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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伐.txt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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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伐
新书试阅1
楔子
收缩、放松;再收缩,再放松;再再收缩,再再放松。。。。。。
控制尿意一样,明志一收一吸控制全身肌肉在绷紧和松弛之间来回转换,有意识的控制能让僵卧太久的四肢不至于麻木。时至正午,在肌肉有规律地的弹动中,他趴在草叶间透过望远镜向山坡下打量。
镜头向东偏移,明志的视线从锈铁门挪到左侧罐头厂的两层小楼上。
小楼底层被院墙挡住了,看不见具体情形。二楼有七个房间,六间后窗大开,透过窗子可以看见,里面空空洞洞没有居住的痕迹;只有最北首靠近楼梯的那一间窗子紧闭着,发黄的糊窗纸挡住了视线。。。。。。
视线在糊窗纸上缓缓搜寻之时,明志心中生出一丝被人窥探的感觉,警惕方生,他趴在枯草丛中的身子便倏地一动,蛇一样向后急退,直到完全缩进土崖的凹陷部之后,这才抬头向四周的山顶搜寻。
初秋时分的桐柏山完全被死寂所占据,阗静幽深,无声无息的没一丝生命气息。目光在山峦曲线、密林、草丛等可疑地带逡巡了一阵,明志却没发现异常。
距离明志所在三百米外的山顶上,一个满脸油光的汉子和一个面目阴鸷的年青人缩在一块巨大的山石后,满脸油光的汉子啧啧称奇:“奶奶的,这小子毛都没长齐,咋就这么精!老子只多盯一眼差点就被发觉了。”
“单骑猎人的名号是容易闯出来的?”
“小弟多少知道一点原因,听说这小子原是个老实巴交的高中仔,五年前他爹妈被一辆冲关的贩烟卡车给撞死了,经此一事这小子不知怎的就发了狠,书也不念了,一门心思要找人报仇。找不到原主,就和制假贩假整个行当为了敌,最后闯出这个单骑猎人的名号。”
说到这儿,阴鸷青年脸皮牵动,讥讽地笑道:“消息传出去以后,制假一行的几个大佬为了平息这个煞星的怒火,私下里打听当年是谁撞死他爹妈的,寻思把人交出去了事,可惜没能找到愿主。呵呵。。。。。。。这才有了我们兄弟这铺一百万的买卖。”
“奶奶的,活到这份上,这小子死了也值。”油光汉子砸吧了两下嘴巴,下意思地向山坡下扫了一眼,旋即一蹦而起,低声嚷道:“兄弟。快!出来了,出来了。。。。。。”
厢式大卡车顺着蜿蜒曲折的山路向下行驶,经过一个三叉路口时,一辆黑色的宗申125摩托车从岔路里蹿出来,遥遥跟上大卡车,黑色宗申上路不久,一辆墨绿色越野敞篷吉普也从岔路里驶出,不疾不徐地跟在摩托车后面。
“你好。这里是桐柏市烟草稽查大队,请问。。。。。。。”轻骑沿着弯道平稳转向,熟悉的接听声在耳机里回响,明志拿捏着嗓子正准备应答,就在这时,他心头一颤,一种极其强烈的危险感觉骤然袭上心头,一下子撷住了他的心房。
这次的感觉是如此的清晰,清晰得让明志不敢有任何犹豫,下意识地就做出了反应,眼光迅疾一扫,落到后视镜上,明亮的镜面中,一辆敞篷吉普飞速冲了过来,墨绿色的身影瞬间涨满了整个镜面。
“该死!”明志恼怒地咒骂,双手一带,操纵轻骑斜转,向山道边缘靠过去。
盘山公路弯道很急,为了开阔视野,轻骑在山道外线行驶,敞篷吉普时机拿捏的很准,逼上来的方位也非常巧妙,利刃般横向切过山道外弧,从内线斜向外逼上,试图用钢铁躯体将宗申摩托挤撞下山道;山道下则是陡直的高达百米的悬崖峭壁。
敞篷吉普来得迅猛快捷,转眼间车头就将抵上轻骑喷气管,双方距离太近,轻骑已没有足够的时间启动备用发动机加速了;不想被对方撞中的话,山道边缘是唯一的躲避方向。
山道边缘铸有五十公分长宽的正方形隔离墩,隔离墩彼此相距约莫一米五。宗申摩托斜斜从两个隔离墩之间插进去,前轮即将冲出山道之际,明志猛地一踩刹车,改装的刹车此时体现出物有所值的价值,吱地一声响,轻骑前轮前半部分凌空悬在山道外稳稳停下。
明志动作不停,双手顺势一扭,前轮向左一偏,轮胎边缘点在隔离墩上,自此,两米二长的宗申摩托车斜卡在两座隔离墩之间狭窄的空隙中,只车尾有八公分长的一小部分伸出隔离墩外。
明志相信,对方驾驶技术再是精湛,高速行驶下也没把握把吉普和隔离墩的间距控制在十公分以内,只要对方在意自己的性命,就会与隔离墩拉开至少二十公分的距离。车尾探出八公分在安全距离内。
劲风猎猎作响,敞篷吉普倏然而至,车头与轻骑交错的那一刻,明志从后视镜里看得清清楚楚,结果和料想的一般无二,对方车头最外沿距离隔离墩至少有二十几公分。见到这番情景,他轻轻松了口气,只需一秒。。。。。。不!只需坚持半秒,整个敞篷吉普车身就会依照惯性越过轻骑,最危险的时刻算是过去了。
需要坚持的是摩托车的平衡。刹车之后的轻骑没有多余支撑,只依靠前轮抵在隔离墩上的那一点力量维系着没向两边歪倒。若是歪倒的话,向外的结果是坠落山崖,向内则是被疾驰的敞篷吉普刮上,最终仍然会被弹下山崖。
敛息屏气,明志身子一动不动,竭力维持轻骑的平衡。就在这时,他双目忽然大睁,震骇地瞪向后视镜。
随着敞篷吉普的移动,吉普车斗部分从后视镜里显露出来,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站在车斗上的面目阴鸷的年青人。这人如同一个技艺高超的棒球手,冷静而又精准地挥舞着钢管向明志后颈砸过来。这一棍计算周密、角度刁钻,让躲在狭窄角落里的明志动也是死,不动也是死,所有的生机退路竟是完全断绝了。
“靠*你妈!想老子死,哪恁便宜!”
