,闯进我的瞳孔中,我隐居的灵魂被它打动。
我被进行了全面的防腐处理,首先我的头颅内部的所有杂质都被清除了,只剩下口腔,鼻腔和脑子。然后我被浸泡在酒精与水银中,让这两种液体渗透到我每一寸皮肤与组织。接着她又往我的脑袋里塞了许多不知名的香料与草药,这些东西有的是专门从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运来的,有的则是她从深山老林中采集而来的。总之这几十种珍稀材料再加上一种几乎失传了的绝密配方经她的精心调制已成为了世所罕有的防腐药,被安放在我头颅深处的许多角落。这一切都是她亲手完成的。最后,我的脖子上那块碗大的疤被她用一张精致的铁皮包了起来,铁皮内侧还贴了一层金箔,以确保永不生锈。
从此以后,我变成了一个木乃伊。
我不知道木乃伊意味着什么,尤其象我这种阴魂不散的特殊情况。我的灵魂早就应该出窍了,可他也许将永远居住在我这个千年不化,万年不朽的头颅中。别人是不是也与我一样,反正这种事一个人只能经历那么一次,至于是不是人们平时所说的那样,那就只有象我这样的过来人知道了,可一旦人头落地了,又怎么才能把真相大白于天下呢?我是该庆幸还是悲伤?我究竟算是英年早逝还是长生不老?我的思绪一片混乱,宛如一个躺在床上的摊痪者,对一切都无能为力,剩下的只有敏锐的感觉和胡思乱想。
她来了,还是一身白衣,她捧着我走出了草庐,她带着我在竹林中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只可惜我连肺都没了,实在无法享受空气。竹林中充满了鸟鸣,迎面吹来湿润的风,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尽管我已经没有心了。以后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度过的,可她呢?我注视着她,突然心如刀绞。
在我木乃伊生涯的第一天,我的灵魂已泪流满面。
十年以后的一个正月十五,京城的元宵灯会,使全城万人空巷。在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你们中的一个会看到一个三十岁的美丽少妇拎着一个盖着的竹篮看灯。她美得惊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她使你着迷,你不得不尾随在她身后,尽管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谦谦君子,但你无法自已。人很多,站在后面的许多人都掂着脚看,有的人把小孩举起放在头顶,你却看到那白衣少妇把竹篮高高地举过头顶。突然有人撞了她一下,也许就是你,当然就算你是有心的也是可以原谅的。竹篮被撞到了地上,你惊奇地发现,居然从竹篮里滚出了一颗年轻男子的人头,几乎把你吓昏过去。同时,人们都被吓坏了,女人们高声尖叫,孩子们一片涕哭,人们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甚至有人去报官。但你却壮着胆子躲起来偷看,只见少妇小心地捧起了人头,满脸关切地对人头说,摔疼了没有?语气温柔,就好象你的妻子对你说话一样。她轻轻地把人头放进了竹篮里,重新盖好,快步离开了这里,出城去了。你的好奇心使你继续勇敢地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一片无边无际的莽莽竹林,古人说遇林莫入,你终于退缩了。
她带我去看了元宵灯会,她明白我活着的时候一直都很热衷于灯会。但还是给人们发现了。
我已经做了十年木乃伊,我开始习惯了我的生活,虽然我宛如一个囚徒。失去了身体,反而更让我沉浸于一种灵魂的思考中。我发觉我们每个人自诞生的那天起就被判了无期徒刑,终身要囚禁在肉体的枷锁中。肉体是灵魂的起源,同时也是灵魂的归宿,灵魂永远都无法挣脱肉体,就如鱼永远都无法离开水,当然,我是个特例,但我的灵魂也无法离开我早已死亡了的头颅。
又过了十年,一个月光如洗的夜晚。在这十年中的每一天,你都无法忘记十年前的元宵灯会上见过的那个白衣女子,你几乎每夜都梦到她,还有那颗人头。这是怎么一回事,你百思而不得其解,终于在今夜,这强烈的冲动使你走进了那片广阔的竹林。
你迷路了,在无边无际的竹林中,你失去了方向,你开始近乎绝望了起来,你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被十年前那与你毫无关系的女人所着迷,是她的美丽,还是她的神秘。你仰头问天,只准备等死。
突然,你听到了一种绝美的琴声,从竹林的深处,你循音而去,凄凉的古琴声把你们带到了音乐的源泉。还是那个白衣女子,只不过如今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了,不可抗拒的岁月在她美丽的脸上刻划着痕迹。她正全神贯注地弹奏着一曲七铉琴。令你大吃一惊是,在她的正对面,摆放着一颗人头,竟与十年前元宵节上看到的人头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年轻的脸,没有一丝改变。
突然,琴铉断了,一定有人偷听,我的耳边传来了有人落荒而逃的声音。