对手的毒辣刺激得明志怒火蒸腾,他脑袋一热,再不顾及生死,大吼声中,双足用力一蹬,双手在车把上借力一按,身子腾空跃了起来。
砸向颈部的钢管因为明志的跃升袭到了腰间,就在钢管即将临身之际,明志右手闪电般向后一捞,铁钳般箍住对方手腕。咚地一声闷响,尽管抓住了对方手腕,他却无法阻止钢管前冲的势头,腰间被结结实实砸了一棍。
嗵!
身子一震,如被万斤大锤敲了一记,只是还未来得及体验痛疼,明志就觉得身子一轻,飘飘然飞了起来,似乎成了风中的飞絮,载沉载浮,无根无蒂地四处飘荡。
晕晕乎乎之中,明志感觉自己没死,只是不知置身何在;眼前一片黑暗,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更没有太阳,除了黑暗还是黑暗;他想睁大眼睛仔细观察,这才惊觉自己感觉不到眼睛的存在,他试着动动手脚,同样也没感觉到手脚的存在;这种感觉让他非常困惑、非常惶恐。就在他惊骇不安之时,黑暗深处隐隐传来一丝丝缥缈的呼唤:“小志,醒醒,小志,快醒醒。。。。。。”
呼唤是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很陌生,只是其中透出的关切眷念却极其浓烈,浓烈得让明志忍不住有些向往。“谁在叫我?是妈妈吗?”想到妈妈,他精神一振,努力向声音发出的地方飘过去。
新书试阅2
第一章新的开始
灶屋有韵律的火石敲击声唤醒了明志,睁开眼坐起来,探头向外望了望;门外灰蒙蒙的,天刚亮的模样。在硬梆梆的草席上发了会儿癔症,明志笨拙地拢起披肩长发,扯过头绳在头上打了个结,起身披上连襟长褂,一边系袢带,一边踢啦着草鞋出了睡屋。
来到堂屋门口,清醒的山野之气倏地扑入口鼻,明志不由得顿住脚步,一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边环顾四周熟悉而又陌生的景致,稍倾,他满意地自言自语:“还活着,还在河南老家,嗯,真不错。”
黎明时的天空苍碧高远,报晓峰的雄鸡迎颈欲啼,卧牛坡的老牛憨态可掬,陡峭的北上依然是那么清秀,鸡公山初春的一切让他感到无比亲切熟悉。
昨天就从黑暗中醒转过来的明志经过半天一夜的思考推断,得出了两个匪夷所思的结论,一个结论是他穿越了;另一个结论是他的穿越之旅至少上溯了一千五百年时空,原来那个风华正茂、大名鼎鼎的赏金猎人,摇身一变成了一千五百年前(之前多少年暂时不知)的身子羸弱、头脑懵懂的十三岁农家少年,凑巧的是这个少年也叫明志。
穿越就穿越吧,在哪不是穿衣吃饭过日子,能再活一次可谓祖上积德老天爷照应,可不能挑挑拣拣的。
明志对自己的际遇很满意。
新家是栋占地两百多平米的山间小院,小院由一道厚实的土垒围墙和大小六间茅屋组成。围墙七八尺高,一尺来厚,不仅可以挡住山中野兽的袭击,还是六间茅屋的后墙和支撑。六间茅屋东二西三南一分布,东面两间另住了“一户人家”,明志和母亲住在西面三间,南面是两家共用的灶屋,此时被灶里的火苗映得红通通的,明妈正在锅台前忙碌。
院门开在小院的北墙上。
明志系好草鞋,来到院门左侧的硬柴垛前伸手翻找,移开几根干柴,一根光滑的木柄露了出来,伸出右手握住木柄,使力一抽,木柄似乎被卡住了,动了动却没被抽出来。
“谁啊。。。。。。是小志?你起来了,咋不多睡会?”听见院门的动静,明妈出了灶屋站在门口问,认出是明志后就风风火火走了过来。
“我。。。。。。”望着这位年近四十、肤色黑红中透着健康的农家妇人明志有些不知所措;他的魂魄在黑暗中飘荡时,是依靠明妈的呼唤才来到这里的;他的这个身体还有里面懵懂的记忆饱含着对明妈的孺慕之情;这些深入骨髓的情绪让他不能将明妈视为陌生人。
带着老茧的手从长发上滑过,明志心底生出一种暖暖的、痒痒的、很奇妙、很舒服的感觉,这时候他忽然想到小时过生日妈妈哄他吃荷包蛋的情景。
“娘。。。”嘴唇蠕动片刻,明志开口叫了一声,“娘”这个称呼叫出来,后面的话就顺畅多了。“娘,我身子好了,不用补,鸡蛋留着吧,别浪费了。”
“傻孩子。恁大了话都不会说,给你补身子咋是浪费?”明妈笑着埋怨,儿子的身体好起来使她格外高兴,笑容憋不住似的。