别去理他,她轻轻的对我说。她的声音还是那样动人,只是她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张年轻的脸。现在的她和我在一起,宛如母与子,这其实对她很残忍。
二十年来,我的灵魂锁在我的头颅中无所事事,我只有以写诗来打发时光,截止今晚我已在我的大脑皮层上记录了三万七千四百零九首。我相信其中有不少足以称为千古绝唱,但它们注定了不可能流传后世,这很遗憾。
自打你在那晚,奇迹般地逃出了竹林,又不知不觉地过了三十多年,你已经很老很老了,你忘不了那片竹林,于是你决定在临死以前再去看一看。你在竹林中找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草庐,草庐的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婆,驼着背,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牙齿似乎都掉光了,虽然现在她已丑陋不堪,但你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白衣。一定是她。你明白,她撩人心动的岁月早已过去了。
你看见她拄着一根竹杖艰难地站了起来,她似乎连路都走不动了,她捧起了一个人头。
天哪,还是四十多年前元宵节中见到的那颗人头,还是那么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就象是她的孙子,或是重孙,依然是完好无损,仿佛是刚刚被砍下来的。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法,还是真的遇上了驻颜有术的神仙。
她对你说话了,她要求你把她和这颗人头给一起埋了。
你无法拒绝。
你照办了。
她抱着这颗神奇的人头,躺进了你挖的坟墓,然后,你埋葬了他们。
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在黑暗中沉睡了很久,也许五百年,也许一千年。紧紧抱住我的那个人早已变成了一堆枯骨了。
突然有一天,阳光再次照射进了我的瞳孔,我的灵魂再次被唤醒。有人把我托出了泥土,他们惊叫着,他们穿着奇特的服装,他们以惊讶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是考古队。
现在是公元2000年,你们可以在一家博物馆中找到一个古代人头的木乃伊,被陈列在一个受到严密保护的防弹玻璃橱窗中。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人头,一旁的讲解员在向源源不断而来一睹古人风采的观众们讲解道:他是我国的国宝,保存之好可说是世界之最,远远超过了埃及法老或是其他的木乃伊,说明了我国古代的防腐术已达到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空前绝后的水平,至于其中的方法和原因,各国的科学家仍在继续研究,同时出土的还有一具老年女性的遗骸,等等。
在博物馆中涅槃永生的我突然见到了一个女子,穿着白色的衣服,长着那张陪伴我一生的脸,和她太象了。
白衣的女子走到我的面前,隔着玻璃仔细地看着我,我仿佛能从她的瞳孔中看到什么,她看了许久,好象有什么话要说,最后又没有开口。她终于走开了,和一个年轻的男子手拉着手,那男子就是你。
肉香
我从一位乡下的远房亲戚那儿弄来了一叠厚厚的资料,据说是我们家族一位唐朝的祖先留下来的遗物。亲戚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能弄坏,更也不能弄丢,否则祖宗的在天之灵饶不了他。
我小心地打开了一这堆纸,一阵陈年累月的霉味便直串我的鼻孔,令人作呕。从纸质来看似乎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黄色的宣纸,如同那种祭祀死人的放在火里烧化的纸张。这纸张很脆,有种一碰就要碎成粉末的感觉,我极其小心地掀动着,于是我的整个房间都被这种古老的氛围缠绕着了。
是的,我是经过了整整一天才看出来的,这种恐惧隐藏地很深,我当时没有看信的具体内容,我只是从他的笔迹中才悟出了什么。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在写信的时候,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惊恐,从他的周围,也从他的内心深处。但他的手并没有象普通人那样发抖,他的笔触依然有力,只是在毛笔尖上蕴藏了些许的寒意,冰冷的寒意,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不是我的那位先祖写的,是另一个人写给我的先祖的信。全都是文言文,我尝试着把第一封信翻译成了现代白话文。
进德吾兄:
段路
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位叫进德的祖先原来还是安史之乱中唐朝的一员大将,与这位叫段路的刺史一同死守坤州。但问题是,我的历史知识告诉我,根本就没有坤州这座城池,在安史之乱中,也从没有过段路死守坤州这么一档子事。我有些疑惑,于是打电话给我的另一位远房堂兄,他是我们家族中最有学问的人,目前在攻读历史研究生。