“嘿嘿。”明志憨憨一笑,掂了掂柴斧道:“娘。打从断崖上摔下来,我在榻上躺三四天,好闷得慌,想出去走走,顺便打点柴回来。”
明妈挥挥手,爽快地答应了,只是口中絮絮叨叨地交代道:“柴打不打的不关紧,可别再上崖了,也别跑远,青黄不接的,小心山里有野兽出来找食。”小院也在山里,不过与向南绵延数百里深的大别山相比,这里只算是外山。
“哎,知道了。”明志干脆地答应下来,拎了两根草绳,打开院门走了出去。
杂草丛生,荆棘漫坡,明志一路劈砍,艰难地攀上小山头,然后从东南方择路而下,行到半山腰时,一处断崖出现在眼前。明志咧嘴无声地一笑,他知道这道断崖其实是被尘土荒草所掩盖的平坦石台,他还知道许多年后,将有一栋避暑别墅在此拔地而起,别墅因石台而得名,叫做石台胜景,单骑猎人拥有其中一成的股份。
裂隙里窜出的藤蔓和浮土里滋生的草木铺满了断崖,看起来十分凌乱,没有半点平坦的样子。明志来回逡巡了一阵,相中了稍显整齐的西南角,然后走过去扬起柴斧,对准西南角的藤蔓草木一斧斧砍起来。
太阳从鸡鸣峰山腰露出来的时候,断崖西南角被清理出一块二十来平米的清清爽爽的空地。明志丢开柴斧喘息休憩,一边伸胳膊蹬腿地活动身体四肢。
夹衣里的汗水渐渐干了,背上有些凉飕飕的感觉,明志开始进行自我训练,他先向前弯下腰扳腿,左右互换各扳了十下,接着身子后仰试着下腰。这个身体以前锻炼得太少,筋骨肌肉很僵硬,无论是扳腿还是下腰,只要稍稍一动,就被扯得生疼。
明志没有勉强自己,各种动作浅尝辄止。单骑猎人成名之前有一套自己琢磨出来的、经受住实战考验的训练方式;训练方式的重点是循序渐进、逐渐施压、最后挑战极限。没经受过锻炼的身体,施加的压力骤然加大,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很容易造成暗伤。
扳腿、下腰、踢腿、劈叉、俯卧撑、仰卧起坐。。。。。。
一项项地尝试,约莫过了一个小时也就是半个时辰,基础训练动作一一完成;明志对这幅身体的柔韧性、耐力、爆发力以及四肢、关节、腰背等等有了个初步了解,这是他今天的主要目的,强化身体之前首先要对自身有个清楚的了解,然后才能制定针对性的训练计划。
“还行。这身体和我初中时差不多,腿上的耐力、爆发力倒是出奇的好,赶上我高中时候了。”结果出来后,明志比较欣慰,这副身体并非想象的那么差。此前之所以感觉极差,是因为参照对象是单骑猎人的缘故。
测试身体连带平整训练场耗去了不少精力,明志感觉饿了,抬头瞧瞧斜照过来的日头,估摸到辰末了,也就是将近九点的样子,于是收拾柴斧往回走。
回去比来时轻松了许多,不仅因为丛生的荆棘被开拓出些许缝隙,还因为明志对柴斧更加熟悉了,因为力道不足的缘故,柴斧仍然不能随心所欲,但却比来时劈砍得精准了许多。
有意识地控制着柴斧劈砍的势头,明志上了小山顶,然后一低头,钻进一道松柏杂生的小树林。小树林里有一株碗口粗细的枯死的松木,来时他就瞄上了这个目标。
来到枯松下细心查看了一阵,选准了下手的位置,明志扬起柴斧笃笃地砍起来。三五十斧后,枯松摇摇晃晃将要倾倒,他停下柴斧,上去推了一把,哗啦声中,枯松倒下,斜斜倚靠在旁边的柏树上。明志再度拎起柴斧,将柴斧当作削刀使唤,从底部仔细向上削刮,没多久,蔓生的枝桠被削的干干净净,枯松成了一段三米左右的光秃秃树干。
这段树干劈成干柴足够家里用上半个月,另外劈柴还是锻练双手掌控力的好方式。明志满意地将柴斧插进后腰腰带,上前去扛树干,枯松份量不轻,约莫六七十斤;扛上肩头的一瞬间,明志身子一颤矮下来三分。他不肯轻易服输,嗨地一声,腰身挺直扛起了松木,定了定神后,趔趔趄趄向山下走去。
五只山羊在山下溪谷里乱蹿,或饮水或吃草,一个粗布麻衣的牧羊女手持柳鞭在一旁照应;三分埋怨三分担忧的惊诧是她发出来的。牧羊女显然并不满足在一旁埋怨担忧,惊呼声未落,窈窕的身子一闪,转眼就踩着山石跨过山溪,一弹一跳地向明志这边赶过来。
新书试阅3
百水凝川,千山白首,千山万水尽皆沉寂在毫无生气的冰寒之中。
瘦削文弱的小姑娘顶着凛冽的寒风,孤身一人赶出十余里山路,敲开了明家院门,跪在雪地里执拗地恳求:“大叔,大妈。请帮忙救救我父亲。云裳从此愿以儿媳之身侍奉二位终老,偿还大叔大妈的恩情!”
五年前初见云裳时的情景是小明志懵懂记忆里最清晰的一副画面。当时年仅十一岁的云裳给了他极大震撼,他不明白,这个住在鸡鸣峰的小姐姐一个人怎么能穿过漫山冰雪来到自己家!是否明白这些其实对小明志无所谓,真正让他兴奋的是,明家小院自此多了两口人,其中一个就是他千分喜欢万分钦佩的小姐姐,另一个是小姐姐的父亲、被爹娘从雪窝里刨出来的云敞。
记忆的画面一晃而过,明志看向山下的眼光多了几分兴趣。
云裳上来的极快,穿花绕树一般在满山满坡的野藤荆棘丛中翩翩穿行,偶尔遇到无法避开的刺丛,便用柳鞭挑开,身子轻盈一闪就过去了。没用多长时间她就到了明志身边。
云裳赶得有些急,脸颊上浮出了两坨红晕,口中微微气喘,呼出一道道若有若无的白色雾气,雾气凫凫缭绕,将后面的那双星眸映衬得明亮清澈,与挺直的秀眉配在一处,一股逼人的英气蓬勃而出,直让人完全忽视了那身简朴的粗布麻衣。
“嗯?”云裳有些奇怪,偏过头探究地向他打量。
也许是日常劳作锻炼的缘故,十六岁的云裳早早长成了大人摸样,不仅比明志这副身子高半个头,凸凹有致的体形也比精瘦单薄的明志厚实;凑近过来后,颇有些庞然大物逼压的威势。
明志的气势不由弱了三分,向后缩了缩,无奈地叫道:“云裳。。。。。。”
“叫姐姐!”云裳寒着脸说得斩钉截铁,伸手一搡,强行将柳鞭塞进明志怀里,腾出右手扶住松木,一边作势下蹲把松木往肩头放,一边螓首扬起盯视明志,等他改口喊姐姐。
明志有些无趣,向云裳的背影怔怔望了一眼,突然间,他发现云裳两只秀气玲珑的耳朵红彤彤的好似透明一般,顿时恍然大悟:这丫头不是不理我,原来是懂事了,知道害羞。
两人一个扛松木,一个用柴斧开路,很快下了山。来到山溪旁,明志上前搭手去抬松木,云裳神情恢复了正常,她任由明志抬了一头,口中喋喋埋怨道:“小志。满山哪里不是柴草,怎地偏要跑野山上去砍?就算要砍,也该砍些枝桠,又好劈又好烧,干嘛砍这么粗的?还削刮恁干净,不嫌费事?依我看啊,你哪里是砍柴,完全是在贪玩嘛。”
“哦?哦。哦。。。。。。”明志懒得解释,哦哦啊啊地应付,只是埋头向前走。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小院,未等放下松木,明妈就迎上来问:“咦?小志,你不是砍柴吗,怎么砍棵树回来?劈着可麻烦呢。”
明志还未答应,明妈又转移了话题:“饿了吧,小志。饭好了,等云裳他爹回来就吃。哎。。。。。我说云裳,你去把羊赶回来,小心被狼拖走了。”最后一句话对象转向了云裳。
明志根据记忆得知,这时候人们一天只吃两顿饭。一顿在巳时,也就是上午十点钟左右,人们起早下地干会儿活,然后回来吃饭;一顿在申末,也就是下午五点左右;这时天快黑了,可以收工回家吃饭了。事实上,小明志的记忆有所偏颇,这时候的人不一定只吃两顿饭,有余粮的大户人家有很多是吃三顿饭的,至于贵族土豪不仅天天吃三顿饭,经常还有歌舞酒宴等娱乐和与之相伴的宵夜。吃两顿饭的只是平民或者农奴。
明家的这顿饭是由少量黍米参杂木耳、平菇、黄花等山珍野菜合锅煮的很稠的汤饭。
黍米就是后来的小米,山珍野菜则是明家一年四季的主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鸡翅山气候适宜,一年四季有数之不尽的果类、菇类和野菜产出,明家来这以后从没为食物发愁过。小明志的父亲算是半个猎人,在世之时经常能捕到山鸡、野兔等野味调剂生活,可惜半年前他因病去世了。剩下的四个山民包括云裳的父亲在内,都没有捕猎的本事,自那以后,明家的肉食差不多算是断了。
明志帮明妈刚盛好饭,云裳就赶着咩咩乱叫的羊群回来了,一个瘦高清癯的中年男子跟在羊群后面进了小院。
男子前襟挽起,大冷的天却赤着脚,双脚和裸露的半截小腿上挂满了水珠和泥泞,一副标准的农夫打扮,只是无论怎么看,这人都不像是纯粹的农夫,他那双时而专注时而闪动的双眼,总给人一种浓浓的迂腐或者是叫书卷气的感觉。
农夫端详了一阵明志,斯斯文文地笑了笑,说道:“小志气色不错,身子看来是全好了。”
“岳父大人”是明志父亲教的。明父告诉明志,他的岳父以前肯定不是一般人,极可能是当过大官的读书人,和明家一样都是为了躲避战乱才进山;这等人物不能和庶民一样称呼,该在“岳父”后面加个“大人”才算合适。从那以后,明志就称呼云敞为“岳父大人”,对方倒也随意,默认了这个称呼。
云敞嗯了声接过碗筷,转头对锅台前的明妈说道:“弟妹,我刚才看了,溪沟里的麻沤好了,可以剥了。”
云裳端了一碗饭递给明志,自个蹲到灶前陪明妈一起吃饭。四个人都在灶屋里,将灶屋挤得很窄,云敞和明志就端了饭出来。云敞迈出门的时候对明志说道:“小志待会和我一起去淘卤吧。”
“嗯,好的。”
两个女人在灶屋里一个站一个蹲,两个男人站在小院里,四人一边吃饭一边说事,等吃罢饭,今天该干的活计也商量妥当了。