他在电话里听到了我的提问,然后他沉默了半晌,才慢慢地说:“是的,你现在看的这叠信我在一年前也看过,我立刻就完全地陷了进去,我查找了各种资料,甚至到安徽与江苏的北部做过实地考察,但另我失望的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也许历史遗忘了我们的这位祖先还有段路。但我请专家鉴定过,这些信的确是唐朝人的真迹,绝不是后人的伪造。听我说,你不要再看了,你也会陷进去的,这些信很可怕,蕴藏着鲜血,历史的鲜血,你好自为之吧,再见。”
我长久地呆坐着,仔细回味着这位历史研究生的话,他从小就有些神秘感,喜欢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什么历史的鲜血,我看他是在故弄玄虚,这只是一叠古人的通信罢了,难道那些早已成为枯骨的人会伤害到我吗?但我仍不得不提高了警惕,我开始打算把这些信还掉。但我已欲罢不能了,也许是因为段路最后的那一句话“我家正在闹鬼”。
我继续打开了第二封信,把它译成了白话文。
进德吾兄:
见到你的信,我万分高兴,原来你也早已解甲归田了,这是好事。上次我说,我家正在闹鬼,是的,这鬼一直纠缠着我。我隐隐约约觉得从我十年前从长安搬回坤州的那天起,这鬼就在这间古宅里出没了,只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鬼。但是今年,它越来越频繁地活动着,其实我向来都不害怕鬼,但是这回我真的有些恐惧了。你也知道,当年坤州的刺史府是一间很破旧的古宅,战争结束后,新来的刺史新建了一个刺史府,而我则独自居住在这栋旧宅里。这间宅子很大,也很破,你不知道,我没有雇佣一个仆人,诺大的宅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靠着我在关中拥有的那千顷良田度日,每个月,我在那儿的代理人都会给我带来粮食和钱。我一个人过惯了,朋友们劝我再续铉一个妻子,我也拒绝了。你续铉了吗?天哪,现在鬼又来了,它折磨着我,我不能再写了,就到这吧。
段路
这封信没有什么新的东西,但至少可以告诉我,我的祖先做过鳏夫。窗外的阳光异常的强烈,我在家里胡思乱想着,我想到了坤州。
坤州,这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城池,但我宁可相信它存在过,因为在历史上,象这样因为种种原因被遗忘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可我难以理解的是段路和我的这位叫蔡进德的祖先是如何在坤州死守三年,抵挡住史思明的数万大军的。在安史之乱中,张巡和许远死守睢阳,最终还是城破身亡,段路难道比张巡的本事还要大?这种疑问困扰着我,促使我打开了第三封信。
进德吾兄:
你在信中说你早已续铉,并已有三个儿子,实在可贺,想想我,可能真的要孑然一身一辈子了。是的,你信中的猜测没错,我永远都忘不了月香,她的眼睛,她的笑,她的身体,十年前她死在坤州,就在这间房间里,我永远都无法摆脱她,永远。这十年来,虽然我一个人过,但是我养了许多猫,二十多只,其中还有波斯商人高价卖给我的那种两只眼球不同颜色的猫。这些猫陪伴了我十年,就好象是我的爱人,和这二十多只猫在一起,我有一种妻妾成群的感觉。是的,我爱她们,我把她们当作了一群美丽的女人。但自从我家里闹了鬼,奇怪的事情就不断发生了。昨天我的一只白猫失踪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后来我发现我的厨房里传出了一阵肉香,我已经十年没吃肉了,自从战争结束以来,我就成了一个素食者,过着和尚般的生活。我非常惊讶,我从没煮过肉,我揭开了锅,天哪,里面是我的那只失踪的猫。这只猫被大卸八块,毛全拔光了,内脏也清理了出来,肉都被煮熟了,我当即晕了过去。
虽然我当年也在坤州血战三年,见到无数血腥的场面,但这十年来,我几乎从未见过来血,而且我与猫的感情也越来越深,见到如此惨状,我象死了妻子一样嚎啕大哭。我明白,这一定是那鬼的所为,因为,我的宅邸过去是刺史府,有非常高的围墙,并且由于我家闹鬼的传闻全城皆知,没人敢闯进来的。我痛苦万分。进德,这是报应,十年前的报应,你应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段路
“报应”是什么意思,我无法理解,而且他说我的先祖也是明白的,究竟有什么事?我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鬼魂,至于鬼魂杀猫并把猫给煮了则更是天方夜潭了,也许段路得了精神分裂症,产生了幻觉,没错,一个人在这样一栋阴森恐怖的古宅中独自生活十年,精神肯定会崩溃的。他还提到了“月香”,明显是个女人,也许是他过去的妻子,可以肯定的是,他深爱着月香,但他后来又失去了月香,于是他为了追悼亡妻,一直住在了妻子死去的那间房间里,并且以素食吃斋度日,放弃了荣华富贵,真是个难得的有情郎啊。