搁下饭碗,云敞挑了担子先出了门,明志准备去提两个小桶般大的陶罐,云裳过来说了声“拿着”,将一个背篓不由分说地塞进他怀里,抢先拎起笨重的陶罐出了门。
背篓很轻,只装了剜铲、短锄三五样有限的工具,明志暗自苦笑,无奈地背上背篓跟了出去,明妈落在最后,拾掇了羊圈、鸡笼,扣好了门环才撵上来。
新书试阅4
第三章今夕是何年
四个人的队伍在小径上逶迤出二三十步(本书一步一概以一米五计算)长。排在第三位的明志默默地向四周打量,眼中满是好奇和兴奋。尽管眼前一切记忆里都有,可是亲眼所见的感受和记忆的画面还是不一样。
小径随山溪的走向而蜿蜒曲折,顺着小径向北行了三里多路,前面豁然开朗,露出一大片平坦的溪谷。山溪流淌到此,被一道隆起的岩石遮挡,淤积出一汪水潭般的小小湖泊,溪水被阻水面上升后,才漫过岩石继续向北流淌。
四捆麻杆浸泡在湖东浅水处,紧挨湖东的是明家开垦的两三亩薄田,那是小院住客主要的衣食来源,七八年来,田地里只种过三种作物,分别是黍米、冬麦和麻。
来到湖南,云敞绕湖向西走,云裳停了下来,等明志赶上就要过背篓,从里面拿了一把短锄交给明志,然后背上背篓,拎着陶罐绕湖向东行,向浸泡麻杆的地方走去。
明志跟着云敞离开小湖,向西走出里许地,在南山坡上一堵黄红相杂的土崖前停了下来。云敞放下担子,手伸到后面说道:“拿来。”
“你?”云敞狐疑地瞅了他一眼,没再坚持。
明志拎着竹篾编的条筐靠近红土,然后挥舞着短锄一下一下地刨起来。土崖土质酥松,明志稍稍一使力,短锄轻易插了进去,手腕往外一带,一块红土就脱离了土崖。随着短锄的挥动,红土簌簌而落,纷纷掉进竹筐。
红土并非是单纯的红,裸露在外的表面泛出点点白色的细屑粉末,如结了霜一样。明志记得盐碱地就有这种特征,在他看来,眼前的红土到底是盐碱土还是卤土尚且不能确定,只是如何考证是个问题。明知相信,如果他弄不清楚这个问题,云敞肯定更不清楚,好在对这时代的人来说,需要的只是那点咸味,没人在乎什么含碘盐、含钾盐。
“小志去歇一会,让我来吧。”挥动了近百下短锄,明志的右手臂越来越是酸软。云敞听到他粗重的喘息,便要上来替换。
明志执拗地回道:“不用,我行的。”将短锄交到左手,继续笨拙地挥动。
云敞没说什么,找了块厚实的干草地坐下,仰望着四周的山巅悠悠出神,由着明志双手交换刨土。
过了小半个时辰,两个竹筐约莫各自装了六七十斤红土。云敞站起来夸道:“嗯,小志不错,能做事了。”然后挑起担子晃悠悠地向湖泊走去,明志一边调息,一边揉着发酸的手臂跟在后面。
明妈和云裳蹲在湖边剥麻。她俩儿从麻捆里各抽一根麻杆,放在坚硬的湖岸上,用木棒槌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敲打。木棒槌自上而下均匀地移动,用不了多久,麻杆内芯就被敲成大小不一的酥松碎块,麻杆皮则像蛇蜕一样成了扁平的一长串;手握住一端使力抖一抖,麻皮内的碎屑簌簌而落,剩下的就是一小束未加工过的原始麻线了。
到云裳身边拎起两只陶罐,明志来到漫水的石岩一侧,云敞挑着红土也慢悠悠走了过来。也许是蒙昧的环保心理作怪,明家淘卤向来固定在漫水石岩边上,免得污了整个湖泊;实际上,这片小湖泊除了灌溉并没有其他用处。
担子放稳后,明志从陶罐里取了一只葫芦瓢出来,对云敞说道:“岳父大人,你在一旁歇着,让我来吧。”
云敞欣然应了,在一边的草埂上盘膝坐下。明志先在竹筐里挖了小半瓢红土,然后蹲在湖边将葫芦瓢往水中一兜,兜起小半瓢水;清澈的湖水一进入葫芦瓢,马上变得混沌起来,黑的、红的、还有黄的土色在其中迅速蔓延。
将葫芦瓢放在岸上,左手扶稳了,右手探到葫芦瓢里将成团的红土一一捏碎,然后轻轻搅拌,促使土中不知是食盐还是盐碱什么物事的融化速度。过了片刻,瓢内的土成了泥糊,混沌的水色也均匀了,明志小心地把上面一层黑红的水撇进陶罐,末了在湖岸上磕嗑葫芦瓢,倒掉泥糊,在竹筐中再次挖了小半瓢红土,依照顺序继续淘土取卤。
淘了一个多时辰,一筐红土见了底,云敞提出换手的要求。淘卤其实并不累人,只是蹲的时间长了有点难受,动作简单机械让人厌烦;明志就没再坚持,将葫芦瓢交给云敞,站起来一边活动僵硬的身子,一边向剥麻的湖东踱去。
“小志累不?”明志明显是副生龙活虎的样子,明妈还是喜滋滋地问了声。
虽然云裳确实比现在的自己大得多,可是想到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在自己这个老江湖面前充大,明志还是感觉到荒唐好笑,忍不住就想逗她一逗。
“云裳,不懂就不要乱说,我。。。。。。”话到这里,明志突然觉得身边有些古怪,循着感觉看去,但见明妈正诧异地望过来,不知是为明志没有称呼“云裳姐姐”而奇怪,还是为一向乖觉老实的儿子口气变成大人腔而吃惊。
明志舌头打了个突,慌忙闭上嘴巴,冲明妈嘿嘿憨笑,老老实实地在云裳身边坐下来。
“瞧你这孩子。”明妈含糊地咕哝一句,接着低下头继续捶打麻杆。