已经是夕阳西下了,黄昏的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也洒到了这些古老的信纸上,涂上了一层鲜血般的颜色。我知道阳光对文物有破坏作用,急忙把信都移到了阴暗处,在阴暗的光线中,我打开了第四封信。
进德吾兄:
在短短的十天之内,我有六只猫被杀并给煮熟了,尽管我把厨房的柴伙连同灶上的锅全搬走了,天天到城里的寺庙吃素斋,但那个无孔不入的鬼仍然不知从哪而弄来了柴和锅。我恐惧极了,每天晚上,我都把所有的猫都聚集到我的床上,与我睡在一起。这张床在十年前是我和月香睡的,非常宽大,睡在这张床上,我几乎每晚都能梦见她,她还和十年前一样年轻美丽,永远是二十岁。你一定不会忘记吧,当年我和月香是多么恩爱,成为你们这些将领和军官们羡慕的对象。是的,月香是个才女,她作诗的才华不在我之下,每天晚上,她为我掌烛,我作一首诗,然后我再为她掌烛,她再作一首诗,每次她的诗都比我好。只可惜她生来就是个女人啊,如果月香是个男子,做官肯定能做到宰相,做文人也一定会流芳百世。可她又具有女人的一切优点,美丽贤淑,对我体贴入微,在当年坤州所有的官员家眷中,她的女红也是最好的,我清楚地记得,进德兄,你的妻子还曾专门向月香请教锈锦屏的技巧。如今,一切都过去了,她们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你我也都不问政事了。当年她睡的位置上正睡着一群猫,尽管它们在夜里是极不安分的,真是世事难料啊。我真怕它们都被那鬼掳去做成了猫肉汤,它们是我生命里最后的希望了,进德兄,你看我该怎么办呢?请给我指点迷津。
段路
我忘了吃晚饭,尽管我肚子的确饿了,可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些信深深地吸引住了。
段路的这些文字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就象加了某种咒语,你一旦打开它就再也关不上了。
从段路的文字里,我似乎看见了那个叫月香的女人,如果段路的描述属实,那么我真的感到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生在二十世纪,而不是公元八世纪,我非常想见一见月香。我明白我走火入魔了,我这才相信了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堂兄的话。天色渐暗,在我打开了灯的同时,我也打开了第五封信。
进德吾兄:
看了你的信,非常感谢你给我出的这些主意,但恐怕我都办不到。首先,我不会离开坤州的,因为月香和我在坤州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然也包括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光。
我想如果离开了坤州和这座宅邸,我立刻就会死的。第二,我也不会去请驱鬼的和尚道士来的,如果把他们请来的话,一定会打扰月香在天之灵的安息的。所以,我只能继续留下来,与鬼周旋到底,告诉你,现在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五只了,其余的都被鬼害死了。进德兄,你不会明白的,这座古宅中,到处都残留着月香的气味,十年了,这种气味不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浓烈。我时时刻刻地感到月香还没有死,她就在我的身边,她陪伴着,一同度过了十年的光阴。我现在每天晚上仍在作诗,作怀念她的诗,有时第二天早上,我居然会发现在我作的诗下面还多了一首诗,那是月香的笔迹,还是写得那样好,与我写的那首是对应的。月香就在我身边,不管你相信不相信,她就在我身边看着我,是的,现在,我在给你写信,她在我旁边,她正告诉我该怎么写,确切的说现在是她口述,我执笔。十年前,她的确死了,但十年后,她又的确活着,天哪,让我怎么才能说清楚,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此外,还告诉你一件事,现在的坤州城,几乎每一户人家都在闹鬼,每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坤州城象大海里漂泊的一叶扁舟,甚至比安史之乱我们被围困了三年那会儿还要恐慌,当年的敌人毕竟还是人,而现在坤州的敌人则是鬼。
我感到了一种恐惧,从这些古老的纸张里汹涌而出,紧紧地抱着我。我似乎看见在我读信的同时,月香就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读着信,我抬起头来,看到了她的脸,很美。从她的身上,发出一股肉香,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段路说十年来月香的气味一直挥之不去。因为这股肉香,从她的肉体深处发出的香味,对,月香就是肉香,在古汉语中,月与肉的意思相同,肺、肝、胆、肠、脾、脑、腿等等都是月字旁。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看下去。电话铃突然响了,是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的堂兄:“看到第几封信了?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一年前我也和你一样,我现在能从电话听筒里嗅到你那里的血腥味,真的,既然你看了那么多,那就继续把它给看完吧,明天早上到我的研究所里来一趟吧。再见。”