明志眯着眼向对岸眺望,从明家出来的小径从对岸向西延伸,湮没在荒草和沟壑里。明志知道那儿就是出山的道路。“不知道山外面是什么样子?”他看得出神,不自觉地喃喃问出声。
“谁知道呢?进山好多年了,都忘记外面是啥样了。”正在抖动麻杆碎屑的手停了下来,云裳转过头眼光迷离地望向出山的方向,像是刚刚惊觉外面还有一个人间似的。
“外面的事。。。。。。”
云裳脸色一黯,神情沉寂下来,然后蹙起秀眉一边竭力回忆思索,一边缓缓说道:“。。。。。。我记得进山之前和爹爹住在长安,那时我才七岁,爹爹愁眉苦脸的,每次从公署回来都说天下乱了,外面全都乱了,皇上的诏谕出不了关中;我什么都不懂,爹爹发愁我只也不开心;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叛贼终于进关中了。长安没人愿意抵抗,相反大多还跟着叛贼一道起反,城里城外的人都反了,一个商贾拿了把刀跑到宫里,一刀就把皇上杀了,奇怪的是,卫士没有治这人的罪,一个校尉抢先把皇上的首级砍下来,其他的士兵把皇上的身子割成一块块的,拿去向叛贼请功。我和爹爹怕极了,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外面的大火不停地烧,晚上天空通红通红的,像白天一样。到处都是士兵杀人的声音,开始还听到有人哭,有人哀求,过几天就听不到了,士兵喊叫的声音跟着也没了;提心吊胆过了十几天,慢慢的大火也熄了;爹爹说,长安城该杀的杀光了,该抢的抢光了,叛贼到城外抢去了。。。。。。”
娓娓叙说声中,明志似乎看到熊熊大火冲天而起,似乎看到成千上万狰狞的匪徒挥舞着鲜血淋淋的屠刀,似乎看到无数孤寡稚子绝望地哭泣哀求,似乎看到一个七岁的小女孩惊恐地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一幅幅惨烈的图像在眼前交替,让生活在和平时代的明志心中发悸,第一次真切感受到乱世的残酷。
云裳的声音越来越慢,渐渐带上了一丝颤音。明志感觉到有异,甩了甩脑袋抛开杂乱的思绪后望了过去,但见云裳俏脸煞白煞白,看不到一丝血色,双唇乌青发紫,好像冻坏了一般不住地哆嗦。明志猜想云裳也许是不知不觉陷入到可怕的回忆中去了。
“别说了,云裳。外面没什么好说的,我们这辈子安生待在山里就是了。”没等明志开口安慰,明妈先行阻止云裳继续往下讲,她的脸色很不好看,想来是被云裳的话勾起了过去的伤心事。
“哦!好的,娘。我不说了。。。。。。”云裳猛然已经,旋即回过神来乖巧地答应了,接着抿紧下唇,操起棒槌开始使劲地捶打麻杆;啪啪啪的响声中她的脸色慢慢恢复了红润。
明志的历史知识并不丰富,主要是从中学历史课本学了一些,另外又从三本历史名著和家乡的几出经典豫剧中了解了一点。这让他无法根据云裳的话判断眼下是哪个年代,也判断不出那个倒霉的被人肢解的皇帝是谁。
他有些不甘心,默默在心里盘算了一阵,又换了一个话题问道:“云裳,你知道汉朝吗?”
“汉朝?”云裳右手在半空停顿了片刻,凝神想了想就很干脆地答道:“听爹爹说,汉朝在他年轻的时候就亡了,差不多快三十年了。”
明志心中一喜,云裳这次回答的很准确,为推算提供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线索,他当下潜心思索,《三国演义》的内容慢慢浮上脑海:
汉朝亡在曹操的儿子曹丕手中,曹家的江山好像没坐多久就被司马懿的儿子抢去了,接着是三国归晋。云裳记忆里的长安大乱是不是司马家抢江山时发动的叛乱?如果是,山外就是晋朝的天下,不过三国应该还没有归晋。。。。。。
心里翻来覆去盘算了一阵,就在明志认为自己弄清了外面的世道的时候,他突然又感觉到不对,印象中汉朝灭亡之后,不管是曹家做皇帝还是司马家做皇帝,都城好像都不在长安,而且司马家篡位时,曹家是个小皇帝,司马懿的儿子轻松地夺取了皇位,根本没费多少周折,怎么会像云裳说的那般惨烈呢?
明志疑惑地望向云裳,哪知道云裳恰好也向他看过来,两人目光一对,云裳没来由地浅浅一笑,扬声向明妈招呼道:“娘,小志长大了,心野了,我看他在山里是呆不住了,想出山呢。”
“哦,是吗?”明妈停下活计,很认真地打量明志,口中絮絮劝道:“小志,是不是这样?听娘的话,别出山,外面好多坏人,危险得很。”
“娘,你甭担心。”
明志笑着安慰明妈:“若是不能保护自己周全,我就不会出山,若是不能护得你们周全,我就不会带你们出山。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着呢。”
“呵呵,好孩子,你心里有数就好。”明妈喜滋滋地,疼爱地瞅了眼明志,接着继续手上的活计。
云裳噗哧一笑,也没再说什么,低头继续捶打麻杆。
明志皱起眉头向西边的山谷遥望,心里不停地追问:“这到底是不是汉亡后的三国时代?外面的战乱是否平息了?难不成要在山里当一辈子野人?”