我握着电话,一句话也没说,听他说了那么多话。挂了电话,我感到这间屋子的气氛有些不对,我突然觉得我现在就是段路了,我和段路一样独自生活在一个大房间里,真的,我就是段路,段路就是我,这些信全是我写的。是吗?我问着自己,然后我发疯似地摇着头。
我打开了第六封信。
进德吾兄:
刚看完你来的信,你说当年随我死守坤州并一同受到朝廷赏赐的十二位将领和军官已在今年全部意外地死亡了,这真的很让我心痛。你说刘将军是在成都喝罪了酒掉进河里淹死了,真不可思议,我清楚地记得刘将军的水性非常好,是长江里的浪里白跳。还有李将军在他儿子的婚礼中无缘无故地上吊自杀,这也是不可能的,他那种开朗乐观的性格,还会自杀?而且是在那种大好的日子里。更有甚者是张将军被他的家人砍死做成了人肉馒头给煮了吃了。
其他人的死状也是非常奇怪,他们当年在坤州的尸山血海中打仗都没有死,怎么会现在却接二连三地出事,而且几乎是在同一个月里。进德,我非常担心你,你不会有事的吧。现在我也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一只了,但它活得很好,是一只美丽的波斯猫。
我要用我的生命来保护它,我发誓。
段路
我哇地一口吐了出来,然后我惊醒了,原来这是一个梦。
我刚才睡着了,竟做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梦。我心惊肉跳着,浑身冒着虚汗,一时间睡意全消了,现在已是半夜两点,我强打着精神打开了第七封信。
进德吾兄:
坤州城已经陷于一种巨大的恐怖中了,不断有人奇怪地死去,城外到处都是新坟,而且死的都是男人。全城充满了死人的臭味,和尚与道士都忙着做法事。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坤州流行了瘟疫,唯一的解释就是鬼魂作祟。但我还活着,还有我的最后一只猫,它活得很好,每晚都睡在我怀中,就象月香。经过这些天来,我渐渐地觉得月香的确还活着,就活在这只美丽的波斯猫身上,是的,所以现在我可以说,我又重新得到月新了,她永远都不会和我分离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起风了,带着坤州城里死亡的气息的风贯穿了我的房间,席卷过我们的身体,虽是盛夏季节,我却感到了一种冰凉彻骨的感觉。报应,这是因果报应,谁都逃不了。
段路
看到这儿,一阵风穿过了我窗户打在我的额头,我望望窗外,下半夜的月亮却特别圆。
我开始明白段路所说的报应的意思了,我能想象坤州城一定是遭到了某种灾难,这种灾难是人类自身造成的,我一向不相信有鬼魂存在,但灾难肯定有,只是通过了某种特殊的方式。
这使我增加了读下去的勇气。我打开了第八封信。
进德吾兄:
这是最后一封信,我颤抖着看完了它,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即便是唐朝想必也不会发生这种事的。段路一定有精神分裂症,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就象唐人的传奇,总有些不可思议的事。可我不能自拔,尽管我不相信,但从这古老的纸张和字迹中传出的气息却又强迫着我相信。我又隐隐约约地发现这最后一封信上有许多浅红色的斑点,很淡,但却很密集,这是什么?是血迹?难道是段路的血,经过了一千多年,永不磨灭地保留在这纸上。也许这就是堂兄所说的历史的鲜血?
天色渐渐地亮了,我茫然地坐了很久,直到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驱除了那股唐朝的气味。我把信全都放好,带着信赶往我堂兄所在的研究所。
堂兄早已等着我了,他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的脸色的真难看,一夜没睡是不是?你一定把信全看完了,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昨天晚上我对你说什么都没有,是我骗了你,我不愿你看下去,但是现在我必须告诉你真相。这是真的,坤州的确存在过,乾为男,坤为女,顾名思义,坤州是一座以女人为主的城市。在安史之乱后的第十年,突然全城发生了巨大的灾难,男人几乎全死光了,于是这座城市成了死城,被放弃,如今只剩下一堆田野中的废墟,在史书上也没有留下任何记载,我花了整整一年才研究出成果的。事实上,被围困的城市中发生吃人肉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绝不止一次。”
“那么我们的那位祖先呢?”
“这位名讳蔡进德的先人在收到段路给他的最后一封信的当天晚上,举火自焚,没人知道原因,而这些信却都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
“那么说真的是有鬼?”
“那么他养的那么多猫是怎么死的,也是幻觉吗?还有他的那些战友,包括我们的那位祖先,还有坤州全城的男子,他们为什么会死?”
“冥冥之中,自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操纵,但不是我们所一般理解的复仇的鬼魂。也许那些猫根本就是段路自己亲手杀的,通过潜意识驱使他重复了当年的那种恐怖行为,这是双重人格的典型病例,他写信时的正常人格却对自己的行为浑然不知。我说过一切罪恶都源自内心,我们的那位祖先其实想必也有过与段路一样的心理过程。你是否注意到了信中反复提到的报应二字,这不是简单的佛教意义上的因果报应,而是他们的内心对自我的报复,从这个意义来说,他们在劫难逃。”
“谢谢你,堂兄。” “你认为我刚才说的是标准答案吗?不,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真不该说这么多,也许你自己的理解比我的更好呢?”
我离开了堂兄的研究所,回到了家里,并归还了那些信,象是扔掉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晚上,妈妈为我烧了一锅肉汤。妈妈没有察觉到我的眉头掠过了一丝恐惧。
肉香,真的很香。
夏娃的密码
她很美。
美得惊人。她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那是她天生的。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里闪烁着诱人的目光,她的鼻子很生动也很调皮,鼻尖略有些翘起,嘴唇很丰满,而下巴的线条则非常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那是一种极其健康的颜色,介乎于两种不同的肤色之间,比中国人的肤色深,但又比非洲人的肤色浅。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一种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当然,那些悄悄地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真是一个完美的基因组合。
看完这封函以后,她忽然有一阵莫名其妙地激动,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胸中那颗不安分的心脏,在不停地提醒着她某些东西。那是什么?某种神秘的暗示吗?也许,她应该去一次非洲,去问候一下生活在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现在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也是这家研究所的所长,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她离开了研究所里的房间,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成功。事实上,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没有感觉,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也许某个成功的男人可以倾倒无数女子,但在她的面前却变得一文不值。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为了完成一项研究课题,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测试DNA样本。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可是,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作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她想,难道这是因为妈妈?谁知道呢,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妈妈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了一缕头发,以至于她根本就想象不出妈妈长得什么样。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是一个充满魅力的深肤色女人,妈妈美极了,和她一样美。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父亲应该另外再找一个女人,以他健康的身体和智慧的头脑不愁找不到满意的对象。然而,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候,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父亲去哪儿了呢?她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照片,照片里父亲微笑着紧紧搂着她的肩膀。父亲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些,充满了风度和气质,人们看到这张照片绝不会以为他们是父女。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的肤色,没人会想象出中国人与非洲人的混血儿会是什么样子。
从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散发出一股她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气氛,这气氛让她有些窒息。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深呼吸了一口,快步走上楼梯,在各个房间里寻找父亲。可是,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除了地下室。然而,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擅自闯入地下室。她也一直牢记着父亲的话,从来没有下去过。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隔着这扇铁门,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瞬间,她的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忧伤眼神。天知道这扇门里面藏着些什么?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心里一阵刺痛,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一定有某个天大的秘密,她必须要知道。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你也许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甚至还跟随一位物理学教授学习过,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因为当时正处于第四纪冰川的缘故,东非大草原的环境要比今天恶劣一些,但是,我还是见到了十几万年前的大象和狮子,还有成群的野牛和羚羊,但我并不害怕,感到害怕的是它们,因为它们从没见过来自未来的人。当时,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我回去的时候使用。
是的,那是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或者是北京猿人那样的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天哪,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黑,而是那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乎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那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鼻子也很生动,而嘴唇则象今天的非洲人那样丰满性感,但是,她下巴的线条却象今天的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美丽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某种与现代人相同的审美心。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过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地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着,但我的速度与她相比实在太慢了,我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人怎么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在草原的尽头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我的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很快我就再也跑不动了,只能倒在一丛灌木下休息。