想着想着,他心中一动,眼睛瞟向云裳,偷偷打量了一阵,却怎么也无法把眼前这个明眸皓齿的俏丫头与野人婆联系到一起去。
新书试阅5
第四章沙盘教夫
申正时分,两个陶罐装满卤水,四捆麻也剥完了,小队伍准备回返。云敞的担子改为两罐卤水,竹篓换到了明妈的背上,里面装了三大束麻;云裳拎了一个竹筐,竹筐里也装了一大束麻;唯有明志最轻松,负责把一只空竹筐带回家。
小队伍的成员有一句没一句地絮叨着回到小院。明妈忙着将湿麻搭在院墙上晾晒,云敞把一罐卤水倒进锅里,云裳在灶下打火添柴,准备煮盐。
明志在小院站了一阵,没发现有需要自己搭手帮忙的活计,看看天色还早,便拿了柴斧掖进腰里,和明妈打声招呼就出了门,打算到石台训练大半个时辰。
明志回过身,瞅着山溪对面笑道:“云裳,你不好生在灶下烧火帮忙,管我的闲事干嘛?去吧去吧,我一大老爷们哪有不省得事的。”
“哎,小志,你怎么一点都不听话,莫非摔坏了脑袋转了性子。”云裳真的生气了,俏脸挂着寒霜,腮帮子微微鼓起,星眸也失去了深邃朦胧的美丽,又恼又急地鼓瞪起来,狠狠逼视着明志。
自家‘媳妇’被气成这副模样,明志还是有些心虚,先自怯了场,讨好地笑了笑,说道:“云裳,其实我是闲不住,想出来随便转转。嘿嘿!你有事尽管说,我听还不行吗。”
听着听着,明志心头蓦地一热,云裳说得很朴实很直白,其中却饱含着浓浓的、他最渴望得到的亲情;他想说点什么,嘴唇动了动,终究不忍心打断云裳。
“。。。。。。山外不像山里,你这样子以后出山肯定不成,不说要什么六韬武略,无论如何需得识得字,读些经书才成;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教你识字,字识得差不多了,你可以跟爹爹学些经书。”
“啊?对啊!我差点忘了这回事。”明志一拍脑袋,经云裳提醒他才恍然想起,古时候的字应该是繁体字,自己若不重新学习,铁定会成为旧时代的文盲。
被暖暖的的小手温柔地牵着,明志禁不住心神荡漾,飘然间随云裳一道跨过小溪,又回到了小院。
“坐这儿等着。”来到纳凉的石板前,云裳将晕晕乎乎的明志按坐下去,自己跑进灶屋,拿了一个簸箕又慌里慌张跑出小院,等再回来时,簸箕里已经铺了一层细沙,细沙上还搁着一支树棍。
“仲尼居曾子持。。。。。。仲尼居曾子持。。。。。。”明志心里默念,目光落在簸箕的沙土上,看了一眼后,他有些发傻。
在云裳认真的勾勒下,细沙上现出了几个不同的图形,图形各式各样,像花像草又像画,就是不像字,即使明志认识的繁体字不多,他也能肯定这绝对不是自己印象中的繁体字。
幸亏有云裳提醒,要不然以后铁定是个文盲。。。。。。。道了声侥幸,明志迟迟挨挨地问道:“云裳,这就是字?你写的是什么字体啊?”
“当然是小篆啦。除了小篆还能有什么字体?”云裳头也没抬,专注地在细沙上描画。
“小篆?这是哪个时代用得字体?”明志心头一阵恍惚,感觉自己眼下所在的时代好古老好久远。
“其实还有一种字体,因为那种字体太难,我没教你罢了。”云敞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他正从灶屋出来,煮盐的活计被明妈接了过去。
云敞脸上带着回忆的神色,踱过来缓缓解说道:“始皇帝统一六合,欲使天下车同轨、书同文,遂命丞相李斯创立小篆,为天下通用字体;小篆笔画过于圆转,在木竹之上难以快速书写,为了方便快速抄录案牍,秦人又创立了一种隶属之字体,以为小篆之佐助补充。时值今日,隶属之书渐渐演变成常用字体,因为云裳你是女孩子,所以我没教你,倒不是世间只有小篆一种字体。”
“原来现在隶书还没开始流行起来。”明志脑袋一阵发晕,忽然他心中一动,向云敞问道:“岳父大人,你原来做官的那个朝廷叫什么名字?”
云敞脸色一黯,闷闷地说道:“是新朝。”
“新朝?这不废话吗,汉朝亡了,接下来不是新的朝廷难道还是旧的朝廷?”