是的,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不过这很正常,因为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定居到东亚的人类变成了蒙古利亚人种,定居于中东和中亚的人类变成了高加索人种,而留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人类则变成了黑种人。我想,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这里变得异常恐怖,我想许多夜行动物要开始出没了。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开动时空旅行器回到家里。但是,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存在表明,在这里附近一定生存着一个人类的群体。这应该最与我们现代人接近的祖先,我必须要找到他们,这将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发现啊。我就这样不断地遐想着,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古老的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此刻,已经穿越了十四万年时空的我实在太累了,于是,在这具有催眠力的风中,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此刻,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正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把沉睡中的我带到了安全地带。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她并不知道什么是握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的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显得很白,但却很粗糙,手掌里有许多老茧,与我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的表情也似乎对我娇嫩的手掌很惊讶。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虽然,她的手心里充满了艰苦的生存所留下的粗糙感觉,但是,她的手很热,热得让我脸上发红。很快,她也习惯了被我握着的手,反而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她很有力量,这力度来自于她野性未脱的身体。她的力量把我拉了起来,我看到她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的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她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他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几乎已经被现代文明所遗忘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拉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了洞穴的外边,岩石构成的洞外是一片低矮的灌木小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我忽然发觉我喜欢上了这片草原,在这看似荒芜的蛮荒原野里,其实到处都蕴藏着生机,也蕴藏着人类祖先的种子。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起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休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他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一个个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自然,我是听不懂的,我只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显然,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刚刚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似乎都能听从夏娃的话。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在部落里拥有比男性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看起来都对我非常友善,对我说着一些简单的话。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了手,好奇地抚摸着我的衣服,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纺织品。有的人甚至还摸了摸我的脸,也许是因为我的肤色比他们浅的缘故吧,但我并没有拒绝,而是任由他们善意地触摸。我还见到了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她们正在给孩子哺乳,人类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地繁衍下去的。
男人们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原地带,这里聚集着一小群非洲野牛。他们呈扇形排开,悄悄地在茂密的草地里匍匐前进。我不敢跟上去,害怕惊动了猎物,只能和夏娃一起远远地站在后面观看。当我几乎看不到猎手们的时候,他们忽然从草丛中跳了起来,这时候已经距离他们的猎物非常近了。他们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向一头小野牛凶猛地扑去,野牛刚要逃跑,一支原始的燧石长矛就扎进了它的背上,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直到小野牛浑身是血,再也跑不动了。小野牛死了,几十个男人一起用力,把他们的猎物拖回了部落。
我跟在他们身后,心情很复杂,我忽然觉得草原的空气里多了一份血腥,但夏娃却显得很高兴。我明白,对夏娃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人也是一种动物,和狮子、猎豹一样,只有不断地捕食才能生存繁衍。
我们回到了营地,在泉水前,人们用钻木的方法生起了一堆篝火。人们用燧石切开了小野牛的身体,一块块的割下了野牛肉。然后把牛肉放在篝火上烤熟,再平均分配给了部落中的每一个成员,当然,我也有一份。这是我第一次食用十四万年前的牛肉,不过,这块牛肉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我又取出了我的小刀,把牛肉切成了一小片一小片。夏娃看到了我的吃法,她显得非常惊讶。我对她笑了笑,然后把她的那份牛肉也象我那份一样切成了小片,就象是餐馆里的牛肉丝。说实话,这种原始的吃法使我的嘴巴里索然无味,但是,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却是脱离野蛮进入文明的一大步了。
吃饱以后,他们就进入了洞穴,开始睡觉了,想起那些男男女女衣不蔽体整夜混居在一起,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为了保持一个现代人的“文明”,我尽量不靠近洞穴中的他们,而是坐在洞口,仰望着十四万年前的一轮明月。
忽然,夏娃来到了我的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要把我拉到洞里面去,但是我却死活不肯。她不解地看着我,我知道她完全是出于善意的,但是,即便她听得懂我话,恐怕无法理解我的理由。对于我的祖先们来说,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就是以这种生活方式繁衍出了后代,延续着人类的基因。也许,这一切都只是自然法则而已,并没有什么肮脏龌龊的,但是,我却无法正视这一点。夏娃摇了摇头,月光洒在她的脸上,她似乎能够用眼神说话。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如果我不进去,她也会不进去的。但是,我还是不能进去,我在洞口捡了块平地,小心地躺下,闭上了眼睛。我不知道夏娃去哪里了,总之,我很快就睡着了。
当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身下多了一块兽皮,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有几米的远,原来,她真的没有进去。清晨的光线照射在她充满原始之美的身体上,勾勒出了一道诱人的曲线,她睁开了眼睛,那双充满了灵性的眼睛似乎在对我说:我要陪着你。
接下来,我在这个原始部落中度过了十几个日日夜夜,他们似乎已经把我当作了部落中的一员。白天,夏娃和女人们去附近的树林采集果实,而我跟着男人一起去打猎。晚上,我用我的小刀为猎物切割肉片,以便更好的分配食物。
有一天,一个妇女要分娩了,这里自然没有什么卫生措施,生孩子完全是任其自生自灭。更要命的是,这个妇女难产了,部落成员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大一小两条生命都快保不住了。这时候我想起了过去学过的一些医学知识,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我还是尽力而为地帮助她生产。幸好,情况不是很严重,我还能对付过去,忙了满头大汗以后,终于母子平安了。看着一个新生命在我的手中诞生,我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也许,这个小生命就是我数千代以前的祖先。
这件事以后,部落的男男女女们对我更好了。在每次分配食物的时候,他们还特意给我多加了一份。而夏娃对我的好感也更强烈了,总是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她每天几乎都不离开我了,我也觉得我离不开她了,我们能够通过眼神进行特殊的交流。她非常聪明,总是能够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她甚至还能够做我的翻译,把我的意思表达给其他人听,然后再把别人的想法用某种特殊的方式告诉我。
但是,每到了睡觉的时间,我就睡在洞穴口,绝对不进去,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几米之遥的地方。有几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见到夏娃的身体,这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和她之间迟早要发生什么的。
面对着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欢呼雀跃,这是非洲大陆的圣地,是大自然的奇迹。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座山脚下,繁衍生息的。夏娃似乎也对这座山异常尊敬,她的眼神里甚至有些崇拜这座山的味道,也许,人类最早的宗教就是在对雄伟的山川的崇拜中产生的吧。她拉着我的手,跑进了山脚下的一片陡坡里,她发现了一个山洞,然后,带着我走进了洞口。
我立刻想到了什么,心跳加快了,我摸着自己的胸口,不知道该怎样脱身。夏娃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是,她依旧拉着我的手,进入了山洞的深处,四周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她的瞳孔。
这是一个错误?
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出生以前的状态,回到了母亲的腹中,就象这个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洞穴。人类的生命就是这样起源的,从远古直到今天,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神圣的生命,正随着夏娃轻微的喘息声而蠢蠢欲动。
她是夏娃,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而我,来自21世纪,一切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而一切又都是这样妙不可言。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圣经.创世记》,想到了伊甸园里的某个错误。现在,这个错误已无法挽回了。
当我从悔恨中醒来的时候,夏娃依然沉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在黑暗中,我回想着几个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我干了些什么?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是我们的祖先,天哪!也许,我会在这个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女人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我无法饶恕自己。
刹那间,我已经决定离开这里。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上帝把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赶到了凡间。我就是我的上帝,我要自我放逐。
我最后吻了夏娃一下,我亲爱的夏娃,永别了。
我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旷野中,我回头望了一眼黑夜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世界是多么美好啊,原谅我吧,夏娃。我打开了我的背包,取出了微型的时空旅行器。这台机器里面有着超光速制导系统,可以带我进入超光速旅行的时空隧道。
我启动了时空旅行器的返回程序,瞬间,我被带进了回家的路,重新穿越了十四万三千年的岁月,回到了我在中华大学的秘密实验室。
当我回来以后,忽然感到手心里有什么东西。我摊开了手掌,在我的手心里,沾着几根卷曲的头发。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夏娃的头发,被我从十四万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带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秘密实验室里。我把这几根夏娃的头发珍藏了起来。然后,这次时空旅行的奇特经历被我深埋在了心底,从不向人泄露任何秘密,重新过起了我原来的生活。
但是,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无法忘记夏娃。白天,她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到了夜晚,我会在梦中见到她。就这样,我整天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简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具行尸走肉。虽然我的肉体还在这里,但是,我的灵魂却依然留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留在了夏娃的身边。我必须,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我的小夏娃,现在你明白了吗?我不是你的父亲,但却是我克隆了你。你就是夏娃,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
你刚出生不久,我就抱走了你,并且抚养你长大,我谎称你是我的女儿,是我和一个非洲女子所生的混血儿。我就象你的亲生父亲一样精心地爱护你,呵护着你的成长,我在你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因为,我深深地爱着夏娃。
我一天一天地看着你长大,你就是我的杰作,我发誓要用生命来保护你,就象所有的父亲一样。现在,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也终于长大了,我似乎又重新看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伊甸园里的夏娃。
夏娃,我爱你。
随着你的长大,随着你越来越漂亮,随着你越来越象伊甸园里的夏娃,不,你就是夏娃。我无法抑制我的感情,我觉得你就象我的旧时情人,我随时都想要吻你。二十多年了,对我来说,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对于夏娃来说,却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万年才能与我相会。十四万三千年前,只是你的前世,而现在,则是你的今生。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我都永远爱你。
是的,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爱我吗?在我的眼里,你是我的夏娃,你是我来自远古的爱人。但是,对你来说,你又不是夏娃。虽然,你有着和她完全相同的DNA,但这并不表示你们是同一个人。夏娃只是你的前世,只是你的一个遥远的梦境,一个幻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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