明志一转念,便想继续追问,只是没等开口,云敞先行说道:“小志,读书识字首要是用心,跟云裳好好学吧,别贪玩。”说罢,不等回答转身回自己屋去了。
明志有些无奈。尽管小院另外三位住客对他呵护备至,但是他的新身份不仅年龄小,身材也小,小不点的形象没办法让人认真对待。好在弄清山外世界的朝代不是急事,他年龄还小,距离出山闯荡还早,以后有的是机会问询。
目光从云敞踽踽的背影上收回,明志凝定心神向簸箕里看去。云裳画符的工作已经完成,细沙上呈现出六个怪模怪样的小篆。
现在的明志是心智已开,头脑灵活的肄业高中生,虽然初学古体小篆,却比未曾启蒙的稚童强得多;默念两遍后,他向云裳讨来树棍,在细沙上学着画了起来,没过多大一会儿,六个小篆就画的似模似样了。
转过头后,明志感觉到有异。刚才神色还很正常的云裳此时两颊绯红,娇*喘连连,又似兴奋过度又像发烧病人。
明志眨眨眼,纳闷地问:“云裳,你怎么啦?莫不是身子不舒服?”接着,伸手去拭云裳的额头。
云裳伸手将他探过去的手扒开,俏脸像花一样盛开了,又惊又喜地笑道:“小志,你真聪明!这么快就学会了。好啦,好啦,我们来学下面的。”
明志跟着念诵,用心默记。对于学过上百篇古文的高中生来说,孝经的句子并不晦涩,稍稍动脑想一想就能明白大致意思,背诵因此容易了许多。对明志来说,有点难度的是辨认小篆,好在小篆是标准的象形字体,初看时感觉挺难,习惯后就不会觉得繁奧。
这一句有二十五个字,其中二十三个是生字。若是一般的启蒙儿童只怕需要一两天时间才能掌握,明志却不会如此,他一边吟诵,一边用树棍在细沙上描摹书写,一刻钟不到便将其中的生字笔划完全掌握了。
再次抹平细沙,明志操起树棍,一边念诵一边工工整整地写道:“仲尼居曾子持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训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没有一点滞碍,三十一个小篆很流畅地在细沙上显现出来,明志丢下树棍,满意地拍拍手:“云裳。你看怎么样,没错吧。”
云裳没有回答,紧抿下盯着簸箕看得十分入神,她完全屏住了呼吸,鼻翼没有一丝扇动,因为紧张,秀气的鼻尖上沁出一层密密的细汗。
“云裳。你又怎么啦?”
明志斜着膀子扛了扛,胳膊刚一触到云裳身上,她似乎如遭雷击,剧烈地一颤,倏地直立站起。因为反应的太过匆忙,站起来的时候她忘了搁在膝盖上的簸箕,咣当一声,簸箕随着她的动作掀翻在地。
明志瞅瞅狼藉不堪的簸箕,再瞅瞅欢呼雀跃的云裳,困惑地摸摸脑袋:学会三十一个字就算聪明?这种聪明也太容易了。
他不知道,对于没有学前智力开发、没有汉语拼音引导、没有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的报纸刊物文化环境的古代启蒙稚童来说,认字初始是多么的艰难。因此他就不会明白,不到半个小时完全掌握三十一个小篆字体的生字在这个时代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云裳你说什么?三十一个!”云敞不敢置信的声音在茅屋里响起,紧接着一阵急促的脚步踢踏,云敞奔出屋外,迫切地追问:“真的!?小志这会学了三十一个字?”
“嗯!嗯!是的,爹爹,是真的呢!”云裳频频点头,俏脸因为兴奋而涨得通红。
云敞身子倏地一转,仿佛发现珍宝一般,目光灼灼地仔细打量明志。
目睹这一幕,明志惊得嘴都合不拢,只一股劲地吸凉气:这这这。。。。。。至于嘛!?
新书试阅6
山中无岁月,寒暑不知年。眨眼间鸡翅山由青转黄,紧跟着啸叫的山风送来漫天雪花,将群山万峰渲染成洁白的世界。
“读书识字,首要是修身知礼。礼,体也,辨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实乃为人之本。子曰:不学礼,无以立。即是此理。。。。。。”
屋外飞絮飘洒,屋内孜孜教诲声琅琅作响,自从发现明志天生聪颖,可堪造就后,云敞一改散漫的山中作风,满腔热情地投入到浇灌桃李的事业中去。
屋内草席上,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相对跪坐。云敞摇头晃脑地诵读《礼记》,尽管手头没有典籍,全仗陈年记忆,他的诵读依然十分熟练,声音抑扬顿挫,沉醉在极度愉悦的享受之中。
明志无精打采,断断续续地跟着诵读道:“曲—礼—曰。。。(哦,这个)毋—不—敬。。。俨、俨、俨—若—思—安—定(岳父大人,这个后面是什么,哦原来是‘辞’啊)—辞—安—民—哉。。。。。。”
琅琅上口的文章完全被他口中出来完全变了味道,明志尚且不知羞惭,眼皮向下耷拉,直欲昏昏欲睡。
其实明志也是有苦难言,他识字初始的目的是不当旧时代的文盲,日后能看懂书信弄清账目就行,并没有其他奢望。他只是一时虚荣心做祟,有心要在未来的媳妇和岳丈面前表现一番,稍稍用了点功夫,两天时间学会了三百多个小篆连带背熟《孝经》。没想到从此以后,就被云敞如获至宝地揽入门下,强行要传授他六经。若知道是这个结局,打死他也不会在云裳面前再出风头了。
六经是什么明志不很清楚,他知道四书五经这个词;私下认为两者应该相差不多。由此意识到,云敞是想把自己教导成秀才了。想到秀才公的形象和文章,明志浑身直冒冷汗,进而决定要以实际行动来抵制这种教育模式,明的不行就来暗的。两家四口人他年龄最小,威信最低,若是公开反对,谁都不会把小屁孩的话当回事。
一部《礼记》四十七篇学了十个月,早就被明志背得滚瓜烂熟了,可他偏装出学了后面忘了前面的模样,让云敞不得不时常温故而知新。但是明志并不领情,并且在苦口婆心的教导声中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小志,小志~~小志!”
“嗯啊~~哦,岳父大人,有什么事?”明志懵懂地揉着眼睛,好奇地看向云敞。
云敞叹气,语重心长地说道:“小志,你天资聪颖,这是肯定的。但是,成功仅有天资还不够,更需要勤奋,需要坚韧。”
“哦,岳父大人说得是。”明志老实地应了,过了一饷,又没头没脑地问。“岳父大人说得成功是什么意思?怎么才算成功?”
云敞一滞,联想到自身遭遇不由得生出无力的感觉。儒家经义是出世治世之道,眼下四个人住在深山里,出世都未,学得好能如何?学不好又如何?和成功半点关系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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